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
当前要重视物价检查,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省政府今天召开全省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电话会议,副省长、省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陈云林做了工作部署。
我省这次大检查,从10月份开始,至春节前结束,分为企业和单位自查、重点检查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根据国务院要求,检查范围主要是国营、集体、私营和联营企业,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1988年发生的违反法纪问题,以及1987年发生而未检查纠正的违反法纪问题;对1985年至1987年大检查中已经查出来的各项违反法纪问题,也要有重点地清理一次。具体内容包括:(一)越权减税免税和偷漏各种税款和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二)侵占、截留、私分、挪用应交国家利润、罚没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三)虚报亏损、骗取国家财政补贴,或搞虚增利润、虚盈实亏的;(四)擅自扩大成本费用开支范围、提高费用开支标准和各项专用基金提取比例的;(五)擅自以税还贷或项目未投产见效就用税前利润提前归还各种科技性和基建性贷款的;(六)越权制定与调整价格和收费标准,将国家计划内产品转为计划外高价销售、就地转手加价倒卖生产资料和紧俏消费品,或把提货单倒手、买空卖空的;(七)以联营“返利”、“投资”为名、产品价外加价、变相提价,以及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提价、加价、议价的收入,不列作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逃避纳税交利的;(八)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和把应由奖励基金开支的奖金引入成本费用开支的;(九)发放的奖金和实物不列入奖金总额,从中偷漏奖金税的;(十)用公款请客送礼、游山玩水,擅自购买国家专控商品、禁购商品或超过控购指标购买商品、挥霍国家资财的;(十一)在节假日和年终前后滥发钱物和突击花钱的;(十二)其他各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
这次大检查的重点:一是大型企业,特别是央企、省市属企业和县属大型企业。二是各类公司,包括各种贸易型公司、金融性公司、技术开发公司、劳动服务公司和综合性公司等。三是各种经济主管部门和有罚没收入的机关单位。对上述重点的检查面不得低于50%。
省政府还就检查机构和办事机构,以及检查质量、政策、原则等问题做了强调和部署。陈云林强调要重视物价检查,重点是流通领域中重要生产资料和耐用消费品的价格,以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他说:要查一下乱涨价的钱都到哪里去了?特别要注意检查流通环节层层加价的问题。要通过检查平抑物价稳定市场。
(1988年10月9日《黑龙江日报》一版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