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 1)

清和 来自远方 1875 字 8个月前

北平府在元朝时属大都路,洪武元年改置,次年属北平行省。府辖七县五州,宛平大兴两县附于府城,孟家屯归于宛平县下。

宛平县衙位于城西,院墙稍显破旧,带着一种灰突突的色彩,仪门紧闭,留有侧门进出。

若非有衙门外的鸣冤鼓和门前的皂隶,实在很难将这座建筑同县衙联系起来。除了占地规模之外,连一般的富户住宅都比不上,同后世的xx政府办公楼更是没法比。

换成孟,或许还会感叹上一两句,但于孟重九等土著来说,这样的县衙才是正常。自太祖起,明朝官场便有不修衙的规矩,除非房子塌了大门倒了,否则绝不动门面上的一砖一瓦。

想要高端大气上档次?

哪个县令敢在任内把县衙修成这样,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这还是运气好的,遇上洪武帝心情不好,不被剥皮填草也得砍头流放。

洪武帝最恶官员贪污,严禁政府公务员追求奢华,一旦有哪个想不开的犯到他手里,不管大错小错,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能用大竹板的绝不用小竹板,能无期的绝不改判有期,能砍头的绝不流放。

民有大诰罪减一等,在官员身上可不适用。

所谓的区别对待,职业歧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若是明初的官员有幸到后世体会一把,大概会发出这样的感叹,同样都是做官的,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县衙大堂为节爱堂,主要处理刑事案件,堂东为幕厅,堂西为库房。

大堂后为见日堂,见日堂后分东西两侧厢房,是县令,县丞,主簿和典史等办公的主要场所,也就是县长和县委办公室所在,一般的民事纠纷都这里解决。若有人认为二堂不够上档次,非要上大堂,办法不是没有,冲到街上去杀个把人,梦想立刻就会实现。

孟重九报明来意,一名书吏将他引入了主簿办公的厢房。

宛平县主簿姓南,监生出身。洪武年间,宛平县令仍是七品,至永乐才升至六品。主簿仍为九品,着绿色盘领官袍,戴黑色幞头,束乌角腰带。

孟重九口称南主簿,躬身行礼,南主簿忙起身上前将他搀扶起来。

“耆老何故至此?”

“不瞒主簿,今日老朽实有事相求。”

“哦?”南主簿将孟重九让到凳上,“可是为族中之事?”

“正是。”

孟从军一事已是闹得满城风雨,毕竟古代人缺少娱乐,在这北方之地,又是燕王的眼皮子底下,身为读书人,想要风花雪月一下也要担着几分小心,八卦流言就成了不错的消遣。不只南主簿知道了这件事,连知县和两位县丞都有耳闻。军匠县丞和粮马县丞都是半个武人出身,对读书人要从军这件事颇感兴趣,还特地询问了县中书吏,书吏也只是听了些风言风语,倒是一名出自孟家同里的巡检口中给出了不少“内部”消息。

待孟重九详细说明个中缘由,南主簿沉吟片刻,道:“若如耆老所言,孟十二郎实为大孝之人,想必大令亦会成全。”

“多谢主簿。”

“十二郎为童生,此事还需禀告大令。”南主簿站起身,道,“请耆老随我来。”

宛平县令姓贺名银,性格果毅,有干才。虽是人出身,却有着武人的脾气,换成后世的话来说,这位就是凡事不喜欢虚的,属于实干型人才。从明成祖登位之后对他破格提拔便可看出。

见到孟重九,听完主簿的报告,又仔细询问一番,贺县令当即给孟从军之路大开绿灯。

虽说在洪武年当官风险大,官位越高越是如此,但力求上进仍是每个官员毕生的追求。

若孟寻仇的对象是大明百姓,贺县令还会考虑一二,换成是鞑子,那就完全没有问题了,为父兄报仇宁可舍弃功名之路,绝对的孝勇之人,表扬,必须大大的表扬!

治下出了孟十二郎这样的人,正说明地方教化有功,明摆着是不小的政绩。若非考虑到影响,贺县令恐怕会自己写一篇章贴出去,旌其所为。

实干人才也是需要政绩的。

酒香也怕巷子深不是?

当然,贺县令得了好处,下边的县丞主簿等人自然也不会落下,官场上没有吃独食的道理。

纵观历史,大明的官员虽然另类了点,动不动就喜欢打嘴仗,嘴仗不过瘾还要拳脚相向,但在必要时,大家还是能拧成一股绳的,例如上下齐心博政绩的时候。

事情结果在孟重九预料之中,却也有些出乎他的预料。原本以为只需见过主簿县丞,没想却是大令亲自过问。这样一来倒是成全了十二郎的名声。

被学中赶出又如何?

