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我省开始大面积清理三角债(1 / 1)

预计可清理三十亿

省内首次为期一个月的大面积清理企业“三角债”工作从近日开始。预计清理“三角债”30亿元,约占目前省内企业间往来拖欠款总额的近1/3。

这次清欠的主要对象是国营工业,包括粮食和外贸在内的商业以及物资、供销、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点企业3月末以前相互拖欠的货款,以及与上述企业交易往来、符合清欠条件的中小企业拖欠的货款。

为了帮助企业盘活资金,这次清欠不搞简单债权债务划转,而是选择石油、煤炭、化工、粮食、木材等行业为龙头,从启动流通环节入手,以促进产品销售为目的,采取启动付方、指定收方、全额清算、差额注入的办法,对人欠、欠人同时清理,做到清一点活一串。

全省确定以付出大于收入的差额和收入总额的一定比例增加信贷规模、注入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工商企业,从收回的货款中划出一定比例,留给企业周转;国家和省重点企业的留存比例适当高些,一般企业略低些,企业困难大的适当高些,困难小的略低些。这次清欠工作由各级政府负责,在省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进行。

(1990年4月21日《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