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中的青春
苏小存(1955—1972)
1955年生,汉族,河北唐山人,唐山三十一中初中毕业。1971年7月28日参加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五师四十三团,任四连战士,1972年5月5日为扑灭草原大火牺牲,享年17岁,被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三等功,追认为共青团员。
★采访记录
苏小存的哥哥苏晓峰:
我们家就3个男孩。老大已经去世,我是老二,苏小存是老三。我1944年生,比小存大11岁。我哥比我大9岁。中间也曾有儿女,但都死了。
他出生在唐山市古冶区林西矿南工房5条29号。小学是林西第二小学,初中在唐山三十一中,属于初中毕业吧。个头差不多有1米74左右。
父亲患有高血压,吃劳保。家里生活很困难。大哥在东北海拉尔工作。父亲每月只拿30多块钱工资,养活4口人。母亲没有工作。
父亲很喜欢苏小存,是他的宝贝疙瘩。那时候他将近50岁了,得了个儿子,自然心疼。弟弟外号面包,父亲把他养的胖乎乎的。家里粮食不够吃,我和我妈都吃不饱,却一定要让弟弟吃饱。父亲治病买药,开销不小,家里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哥哥在海拉尔也挣得不多。几个月才给家寄10块钱,后来结了婚就再没寄过钱。
当时家里就两三床被,我和弟弟用一条被子。母亲贤惠,不管父亲怎么病,拖累着全家,还精心照料父亲,尽量让他活好些。别人逢年过节能买点肉,我们家从小到大,就没吃过整块的肉,顶多买点碎肉末末。
我比较淘气,从小就不老实。弟弟跟我不一样,非常老实。他特别仁义,对外人好,对父母也好。记得有段时间,每天早上我妈给他两分钱,让他买
豆腐脑吃。结果一个礼拜后,他给攒了1毛4分钱。赶上家里没盐了,他拿出一毛钱给家里买了一袋盐。换了我就做不出来,早就买零食吃进肚里了。我父亲吃药花很多钱,家里相当穷,那真是一分钱一分钱地算计啊!
弟弟性格比较内向,回家后不大爱说话,但跟同学们说得挺多。他不淘气,不爱吵嘴打架。家里生活困难,他从不向外人诉苦。我因为总在外面淘气惹祸,不被父亲喜欢,父亲喜欢他,所以我和他有隔膜。父亲总向着他。一次因为他不听我的话,我俩吵了起来。他告诉了父亲,父亲就打我。我父亲是翻砂工,身高力大,特别壮,手上有厚厚的茧子,打人脸就像树枝子抽一样疼。我给打得疼了好几天,我真生气了,事后打了弟弟一顿。我这辈子就打过他这一次,以后再没打过。
他跟王绍武关系很好,他们一块儿报名去兵团。他走时,家里凑钱给他买了一个便宜的收音机。同学和朋友们也送给了他一些东西,什么毛巾、茶缸等。
他走那天,我妈送到了胡同口,我把他送到了汽车上。临分手时他嘱咐我要好好照顾父母。那时候,我已经结了婚,但没有工作,就干临时工。
弟弟刚一走,父母就大哭了起来。学校老师安慰说:兵团是全民所有制,多少人想去都去不了。你家苏小存去兵团多幸运呀,起码能吃饱饭了。
弟弟走后,家里不吃不喝,也得攒钱买点东西给他捎过去。
结果,去后不到一年就出了事。
那天矿区领导、兵团干部、林西街道办事处的,来了四五个人到我家。他们知道父亲卧床不起,特地把救护车开来。一宣布这事后,我父亲和母亲就懵了,晕晕乎乎。之后区里和办事处的人讲:你们有啥困难就说,政府会帮助你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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