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宾县11个公安派出所(1 / 1)

违纪动用罚没款18万元

据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介绍,宾县11个乡镇的公安派出所违反国家关于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交财政的规定,两年中坐支18万余元,被用来大吃大喝、擅自购买专控商品、支付出差费等。

不久前,宾县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对全县22个乡镇中11个乡镇公安派出所罚没收入的支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在1987年、1988年的罚没收入21万多元中,坐支款达18.8万余元,占全部罚没收入的87%。其中糖坊派出所坐支达4.8万多元。这11个派出所总共不足40名干警,却从坐支的18万余元中拿出6.81万元用作大吃大喝。永和派出所两年罚没收入6000元,而吃喝竟花了6400元;7.2万余元被用来支付办案、出差和其他费用;1.9万余元被用作支付民警用枪伤人的医药费;4.8万余元被用来购买车辆等专控商品,糖坊派出所用9000元罚没款买的吉普车不落户、不办牌照,跑黑车。检查中还发现,多数派出所不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罚没收据,不建账,有些罚没款不知去向。

另据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介绍,各地反映擅自动用坐支罚没收入违纪问题,在各执法部门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希望及早引起重视。

(1989年11月8日《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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