一个被县中大令,二尹和主簿交口称赞的大孝大勇之人,便是不再读书,成了军户,有人想再欺他一门,也要仔细掂量一下。

出了县衙,孟重九解开牛车上的绳子,悠然的整了整衣袖,十二郎,甭管怎么样,叔公这个人情你可是欠下了。

出城时,孟重九又遇上了一队骑士,守城门的兵丁看过腰牌立刻放行。骑士们离开后才敢低声道两句:“燕王护卫……前头有一波,看了腰牌,打头的是个百户,怕是去北边……”

坐在牛车上,孟重九捻了捻花白的胡子,甩了一下鞭子,老牛开始慢悠悠的往孟家屯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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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走去、

孟尚不知自己的大名即将在县城传开,也不知县衙中的大令正打算给他冠上个“孝友”的称号。

此时的孟十二郎正立在桌案后,悬腕提笔,对着铺开的白纸发愁。

当真是疏忽了,前身好歹也是个童生,能写一手漂亮的台阁体,乌黑方正,光沼整齐。

换了芯子,写出来的却是一手狂草,漂亮还算漂亮,却和楷体一点边不沾。

不科举不意味着一辈子不写字。从军后他总要给家中写信吧?据他所知,孟王氏和他两个嫂子可都是识字的。这在盲率相当高的明初算是十分稀奇,也足够让孟头疼。

更重要的是,他不打算当一辈子大头兵,台阁体是明朝的官方字,要力争上游,写字就是必须跨过去的一道坎。

大明选拔武举人都要先通过化课考试,化课不及格,哪怕力拔山兮气盖世也照样榜上无名。猛士尚且如此,何况他这先天条件不足,明显脑力多于体力的。

孟愁啊,习惯了狂放肆意,倏忽间要中规中矩,简直是要命。

早知如此,他装什么酷帅狂狷,练什么狂草?

“十二叔?”

正烦恼着,房门被推开了一条缝,两个小姑娘趴在门口,小心翼翼的看着孟。

房梁上的老猫突然来了精神,朝着两个小姑娘喵喵叫了起来,大有欺负弱小之意。

孟放下笔,朝着两个小姑娘招招手,前身当真是读书读傻了,同两个兄长都不太亲近,更不用说两个侄女。

“三姐,五姐,到十二叔这来。”

孟斜睨房梁,眯眼,呲牙,“下来。”

声音不高,隐含着威胁。

老猫很不情愿,却还是从房梁上跳了下来,在空白的纸上踩出几个梅花印,蹲坐着舔爪洗脸。

两个小姑娘终于推门走了进来,孟这才看到,孟三姐捧着一个大碗,碗里是几个高粱面的饼子。

“十二叔,娘烙的饼子,给你送来。”

孟三姐虚岁七岁,孟五姐六岁,一夕之间遭逢家变,性子都变得沉静许多。

孟接过碗,拿起一个饼子掰开,“你们吃了吗?”

孟三姐摇头,却又马上点头,孟五姐开口道:“娘给留了粥。”

嘴里说着,双眼却看着孟手中的饼子,被孟三姐拉了一下,“十二叔,我们回灶下吃,娘给留了饭。”

孟嘴里有些发苦,家里是什么情形他知道,口粮都是紧着他来。起初他没在意,偶然见着了孟王氏和两个嫂子喝的粥里能照出人影,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家人,原本只是流于表面上的两个字,深深的刻进了他的心里。

“三姐,五姐,十二叔吃不了这么多。”孟将掰开的饼子递给两个小姑娘,“和十二叔一起吃。”

“可是娘说……”

“不听十二叔的话了?”

“听!”孟五姐接过饼子,又掰开,将大的一半递还给孟,“十二叔也吃。”

“乖。”

看着像两只小仓鼠一样捧着高粱饼子啃的小丫头,吃两口,抬头,确定孟也在吃,还会笑弯了眼睛。孟似乎明白公司里那些小姑娘口中的“萌”是什么感觉,一种怪蜀黍情节油然而生。

头顶正冒着红心,不巧对上孟五姐童稚的大眼,一道闪电凌空劈下,咬牙,转头,砰砰捶着胸口,喷出一口老血,牲口!禽兽!

“十二叔?”

“没事。”

孟又拿起一个饼子,掰成三块,这样两个小姑娘才肯继续吃。

“三姐,五姐,十二叔一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孟蹲在地上,叼着饼子,单手爬梳过头发,另一条胳膊搭在膝盖上,视线和两个小姑娘平齐,“等你们长大,十二叔给你们十里红妆,要是侄女婿敢对你们不好,十二叔爆……不是,揍他们满脸开花!”

两个小姑娘似懂非懂,所谓的十里红妆,于现在的她们远不如一个高粱饼子有吸引力。

门内,叔侄三人分着饼子,门外,孟王氏转过身,抽—出袖筒中的手绢揩过眼角,深吸一口气,迈步离开,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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