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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军阀混战的20世纪20年代,作为教育部一个小小佥事的鲁迅,为自己被免职一事,不但将教育部和教育总长告上了法庭,而且胜诉,确实出人意料,在中国法治史上也是一个意义深远的经典案例。不过客观地来说,鲁迅胜诉的案子并不具有普遍性。曾在北洋政府担任过司法总长的罗文干在谈到当时检察官与权势的关系时坦言:“凡行政长官不喜之人,旦夕得而羁押之,检察官不敢不从也;凡行政长官袒护之人,不得逮捕之,检察官又不敢不从也。是所谓人权保护,悉凭有力者之喜怒,而有力者之喜怒,不得不假借检察官之权力以行之,羁押后又得任其宰割矣。”这说明,在民国时期,司法机关并不具有独立的司法权,受制于行政权。

鲁迅能打赢这场官司,与章士钊的态度当然是不无关系的。章士钊在当时身兼北洋政府的司法总长、教育总长,是段祺瑞的亲信人物,人称“老虎总长”。但是他毕竟受过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教育,受“西风”影响甚深。他没有利用自己的权势干预司法,未给平政院施加压力,而是尊重法律,接受裁决,这也是鲁迅胜诉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外,教育总长易培基同情学潮、同情鲁迅,而崇尚国学的平政院院长汪大燮也对鲁迅抱有好感,这一切,都成就了这起经典的“民告官”胜诉的案例。

新中国成立后,章士钊说:“鲁迅要是活到解放,我和他可能是朋友呢!”他和许广平都是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又都是大会主席团成员,后来还是常委会委员。由于“章”和“許”(繁体“许”字)两个姓氏笔画相同,二人常常毗邻而坐,相见时非常客气,谁也不提几十年前的事。服务员端上茶来,许广平把茶让给章士钊说:“您是我的师长,您先用。”章士钊说:“我和鲁迅的夫人都和解了,坐在一起开会,鲁迅如果活着,当然也无事了。”后来,章士钊的女儿问起当年他们之间如此敌对,他现在怎么看。章士钊微微沉思后缓缓地说:“拿你们现在的眼光看,对于学生运动的事,鲁迅支持学生当然是对的。”

注释

1.本篇最初发表于1926年1月10日《莽原》半月刊第一期

2.林语堂在1925年12月14日《语丝》第五十七期发表文章说,“‘费厄泼赖’精神在中国最不易得,我们也只好努力鼓励,中国‘泼赖’的精神就很少,更谈不到‘费厄’,惟有时所谓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此义。骂人的人却不可没有这一样条件,能驾人,也须能挨骂。且对于失败者不应再施攻击,因为我们所攻击的在于思想非在人,以今日之段祺瑞、章士钊为例,我们便不应再攻击其个人。”

3.“义角”即假角。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五十三期(1925年12月12日)《闲话》中攻击鲁迅说:“花是人人爱好的,魔鬼是人人厌恶的。然而因为要取好于众人,不惜在花瓣上加上颜色,在鬼头上装上义角,我们非但觉得无聊,还有些嫌它肉麻。”意思是说:鲁迅的文章为读者所欢迎,是因为鲁迅为了讨好读者而假装成一个战斗者。

4.指吴稚晖、周作人、林语堂等人。吴稚晖在1925年12月1日《京报副刊》发表的《官欤——共产党欤——吴稚晖欤》一文中说:现在批评章士钊,“似乎是打死老虎”。周作人在同月七日《语丝》五十六期的《失题》中则说:“打‘落水狗’(吾乡方言,即‘打死老虎’之意)也是不大好的事。……一旦树倒猢狲散,更从哪里去找这班散了的,况且在平地上追赶猢狲,也有点无聊卑劣。”林语堂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中赞同周作人的意见,认为这正足以补充“‘费厄泼赖’的意义”。

5.康党,指曾经参加和赞成康有为等发动变法维新的人。革党,即革命党,指参加和赞成反清革命的人。

6.“以人血染红顶子”:清朝官服用不同质料和颜色的帽顶子来区分官阶的高低,最高的一品官是用红宝石或红珊瑚珠作帽顶子。清末的官僚和绅士常用告密和捕杀革命党人作为升官的手段,所以当时有“以人血染红顶子”的说法。

