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既作纯粹理性评判,以明认识力之有界;又作实践理性评判,以明道德心之自由。而感于两者之不可以不一致,及认识力之不可以不受范于道德心,乃于两者之间,求得所谓断定力者,以为两者之津梁。盖认识力者,丽于自然者也,道德心者,悬为鹄的者也,而自然界有一种归依鹄的之作用,是为断定力之所丽,故适介二者之间,而为之津梁也。惟是自然界归依鹄的之作用,又有客观、主观之别。客观者,由自然现象之关系言之也,属于鹄的论之断定。主观者,由吾人赏鉴之状态而言之也,属于美学之断定。故康德断定力评判,分为美学与鹄的论二部。今节译其美学一部之说如下。
康德美学述(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