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大决心彻底根治“三乱”
一些问题严重部门和单位被通报批评
全省治理“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工作会议今天结束。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纪检委领导同志到会,副省长陈云林在会上讲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下大决心,排除阻力,彻底根治“三乱”。
陈云林在讲话中说,这次会上一些地方反映治理“三乱”难度大,尤其是一触动部门、单位的经济利益,阻力就更大。尽管这里有很多原因,但最根本的还是认识不高,行动不自觉、不坚决。据一些企业反映,企业目前困难的原因之一,就是有相当一部分财力叫“三乱”给吃掉了;一些人利用我们在管理上的漏洞,自立项目,以权谋私,人民群众意见很大。
陈云林说,下一步全省治理“三乱”工作要转入审核处理和建章建制阶段,这是一个关键环节,矛盾更多,难度更大。首先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同志要真正重视起来,认真负起责任。要把这项工作切实提上日程,认真落实责任,并根据进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对那些出现反复、搞攀比、边查边犯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一切收费、罚款、集资都要依照法律、法规办事。除中央和省两级外,绝不允许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审批和擅自出台收费、罚款、集资项目和自定标准。省编委、人事、财政、物价等部门要在明确性质、区别类型的基础上,清理取消单靠罚没收入作为开支来源的执法部门和名目繁多的监察检查大队。特别对自定政策、乱收滥罚的单位要严加清理,坚决取缔。要进一步强化措施,认真搞好审核处理和建章建制工作。各地、各部门对清理出来的各类项目要逐类别、逐项目地进行审核。对合理合法的项目,要予以明确并继续执行;对不合法不合理项目,要坚决取缔并向社会公布。
又讯:记者从全省治理“三乱”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治理“三乱”工作取得很大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有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高,行动迟缓;还有些地方和部门在治理“三乱”的同时仍在自定政策,乱收费滥罚款,其中比较严重的受到了通报批评。
据会议介绍,由于“三乱”问题形成的原因比较复杂,涉及很多部门和单位的利益,在治理整顿的认识上和行动上存在一些差异。最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和部门我行我素,边查边犯,自定政策,乱收滥罚。受到通报批评的有:依安县政府今年6月中旬擅自决定搞县电视塔集资,要求县城内有电视的住户各交30元或20元。五常县物价局今年6月初违反审批权限单方下文,规定凡进入友凤山旅游区的每人收1元钱,每台大客车收20元、小车收10元,在旅游区内经营照相和航运的个体商贩分别交5元和10元管理费。甘南县妇联向全县有职称的女同志每人收20元发放“女技术员”证。这样的事情在煤炭销售、机动车管理等许多方面都有发生。哈尔滨市交通局第一稽查大队自制票据,超职责范围对乘客进行罚款。省政府治理“三乱”办检查发现,公安部门无视有关法规,随意收费、罚款、提高收费标准、坐支挪用罚没款等方面问题较多。哈尔滨市公安局今年上半年擅自收取“人户分离证”每证2元,非法收费2.4万元,并自行发文将省规定的“外来人口寄住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元提到5元,超标准收费16万元;七台河市北岗派出所将两年的罚没款全部截留挪用;呼兰县新民派出所从1989年到1991年5月罚款近2万元,坐支1.6万余元;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局治安科收费罚款均无票无账,等等。
(1991年7月20日《黑龙江日报》一版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