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严格执法(1 / 1)

查处违法倒卖案件五千余起

全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年多共查处投机倒卖违法案件5178起,案发呈上升趋势。其中大要案1998起,收缴罚没款3200多万元,为受骗者追回货款2500多万元。作案者多是国营、集体企业,倒卖的物资多是国家控制的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而且制售伪劣产品活动越演越烈,手段诡秘,多以合法手段掩盖非法行为。

从1988年到今年6月末,全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获倒卖钢材及有色金属16万多吨、汽柴油5.6万多吨、水泥8600多吨、木材27.7万多立方米、煤炭60多万吨、化肥8.7万多吨、汽车474辆、彩电1.54万台。在查处的大要案中,属国营、集体企业作案的占80%以上,倒卖重要生产资料的占70%以上。在一些产品的产地倒卖活动尤为严重,大庆和绥化地区查处的汽、柴油案件和数量分别占80%和90%;牡丹江和佳木斯两市非法倒卖彩电数量占76.8%;鸡西、鹤岗、七台河三市倒卖煤炭量占90%多。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活动日益增多。集贤、绥化、桦川、庆安查获4000多吨从美国进口的假冒二胺其氮磷含量甚微。伊春、大庆、七台河查获了近千吨质量低劣的旧彩电。鹤岗市燃料公司1988年在销售的原煤中掺入大量矸石粉,非法获利5万多元。

作案手段日益诡秘,有的造假账目、开具假发票,有的打着联营和调剂的合法招牌进行到卖活动,有的用假批件、假证明弄虚作假。巴彦县粮食局两名职工采取虚假手段一路闯过数十道关卡,将从广东私购的三辆进口汽车开回转手倒卖。

(1989年7月24日《黑龙江日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