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盏红灯:偷税漏税(1 / 1)

为什么老板们总想偷税漏税?因为它“违约成本”低呀。

首先应当承认,目前我国的治税环境并不十分理想。不只是民营企业老板,几乎所有的企业老板都在想方设法偷税漏税(避税?),有人甚至明目张胆把偷税漏税当作企业发财致富的一大法宝,当作“经验之谈”。

所以,在讨论大小老板们为什么喜欢偷税漏税时,不能不首先考察纳税环境问题。

“纳税光荣”无从得到具体体现

一位小老板曾经这样说:“每次我走进税务大厅,感受到的不是纳税人的待遇,而是罪人的感觉,感觉自己是‘资本主义尾巴’。那些税务机关的大爷才真正是国家主人。”他说,既然纳税人的自身利益无法通过纳税体现、无法通过纳税得到保障,为什么要主动纳税呢?

有些企业老板本来是严格遵章纳税的,可是后来他们发现,那些有后台的、和税务部门关系搞得好的人都在偷税漏税。这些人以偷税漏税为“本事”,自己遵章纳税反而成了“傻冒”,于是也不得不“学坏了”——通过向税务人员行贿,为自己省下一大笔税钱。有人甚至这样说,什么时候税务人员不那么“牛”了、没有人巴结税务人员了,那么就表明这时候大家就都依法纳税了。

话虽这么说,可是由于偷税漏税而导致企业破产、葬送个人前程的大有人在。在这方面老板们可不能以身试法。

个人犯罪和法人犯罪

自诩为“中国亿万富姐第一人”的著名影星刘晓庆,因为其所办公司涉嫌偷税,于2002年7月24日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被依法逮捕。消息传出后,马上有税法专家预言,刘晓庆涉嫌偷税漏税案,无论是个人偷税还是法人偷税,都难逃一劫。

那么,什么是个人犯罪和法人犯罪呢?想必这是老板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这里指的是自然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本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经过税务机关通告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造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企事业单位犯上述罪行的,按照上述规定判处罚金,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为富不“税”,三天两头当被告

2001年11月,在广西柳州市美容美发业享有盛誉、并且占居领军地位的梦露美容厅女老板李××,因为涉嫌犯偷税罪和另外两宗民事借贷纠纷,在2天时间里连续3次被送上法庭的被告席。

梦露美容厅是柳州市较早从事美容美发专业的美容厅,由于经营有方、服务质量较好、生意十分红火。1998年1月至12月,李××在柳州饭店经营美容厅,税务机关对该美容厅实行“双定”征税,李××作为该美容厅的法定代表人,在明知经营额超过“双定”额的情况下仍然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申报调整定额。

经税务机关核定,李××偷税数额为50687.09元,占应纳税款比例达81.8%,于1999年10月27日被逮捕。

2001年10月23日,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被告人李××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认定被告李××已经构成偷税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2个月,并处罚金50687.09元。收到判决书后李××唏嘘不止: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第二天即10月24日,李××又两次被送上被告席。所不同的是,这两次庭审都是因为借贷民事纠纷案。

发票犯罪罪加一等

在各种税务违法案例中,通过虚开增值税发票偷税漏税比较普遍,而其危害也最大,所得到的惩戒也最大。热爱生命的老板们切记,“玩发票”是要坐牢甚至杀头的,千万别“要钱不要命”噢!

因为涉嫌虚开、购买伪造巨额增值税发票,深圳天维成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早在2001年7月就被逮捕,并于2002年6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2001年1至7月,陈××把以深圳天维成电子公司、深圳时城自动化设备公司名义购买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与非法购买的伪造发票一起放入公司防伪税控机内打印,并且将销货单位栏打印成不同的内容,交由受票单位抵扣税款。另外,陈××还指使公司员工虚开10万位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据调查,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185份,虚开税额达人民币1161万多元,价税合计7994万多元,国家税款被抵扣1947万多元(含偷税性质的抵扣439万多元)。

有奖举报遏制了偷税漏税

广东省广州市为了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对税收违法案件的实名举报人予以重奖。2002年上半年,广州市国税局对10宗经过举报并已查处入库完毕的税务违法案件的实名举报人发放举报奖金27.9万元,其中最高奖金达10万元。

2002年上半年,广州市国税局共受理举报案件1401宗,查结案件831宗,查补收入(含税款、罚款、滞纳金)1.18亿元。

这样的有奖举报税务违法条例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有趣的是,由此出现了一些专门检举揭发各企业偷税漏税行为、依靠领取举报奖金生活的“见义勇为”者。这些义士的出现,对遏制企业老板偷税漏税起到了一定作用。

税收筹划有效减少涉税犯罪

企业不能偷税漏税,那么能不能合理又合法地节税、避税呢?回答是肯定的。这就是在我国刚刚兴起的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避税筹划、节税筹划和转嫁筹划。避税是指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获取税收利益;节税是指纳税人采用“合法”手段,利用税收优惠和税收惩罚等调控政策,获取税收利益;转嫁是指纳税人采用纯经济手段、利用价格杠杆,将税收负担转移给消费者、供应商或自我消转。

正当避税的过程就是税收筹划,它是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甚至是税收政策引导和鼓励的行为,而非法避税则是与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和法律规定相违背的行为。企业通过税收筹划来减少纳税,表面看来似乎国家的税收减少了,但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企业的良性发展,为国家培植税源;有利于国家税法的完善、减少涉税犯罪、促进依法治税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