§二 音乐(1 / 1)

(甲)音乐学校

民国十六年十月,大学院始设国立音乐院,以蔡元培为院长,萧友梅为教务长。十八年七月,教育部修改大学组织法,改组音乐院为音乐专科学校,以萧友梅为校长。校中设预科、本科,并附设师范科。本科分理论作曲、钢琴、提琴及声乐四组,初学各生入学后,第一年内不分组。又有选科,专为对于音乐曾有研究、欲继续专攻一门者而设。

(乙)传习所

当音乐院未成立以前,民国八年,北京大学学生设有音乐研究会,由大学延请导师,指导各项乐器的练习。十一年秋,改办音乐传习所,先设师范科。十五年夏,第一班学生毕业者十二人。十六年,刘哲长教育部,传习所停办。

九年,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设音乐科,以萧友梅为主任。十三年,第一班学生毕业。是校改名女子师范大学,复招第二班音乐科学生,十八年毕业。

(丙)国乐训练

北平国乐改进社,为刘天华等所设立。

上海大同乐会,成立于民国八年,为郑觐文所创设,自制古乐器,已有八十种,考定而待制者,尚有六十余种。取古代著名乐曲,如《霓裳》《六幺》等,详细探讨,实施演奏。又改编《饶歌》《大予》等乐曲,为国民大乐十二章,已熟练者五章:一曰《大中华》,二曰《神州气象》,三曰《一统山河》,四曰《锦绣乾坤》,五曰《风云际会》。其所养成之会员百余人,以习古琴、琵琶者为最多云。

(丁)演奏会

十二年,萧友梅召集前海关管弦乐队之一部,加以训练,在北京大学及其他各校先后演奏管弦乐,凡四十次,颇受北京人之欢迎。

上海自音乐院成立以来,曾举行教员演奏大会二次,学生演奏会七次。本年,又由一部分教员组织细乐演奏会,每月举行一次。

(戊)音乐杂志

九年一月,北京大学之音乐研究会编印《音乐杂志》,十一年停办。十七年一月,国乐改进社又编印《音乐杂志》。十九年,音乐专科学校编印《乐艺》季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