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农总行发出通知——清理整顿系统内报刊(1 / 1)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新闻出版业要治散、治滥的精神,中国农业银行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农业银行系统所办的报纸、杂志进行清理整顿。

《通知》说,继续办好总行现有的“一报二刊”,即《中国城乡金融报》、《中国农村金融》和《农村金融研究》,以及总行信用合作管理部主办的《中国农村信用合作》。未经批准,总行各部门不得兴办任何报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院校原则上只保留一份杂志,所办的报纸原则上一律停办;确需保留的,必须报经总行批准。各计划单列市分行(包括哈尔滨、沈阳、西安、武汉、广州、长春、南京、成都、杭州、济南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地(市)分行、县(市)支行所办的报纸、杂志一律停刊。

《通知》要求,凡属保留的报刊应将报刊名称、出版宗旨、出版周期等上报总行办公室备案。所保留发行的各类刊物要立足于提高质量,不应盲目追求数量。要开阔办刊视野,拓宽调研领域,在探讨宣传农村金融理论和农业银行改革发展动态的同时,还应积极介绍我国经济体制、金融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动态,以及国外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方式。凡属停止发行的报刊,各级行应做好善后工作。属于内部发行的报刊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停止发行;属于公开发行的报刊,截止到本年度(1996年12月31日)停止发行,要抓紧做好刊物注销等工作。

《通知》强调,中国农业银行系统报纸、刊物管理工作由总行办公室负责。各行要认真、及时落实本通知的规定,在8月底前将清理整顿的结果(并填好附表)报总行办公室。

(1996年7月18日《中国城乡金融报》一版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