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中谁做老大(1 / 1)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三人合作,必有“老大”焉。

由于失业人员个人力量相对单薄,所以在创业过程中可以尽量选择合伙企业的形式,发挥“团结就是力量”的效应。而这时候,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谁在其中做老大?

也许有人会说,只要大家合得来,谁做老大都没有关系。这种观点是非常错误的。看上去这样的人很“民主”,但是无论怎样的“民主”也有一个“集中”的问题。特别是在遇到意见分歧的时候,没有一个“老大”来一锤定音,企业的发展就很危险,甚至到后来合伙人之间连朋友也做不成。

企业决策也要反对“平均主义”

Laura McCann毕业于美国纽约帕森(Parsons)服装学校。两年前她失业了,与另外2个朋友合伙组建了一家国际产品代理公司(International Product),自任总裁,主要业务是帮助美国零售业寻找合适的国外产品制造商。

由于大家都是好朋友,而McCann又是一个“大好人”,所以她们抱着和平相处、共同合作的精神,商定每个人对公司都拥有相同的股权和决策权,以示“一碗水端平”。并且约定,一旦产生争议矛盾就以投票方式来加以表决。

公司成立后的第一年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蜜月期”很美满。其主要原因是当年产值达到了200万美元,“一白遮百丑”,各种矛盾还没有到爆发的时候。

可想而知的是好景不长,第2年服装行业刮起了降价风潮。面对出现的经营危机,McCann决定派一个人到香港去成立分部,以减少往返两地的费用支出。

应该说这个主意不错。但是,分部成立不久就出现了喧宾夺主之势,几乎彻底脱离了纽约总部的控制。一筹莫展的McCann决定聘请一位财务专家来帮助处理相关业务,可是其他2位合伙人却认为没有这个必要。由于这2位合伙人长期共事而私交甚笃、常常一个鼻孔出气,所以即使是总裁,McCann面对她们的坚决反对还是束手无策。因为如果她一意孤行,就违背了当初少数服从多数的约定。

就这样,公司的情况越来越糟糕,到了1999年末已经无力偿还12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了。

这样的“婚姻”已经到了无法维持下去的地步,分手是必然的。

合作关系破裂以后,McCann将创业失败的原因归咎于自己一开始的错误:这就是由于自己的“妇人之见”、放弃了应有的领导权威,从而不得不陷于无谓的沟通之中。

痛定思痛以后,McCann 狠狠地说:“今后我要将领导权牢牢地掌握在手里。合伙人也只是我的雇员”。

性格差异会自然产生“光电互补”作用

McCann的遭遇非常具有代表性。在合作创业之初,最关键和最敏感的问题就是公司最高权力掌握在谁的手中。特别是随着电子商务热的不断升温,许多由老同事、老同学、老战友所合作创办的新企业不断涌现,这其中都有一个领导权怎样归属的问题。

针对McCann所遇到的困境,有关专家指出,如果她在寻找合伙人的时候,寻找一个与自己性格迥异的合伙人,那么就会由于性格上的差异而自然而然地产生合适的老大。

“赶快买”(Quick Buy)是一家网络公司,合伙人是68岁、性格内向的Kenneth Knowlton和31岁、外向好动的Gary Miliefsky。

68岁的Knowlton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曾经在贝尔实验室工作了20年,后来他到了硅谷。20世纪90年代初,Knowlton在王安实验室工作时认识了现在的合伙人、当时的实验室工程师Miliefsky。由于偶然听到Miliefsky有一个自己开公司的设想,两人一拍即合。

对于一位68岁的老人来说,也许我们最关心的是他的健康问题。那么,31岁的这位合伙人又是怎样考虑这个问题的呢?

实际上,促使两位合伙成功的真正原因是,两人在性格年龄上的悬殊决定了他们在职务分工上不会产生矛盾,而且起到了“光电互补”作用。

很显然,Miliefsky是负责企业对外交往的当然人选。因为风险资本家通常更希望与公司的执行总裁会晤,所以由Miliefsky来担任总裁就再合适不过了。而天生内向的Knowlton则非常适合于负责对内事务,于是他成了负责市场调研的公司副总裁。当风险投资家们一旦流露出合作意向的时候,总裁Miliefsky总会邀请Knowlton出席会议,以便共同合演一幕“逼资”的双簧戏,而且该方法在筹措资金的过程中屡试不爽。1999年,他们就是依靠这种办法筹措到了70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

这样的合伙人分工搭配简直是天作之合。正如Miliefsky所说的那样:“公司缺少了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不行。因为我们可以取长补短,相得益彰”。

不过专家指出,这种情形通常是很少见的。因为许多人在寻找合伙人的时候,往往倾向于找与自己性格相近的人做合伙人。不但性格相近,而且他们在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方面还往往非常相似。结果,合伙人之间的互补性很小,到最后就很可能谁也不买谁的账。

事实证明,合伙人之间的背景相差越远,这样合作的企业就越是容易经营。

“资本说话”的同时必须考虑个人能力

合伙企业中由谁来做老大?一般认为,谁的出资份额最大谁就做老大,这也就是现代企业中“资本说话”的逻辑思维。但事情也不是绝对的,这其中还必须考虑到谁做老大更有能力和权威、更利于企业的发展问题。否则,虽然某人的出资额最大,可是由于他个人的能力或品德问题无法引导企业发展,这同样是一件可悲而又可怕的事情。

具体地说,下面这种人是合伙企业老大的合适人选:

能够坚持自己的信念、孜孜不倦地去实现公司的既定目标,从不和不同的价值观做妥协;

具有前瞻眼光,能够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长远目标;

具有一批愿意为自己的计划竭尽所能的同事和下属;

善于倾听不同意见、从谏如流,能够顺畅地与他人进行沟通,并且他的意见经常会受到别人的高度重视;

愿意成为激励公司队伍前进的教练;

总是在不断寻求新的思想;

面对眼前的瞬息万变,总是能够从容接受现实;

能够在业余爱好中不断得到升华,在学习求索中不停地进步;

不怕商业风险,因为他本来就是一个敢于冒险的勇士;

能够真心真意地关心和尊重他人。

具体地说,下面这种人不是合伙企业老大的合适人选:

同事和客户常常在背后抱怨他缺乏与人沟通的技巧;

下属纷纷吃里扒外、甚至跳槽投入竞争对手的怀抱;

下属遇到困难得不到指导、一技之长无发挥余地;

思想固执又不善于变通;

性格优柔寡断,遇到事情总是犹豫不决;

性格独断独行,缺乏领导人的魅力;

下属不敢和他坦诚相见;

漠视各种分歧意见的存在;

以自我为中心,对他人的感受麻木不仁;

时常害怕听到从下属那里传来的坏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