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所查出一起“官倒”案
增加调拨费用;公司加价;主管部门截留倒卖;厂家转手渔利;共查处非法收入30.9万元
700吨塑料原料违价案,由省物价检查所基本查清。除62吨尚待进一步核实外,其余638吨中,78吨被高价倒卖到省外,93.5吨在省内高价倒卖,已经拨给生产企业的4056.5吨中的90%在调拨环节中被提高了调拨费用,甚至乱加价。
据省物价检查所介绍,今年2月份,省计经委为了扶持乡镇企业发展,拿出高低压聚乙烯700吨调给全省乡镇企业系统的生产部门。规定这批原料“戴帽”拨给厂家,减少中间环节,不准截留或倒卖。但许多单位没有照办,不仅在调拨中增加环节层层加价,而且发生转手高价倒卖的违法行为。
1.擅自多加费用调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及绥化地区的化轻公司拨给市县塑料厂的原料,在增加费用上都超过了规定标准,最多的每吨增加费用389元。其中,绥化地区化轻公司拨给肇东等地的100吨多加费用获非法收入2.9万元。
2.主管部门乱加价调拨。富裕、青冈等县化建公司拨给塑料厂原料每吨都加价600元;木兰县化建公司每吨加价2397元,5吨获非法收入一万多元。
3.高价转手倒卖。一是主管部门擅自截留高价倒卖。松花江地区倒卖了27吨,其中方正县化建公司拿到5吨调拨单后,在哈市就地每吨加价1780元卖给哈市北方装饰公司;延寿县化建公司每吨加价500多元卖给县乡企局供销公司,供销公司每吨又加价1000多元卖给哈市电子局。二是生产企业得到原料后不用于农膜生产,也转手高价倒卖。勃利县乡企局综合厂在哈市拿到20吨的调拨单后,就地在旅馆里与河北省玉田县张某拉上钩,每吨加价3000多元将13吨调拨单卖给了对方。省水产机具网线厂得到原料后倒卖了40吨,每吨加价2000多元,其中35吨卖给省农场总局供销公司;省农场总局供销公司每吨又加价200元卖给湖北省东西湖农场25吨,每吨加价400元卖给浙江省萧山农垦局10吨。大庆市龙凤塑料厂将15吨原料全部转手给安徽省,每吨加价近3000元。省分配给肇东市乡企局的50吨“戴帽”给该市塑料二厂15吨、四厂15吨、宋站塑料厂20吨。但从绥化地区化建公司开始加价调拨到肇东市化建公司,市化建公司又加价转拨给市乡企局物资公司,市乡企局物资公司又加价拨给肇东市塑料二厂5吨、四厂13.5吨,并高价转手倒卖给省轻工第二供销公司20吨,松花江第二轻工公司6.5吨。这两家公司又二次转手倒卖到省内外一些地方。
这一加价调拨或高价倒卖塑料原料案,共查出非法收入30.9万元,分别作了罚没处理。
(1988年9月14日《黑龙江日报》一版头题,获该报好新闻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