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教员、医生、政治家、法律家、工学家之学,固职业的学问也。对此等学问家,而以其职业上相当之官与之,则上得以收其用,而不得以尽其长,固非徒奖励之为而已。但美其名曰“奖励”,曰“报酬”。而混其报酬之之物曰“官”,则于用人之目的已失,而其手段又误如上文之所批评。其理固人人之所易解也,以职业的学问而犹若是,况于非职业的学问乎?
§九(1 / 1)
§九(1 / 1)
夫教员、医生、政治家、法律家、工学家之学,固职业的学问也。对此等学问家,而以其职业上相当之官与之,则上得以收其用,而不得以尽其长,固非徒奖励之为而已。但美其名曰“奖励”,曰“报酬”。而混其报酬之之物曰“官”,则于用人之目的已失,而其手段又误如上文之所批评。其理固人人之所易解也,以职业的学问而犹若是,况于非职业的学问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