7.“咸与维新”,语见《尚书·胤征》:“歼厥渠魁,胁从罔治,旧染污俗,咸与维新。”原意是对一切受恶习影响的人都给以弃旧从新的机会。这里指辛亥革命时革命派与反动势力妥协,地主官僚等乘此投机的现象。

8.二次革命,指1913年7月孙中山发动的讨伐袁世凯的战争。与辛亥革命相对而言,故称“二次革命”。在讨袁军发动之前和失败之后,袁世凯曾指使他的走狗杀害了不少革命者。

9.秋瑾(1879?—1907),字璇卿,号竞雄,别号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1904年留学日本,积极参加留日学生的革命活动,先后加入光复会、同盟会。1906年春回国,1907年在绍兴主持大通师范学堂,组织光复军,和徐锡麟准备在浙、皖两省同时起义。徐锡麟起事失败后,她于同年7月13日被清政府逮捕,15日凌晨被杀害于绍兴轩亭口。

10.王金发(1882—1915),浙江嵊县人,原是浙东洪门会党平阳党的首领,后加入光复会。辛亥革命后任绍兴军政分府都督,二次革命后于1905年7月被袁世凯的手下浙江都督朱瑞杀害于杭州。

11.谋主,据鲁迅此文所述情节,是指当时绍兴的大地主章介眉。他在作浙江巡抚增韫的幕僚时,极力怂恿掘毁西湖边上的秋瑾墓。辛亥革命后因贪污纳贿、平毁秋墓等罪被王金发逮捕,他用“捐献”田产等手段获释。脱身后到北京任袁世凯总统府的秘书,190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他“捐献”的田产即由袁世凯下令发还,不久他又参与朱瑞杀害王金发的谋划。另按,秋瑾案的告密者是绍兴劣绅胡道南,他在1908年被革命党人处死。

12.模范的名城,指无锡。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二卷第三十七期(1925年8月22日)发表的《闲话》中说:“无锡是中国的模范县。”

13. “犯而不校”,这是孔丘弟子曾参的话,见《论语·泰伯》。

14.“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摩西的话,见《旧约·申命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

15.“投石下井”,俗作“落井下石”,语出唐代韩愈的《柳子厚墓志铭》:“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林语堂在《插论语丝的文体——稳健、骂人、及费厄泼赖》一文中说:“不肯下井投石即带有费厄泼赖之意”。

16.“党同伐异”,语见《后汉书·党锢传序》。意思是纠合同伙,攻击异己。陈西滢曾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三期(1925年12月12日)的《闲话》中用此语影射攻击鲁迅:“中国人是没有是非的。……凡是同党,什么都是好的,凡是异党,什么都是坏的。”同时又标榜他们自己:“在‘党同伐异’的社会里,有人非但攻击公认的仇敌,还要大胆的批评自己的朋友。”

17.陈西滢等人在女师大风潮中,竭力为杨荫榆辩护,后又组织“教育界公理维持会”,反对女师大复校。这里所说的“绅士们”,即指他们。参看《华盖集·“公理”的把戏》。

18.清流,指东汉末年的大臣李膺、陈蕃等人。他们联合太学生,批评朝政,暴露宦官集团的罪恶,于汉桓帝延熹九年(166)为宦官所诬陷,以结党为乱的罪名遭受捕杀,十余年间,先后四次被杀戮、充军和禁锢的达七八百人,史称“党锢之祸”。东林,指明末的东林党。主要人物有顾宪成、高攀龙等。他们聚集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议论时政,批评人物,对舆论影响很大。在朝的一部分比较正直的官吏,也和他们互通声色,形成了一个以上层知识分子为主的政治集团。明天启五年(1625)他们为宦官魏忠贤所屠杀,被害者数百人。

19.“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语见朱熹在《中庸》第十三章的注文。

20.燧人氏,我国传说中最早钻木取火的人,远古的“三皇”之一。

21.“求仁得仁又何怨”,语见《论语·述而》。

22.刘百昭,湖南武冈人,曾任北洋政府教育部专门教育司司长。1925年8月,章士钊解散女师大,另立女子大学,派刘百昭前往筹办,刘于22日雇用流氓女丐殴打女师大学生,并将她们强拉出校。

23.1925年11月,女师大学生斗争胜利,宣告复校,仍回原址上课。这时,陈西滢在《现代评论》第三卷第五十四期(1925年12月19日)发表的《闲话》中,说了这里所引的话,鼓动女子大学学生占据校舍,破坏女师大复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