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一次,我要对会计原则发表一些看法,这次是有关购并案的会计应用。到目前为止,这也是一项争议性相当高的议题,在所有事件尘埃落定以前,甚至连国会议员都有可能会介入干涉(这听起来令人感到不寒而栗)。
——沃伦·巴菲特
【巴菲特读年报的关注点】
巴菲特认为,阅读财务年报时有必要关注企业购并案的会计处理。因为这种处理即使按照会计准则来进行,也是有许多争议的。
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公司1999年年报致股东的一封信中说,在这里我要再一次对会计准则发表一些看法。到目前为止,有关购并案的会计处理是一项争议相当大的议题,在所有事情最终结果出来以前,甚至连美国国会议员都可能会介入,可见事情非同小可。
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巴菲特进一步阐述道:根据公认会计准则规定,当一家公司被购并时可以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处理方法,一是购买法,二是权益合并法。在采用购买法时,购买方支付的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股票,可是在采用权益合并法时只能用股票来进行交易。
巴菲特说,从美国实际情况看,公司管理层通常都喜欢采用权益合并法。究其原因在于,如果采用购买法核算,大多数情况下会计账簿上都会出现一笔“商誉”,而这笔“商誉”以后每年都要进行摊销,并且摊销年限还很长。
例如美国会计准则规定,商誉的摊销年限不能超过40年,但也不能低于20年。而我国过去的会计准则规定,商誉属于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一律是10年;2007年颁布的新的会计准则规定,商誉只能出现在企业购并案中,并且不再属于无形资产,所以不再需要进行每年摊销,但每年至少要根据公允价值法进行一次减值测试。
显而易见,无论是直线摊销还是减值测试,“商誉”会计科目的存在必然会每年吞噬掉一笔利润,这是公司管理层不愿意看到的。他们实在不愿意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经营业绩,“莫名其妙”地就被减少一笔,有时候甚至还是巨额数字。有鉴于此,企业兼并时购买方的公司管理层会尽可能采用权益合并法,以绝“后患”。
所谓购买法,也叫购受法,是指购买方像购买企业一样获取对方企业的净资产。换句话说就是,这时候的购并行为可以看作是购买方付出一定代价购买了对方的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与此同时,当然也要承担对方的所有负债了。这样一来,也就必然需要按照公允价格来计量被购买企业的净资产,购买价格(也叫投资成本)超过净资产公允价值以上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关于这一点,在我国也同样如此。例如,就在巴菲特讲这番话的同一时间即1999年,中国A股市场上的清华同方以股权交换方式吸收合并山东鲁颖电子公司,会计方法上采用的就是权益合并法;在此之后,新潮实业、青岛双星、龙电股份等9家上市公司换股吸收合并非上市公司,也都是采用的权益合并法。这固然与我国会计准则中在这方面没有明确规定有关,但也与权益合并法能避开今后要分摊商誉的原因有关。
当然,除此以外还有其他原因,如采用权益合并法时,并入的净资产较低,而利润较高,这样反映在财务年报上的净资产收益率就比较高;采用权益合并法是按照历史成本反映合并后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财务信息的可靠性较好;等等。
但应当看到,如果采用购买法,由于购并时提供了企业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等信息,会更便于投资者预测合并后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更由于有些国家禁止采用权益合并法,所以对跨国企业进行合并时有可能会无法进行,至少也会缺乏会计信息之间的可比性。
正因上述原因,所以巴菲特说,当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一度想取消权益合并法时,遭到许多大型公司管理层的激烈反对,巴菲特本人也是不赞成取消权益合并法的。
他认为,如果强行规定只能采取购买法,这样在今后每年的企业经营中摊销商誉实际上会“扭曲”当年的经营业绩,使得每年之间的经营业绩因为摊销商誉数额的不同,缺乏一贯性和可比性。更不用说,经济商誉在许多情况下不但不会减少或消失,甚至还会不断增值。
例如,在过去的78年中,喜诗糖果公司的品牌价值就以不规则却又非常迅速的速度在增长,只要经营得当,这种品牌价值增长的态势很有可能会再继续维持78年。
所以巴菲特强烈呼吁,为了避免商誉的不当摊销,伟大的经理人要宁愿选择权益合并法。在他看来,采用权益合并法时两家企业就像两条河流拥抱在一起,从此不分彼此。在这种情形下,一家企业被另一家企业购并,实际上并不能算被“买下”。虽然这看起来有些咬文嚼字,但这两种方法在购并企业双方的员工心里都有一本账。
巴菲特的意思是说,无论采用购买法还是权益合并法,由此产生的商誉都应当放在会计账面上不摊销,因为究竟这是一种“费用”还是“财富”还说不定,怎么就能随意摊销呢?今后在处理这个会计科目时,应当采用一般判断资产价值是否减损的方式去进行评估。
看看,巴菲特的这一观点和我国会计准则的新规定是完全一致的。
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公司2012年年报致股东的一封信中,又再次提到这个问题。他说,伯克希尔公司2008年收购马尔蒙公司64%的股权,2011年又收购16%,2012年继续收购10%,合计拥有马尔蒙公司90%的股权。马尔蒙公司本身是个多元化大型集团,下面拥有150多家企业,仅仅是它所属两家油罐车公司就拥有9.7万辆油罐车,每辆新油罐车的成本超过10万美元,业务订单已经排到两年之后。在巴菲特看来,这笔收购完全值合计126亿美元的价格;可是,如果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的规定,账面上却只能记载80亿美元,他认为这真是一个“怪异的会计准则”:“我花了一整年的时间来思考这条怪异的会计准则,但是我至今都没有找到任何一种合理的解释。”
巴菲特在伯克希尔公司2013年年报致股东的一封信中又提到,由于伯克希尔公司2013年6月投入80亿美元买下亨氏食品公司的优先股,以及出资42.5亿美元买下它50%的普通股,所以使得在2013年年报上形成了13亿美元的一次性重组摊销。到2014年时,因为没有了这一特殊因素,报表就会变得好看了。
【巴菲特读年报心得】
巴菲特认为,企业购并案中的会计处理应该统一到把商誉看作是资产的角度上来,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如果仅仅把商誉看作是一种费用每年进行摊销,就会陷入购买法和权益合并法两种不同核算方法的争论怪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