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小谈一下编辑一本书的过程吧。
别看到这儿就走了。是的,我知道编辑听起来很无聊,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的。你可以说编辑工作很讨厌,很痛苦,很滑稽又很丢人,但说无聊是绝不可能的。我的额头上有一个小小的、一辈子都不会消的包。它是我在编辑我的书时,在桌子上生生撞出来的。整个编辑的过程简直是太荒唐了(主要因为这是成熟的大人们才能做的事吧,我胜任不了),弄得我都开始做笔记了,如若有一天我开始相信那些不实宣传,竟然觉得我都能称得上是个有才能的作家,我还得回头看看这些笔记。
所以……说回编辑。首先,有大量不同的编辑能帮你解决各种疑难杂症。我有一个主编,一些文案编辑和法律编辑,四个帮我读手稿,告诉我哪里写得不合理的朋友,以及住在我电脑和手机里的松鼠们,它们帮我做拼写检查,会自动把“我这会儿就在酒吧里泡着(marinating)”改成“我这会儿正在酒吧里**(masturbating)”。直到第二天我才注意到这个自动改正。但我已经群发了。没人纠正我,也没人还愿意和我握手了。
对不起。我又偏题了。我觉得这得怪我的编辑,或者说怪我缺一个编辑,因为这种事,我只需要点儿治疗多动症的药和松鼠们的“帮助”就成了。
编辑时,我非常喜欢亲自上阵。因为我常常重写,所以我有成千上万页的文章永远也没法儿重见天日,即使有些文章我很喜欢。我通常也会在提交稿件之前删掉一半。这让我的文字更简练,我知道你可能不这么认为,毕竟我在其他章节里写满了作茧自缚的流水句[1],但我向你保证,要是我没把那些过分疯狂的内容给删掉,读起来会更糟。
我以前以为编辑也是这么干的。事实上,当我还在写我第一本书的时候,一个非常成功的编辑对它很感兴趣。然后我说:“用不着,谢谢。我知道该怎么用标点符号。”这完全是在撒谎,也显示了我无可救药的愚蠢,因为我当时还不知道,原来你的编辑是代表出版社向你买书的,而且还会帮你把它写完。我以为编辑是你花钱雇来,改写你狗屁不通的文字的。从我的错误中吸取点儿教训吧。
幸运的是,我后来找到了一位很棒的经纪人,尼蒂·马丹,她帮我找到了一位完美的编辑,艾米·艾因霍恩,在她们俩的帮助下,我的书才成了现在的样子。好多个月里,我的书稿被来来回回地修改,各式各样的编辑们在稿纸边缘的空白处写评语,一直让你改到你觉得这本书已经完美无缺了。然后这本书出版了。你会突然发现一个没被发现的错误,你这才确定这本书的确是你写的。
在编辑的过程中,我根本分不清那些写评语让我修改的编辑谁是谁。但那些改动太过混乱与诡异,于是我专门做了详细的笔记,因为其中有一些常常比本来的故事还要有意思。有些人读了这一章后,会为我的编辑们感到非常难过。这很合理,所以你应该给他们寄点儿饼干和伏特加。但从另一方面来讲,正是因为有像我这样的人,才能保证他们永远不会失业,而且泡酒吧时总有些精彩的故事能讲给朋友们听。如果他们没在**的话(可能吧),自动拼写更正系统,真是太谢谢你了。
我在还没编辑的手稿上写给编辑们的笔记:
·“这里应该放一段字。我还没有搞清楚应该放什么字,但从本质上来说不就是27个字母[2]来回变吗,我只是还没决定好该怎么排列组合而已。”
·“这地方我写了些激动人心的东西,然后猫拔掉了我电脑的电源。但这真的是太太太太太好了。我们能不能就把一句‘你会喜欢这个的’放在这儿就行了?”
