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查处冤案却把自己送进了大狱。
说到底,曾国藩还是书生本色,是那个时代所有士子的典型代表,不忘把“三纲五常”时时作为为人处世的准则,更把忠君报国作为毕生的信念和理想来追求。为官八年,曾国藩每天生活在“闭门百虑丛忧煎,出门葛蔓相纠缠”[3]的官场之中,经历了不少凶险磨难的历练,心得体会更是总结了一箩筐,但事情过后又都忘到了脑袋后去了,仍然一切以君主的意愿为意愿,以君主的意志为意志,做到绝对服从绝对遵循,认真履职,不折不扣,完全是“吃一百个豆不嫌腥”的态度,因而一次又一次地把自己置于被动的绝境,而他自己却不改初衷,义无反顾。
清道光二十六年(1846年),三十六岁的曾国藩官居从四品的翰林院侍讲学士之职。随着官职的不断跃升,曾国藩的个人生活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体会到了当官的益处、妙处。好日子接踵而来。由于收入渐丰,经济条件有了很大的改善,不仅搬出了寄居了六年之久的长沙会馆,单独赁了房子自立门户,显示出了大清中层官员的范儿,而且把家眷接入京城,一家人得以团圆,曾国藩也因此结束了与夫人多年分居的鳏夫生活。从表面上看,这时的曾国藩官运亨通,生活滋润,只能用春风得意,诸事顺遂来形容。孰不知,一场场险恶难料的官场风暴即将来临。
一天,道光帝单独召见曾国藩,吩咐他到河北的保定府走一趟,对那里发生的一起案子进行复核。领了圣命曾国藩不敢怠慢,连夜就带着随从赶奔保定府。
道光帝究竟交给曾国藩一件什么案子呢?
说起来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但审理的过程却很繁琐,总是节外生枝,几经反复,甚至连道光帝都不得不亲自出面,组织三法司会审,但也是搞得一头雾水,没有最后弄清楚,成为轰动一时的悬案。
案情的主犯叫李纯刚,是保定府的一位县学生。他被人举报私藏朝廷禁书,并批有反语,不仅李纯刚本人当即被剥夺了功名,上报斩刑,而且还被没收了全部家产,要把他的全家发配边关。这看似一件很普通的案子,既有原告也有被告;既有人证又有物证;既有庭审又有口供,一切都符合程序,就等刑部批准执行就是了。可是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波澜。保定府的一些读书人气不过,联名到总督衙门替李纯刚喊冤。在没有得到总督府的答复后,来了一个进京越级上访,直接告到了刑部、大理寺和军机处。这些读书人避开了李纯刚私藏禁书一事不谈,而是将矛头直指保定知府,控告他故意陷害李纯刚,目的在于图谋李纯刚的巨额家产。如果事情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案件就复杂化了,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私藏禁书问题,而且还牵扯到了官府、官员。
曾国藩亲赴保定府,经过明察暗访,证明此案果然是一桩冤案。
案子既然已经查明,曾国藩本该可以交差了,而实际上不仅案子没有交出去,倒把自己送进了内务府的大牢。因为,这桩案子不仅牵扯到了一些地方大员,还牵扯到皇亲国戚。
曾国藩自信满满地把罪犯供状誊写清楚,然后去御花园向道光帝禀报。想不到,道光帝御览完供状,没表示什么态度,而是问曾国藩现在官居几品。曾国藩据实回答,现在官居翰林院从四品侍讲学士,兼詹事府右春坊掌印。道光帝脸色一沉道,你才是个小小的从四品,就敢插手皇族的事,如果官居大学士,还不得把朕也下到大牢里吗?曾国藩一下子瞪大眼睛。莫不是这道光帝吃错了药吧?这都说了些什么呀?哪儿跟哪儿呀?太不挨边儿了。曾国藩正狐疑时,道光帝喝令,摘去曾国藩的顶戴花翎,押宗人府严加看管。曾国藩一听顿时懵了,不觉眼前一黑,昏倒在道光帝的面前。
曾国藩此次入狱,并非是因为办事不力,而恰恰是因为他把事情弄得太明白了,才让道光帝坐不住金銮殿。
道光帝的心情十分复杂,处于两难境地。出了这等的馊事,无疑是给皇家的脸上抹了黑,造成了很坏的影响,而这又不是打掉了牙往肚子里咽就能解决的。制裁就要涉及骨肉至亲,涉及大清的基石……
犹豫是暂时的。道光帝不是个糊涂人,作为大清国的最高统治者,他自然深知高官也好,皇族也罢,干系再大也大不过社稷;利益再重要,也重要不过江山的道理。他自己必须要拿出坚决的态度和霹雳手段,给祖宗、给天下人一个交代、一个明白。
道光帝斩断忧思,当机立断,下旨缉拿案犯。于是,一批涉及贪赃枉法、卖官鬻爵的皇亲国戚、高官显贵被悉数捕获,为大清除去一大痼疾、隐患。曾国藩被无罪释放。
这一次,本来立下首功的曾国藩,没有受到任何封赏,白白蹲了一回宗人府的大狱。出来后还遭到道光帝的警告,不准就被拘一事透露半个字,否则的话,皇上会很生气,后果会很严重。
这算是什么事儿呢?曾国藩心里甚是憋屈,但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仰天长叹,把一腔怨气往自己的肚子里咽。正如他在三十一岁那年写下的诗句“壮盛百无能,老苍真无耻”,搞不清楚曾国藩真是怨恨自己壮年无能,还是咒怨老天爷不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