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外信息应当如何揭示(1 / 1)

表外信息的揭示,常用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读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加以领会:

括号解释

这是报表附注的一种特殊形式,揭示方式为,在会计报表的正文中的某些项目后面用括号框着,对该项目进行补充说明。这样做的最大好处是简明扼要。它虽然安排在报表之中,但是并不属于会计报表的表内项目。

括号注释的主要内容有:

指出某项目所采用的特定会计程序和方法,用来说明该项目数字的产生方法,使读者更加容易理解;

说明某个项目的特征,例如资产是否为抵押品等等;

说明某一项目所包含的一些明细项目的金额,以帮助读者了解该项目的结构;

指出该项目按照其它计价方法得出的金额。

附注

附注也称为底注、脚注,通常附在会计报表正文之后,是对会计报表正文的内容、方法等所作的必要说明。附注比括号解释要来的得详细具体。

《企业会计准则》第64条规定的附注内容包括:所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非经常性项目的说明;会计报表中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其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报表需要说明的事项。

中国证监会曾经发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和第3号(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

第2号准则指出:财务报表注释是财务报告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应该对比较式报告的两个期间的数据均作出说明。财务报告注释应该说明的主要事项有:主要会计政策、报表内项目的分解与详细说明、报表上非常规项目及非正常情况、表内无法反映的重要事项等等。

第3号准则所要求的财务报表内容更多,包括: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或方法发生的变化;

报告主体由于合并、分立等原因而发生的变化;

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发生了重大变化,因而已经、正在或者将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的重要影响;

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类以及负债类项目,与上一会计年度末资产负债表相同项目相比,利润表各项目与上年同期利润表相同项目相比,变化达到30%以上(含)的情况,以及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类项目发生的变化情况;

在报告期内有新的大额借款发生,或者对原来的债务进行重组的情况;

已经知道但是还没有发生的重大或有事项。

补充报表和明细附表

补充报表是按照不同于正式报表的编制基础和方法编制的报表。其格式多样、反映灵活,能够补充说明正式报表的不足。

明细附表是对正式报表总括数字、按照不同标准所进行的详细说明,例如“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等等。

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是表外信息揭示的一个重要形式,是就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作总括的说明。《企业财务通则》42条规定,财务情况说明书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资金周转和增减情况、税金交纳情况、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

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报出财务报告以前发生的对企业财务状况变动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