·“我能在这里插入一段视频吗?关于一个快乐的山羊宝宝?因为人们喜欢这种鬼东西。我从来没见过电子书或平装书里有视频插入的,所以这将是个革命性的突破。我们应该开创先河。”
·“在这一部分,我可以很容易地用一个非常诙谐且略显堆砌的词来切入我的观点,只是我现在真想不出来,因为苦杏酒很好喝。”
当我在写我的第一本书时,一位编辑寄给我一张速查表,上面列着编辑文章用的速记符号,她告诉我不要害怕“stet”,然后我就问:“你是想说‘抄袭(steal)’吗?”因为这个建议听起来很古怪,而且编辑竟然会拼错字,这也着实让人生疑。这该不会是个考验吧?接着她说:“不,‘stet’是被动虚拟语气,源自主动语态第三人称现在时的单数虚拟语气,用来表示一个被标记了的改动应该被忽略。”然后我说:“你用的是你凭空捏造的语言吗,没人听得懂啊,你这个巫师。”她笑了,但我可是很把这当回事的。所以我查了一下,发现基本上如果有人在你的手稿上标注的评语是错的,你就可以写上“STET!”,而且它的意思是“让它待在那儿”。在我的脑海里,只有摩西或邓布利多这样权威的人物才能这么喊。但在这本书里,大多数情况下它的意思只是:“是的,我知道这一块儿写得乱七八糟的。但这种乱七八糟是故意为之的。是为了艺术的考虑。”那通常是一个让英语老师想要自刎的流水句,或者是我胡编乱造的一个单词,我只是想赌一把,看看它能不能被收录到字典里,或者故意用错语法,因为有时候这么胡写更好玩。“Stet”是我最喜欢的动词,有了它,我的生活就像是开启了烘干机模式一样简单。Stet=Yes,乱七八糟的,但我喜欢那样。
有关stet的真实案例:
现在是下午两点*,我还穿着睡衣。维克托因此一直冲我大声嚷嚷,所以我把所有的睡衣都扔了,从此开始穿着舒适的裙子睡觉,这样我就时时刻刻都着装得体了。Stet。
追了Netflix的那么多剧,它却总是用一句充满审判意味的信息“你还在看吗?”问我是不是还活着。Stet。
客房浴缸里有五只寄养的小兔子,维克托还没发现它们。像风一样STET,浑蛋!
但有时你没法儿靠着stet蒙混过关,因为编辑有时候要比这困难得多。这就是为什么我收集了一系列与不同编辑的对话,它们就写在这本书的空白处。这些编辑是谁?有时他们是专业人士,有时他们是我的朋友,有时他们是我的家人、我的经纪人或是货真价实的编辑。但我怀疑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内心深处他们都恨我。当然,他们会拥抱我,告诉我他们爱我。给我戴上用被车撞死的动物的脸做成的帽子。但我怀疑,如果他们真的爱我,那也只是因为我永无止境的失误保证了他们不会丢工作而已。而且和我比起来,他们会觉得自己很不错。我的朋友凯伦称我为“门萨俱乐部[3]里的布兰妮”,因为我看起来像是一个神经质的怪人。但大多数时候我不仅是在开玩笑,而且还能很聪明地意识到我就是那个笑话。并且我还真是。但我怀疑,如果凯伦看过我的初稿,那她可能对我会改观,因为就连猫头鹰都比我会用分号。而且我拒绝进一步了解牛津逗号[4],所以我也不知道在逗号用法上我是哪一个阵营的。我永远都分不清句号是应该放在引号内还是在引号外。我不在段落开头缩进。我故意把“该死(goddamn)”这个词拼错,因为我觉得如果我拼错了,耶稣就不会知道了。我总在句号后面打两个空格,这说明我肯定已经四十多岁了,因为那时候都是这么教的,如果你想要在那些沉重、可怕又诚实的打字机上打字的话。如果我改了,就有点儿像是在我七年级打字课老师的坟头上撒尿。而且,我也不想改。
但这些都不是编辑工作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下面这些事才是:
编辑:你写黑胡子[5]把割下的头颅放在壁橱里,这事我没法儿确认。信息来源是?
我:这是一件很出名的事。来源的话,比方说,书?
编辑:你能告诉我具体信息来源吗?
我:好吧,我刚在网上查了一下,我也没找着。那么到底是谁在给黑胡子收藏断头这一丑闻洗白呢?因为有人把这些信息从网上清掉了。
编辑:?
我:等等。等一下。原来把砍下的头颅藏在壁橱里的是蓝胡子(Bluebeard)[6]。不是黑胡子(Blackbeard)。但在我看来,他们的姓氏是一样的,所以他们很可能一直被人们认错。
编辑:我觉得“胡子”不是他们的姓。
我:那我们求同存异吧。
编辑:你用了“查理马(Charlie horse)”这个词,但这个词应该是“腿抽筋(charley horse)[7]”
我:但“查理(Charlie)”不是那么拼的。为什么要这么写?
编辑:没人知道。
我:那你怎么知道我错了?就因为有人在19世纪把查理拼错了,所以我现在得挨骂?
编辑:如果你愿意,我们也可以把它拼错。
我:我把我的土豆饼全撒在地板上了。我现在做不了决定。你跟着你的直觉走吧。
编辑:你漏写了一个先行词[8]。
我:不,是你漏写了一个先行词。
编辑:什么?
我:没关系。我喝“最”了。
编辑:醉了
我:你说得真好。
编辑:你写“你谈自己谈了一个小时,让人不得不假装被你的小细节(minutia)所吸引”,为了语法正确,我们应该把后半句改为“让人不得不假装被你的小细节们(minutiae)所吸引”。
我:这么改绝对不对。
我:在这个句子上我需要帮忙,因为我觉得它需要一个分号,但我不知道该放在哪儿。
编辑:那句话其实不需要分号。我会给你发一个好用的链接,教你什么时候用以及怎么用分号。
我:那些我仍然搞不明白的东西;分号。
编辑:哇。
编辑:当你没用逗号隔开就用引号的时候,代词和动词应当与整个句子保持一致,所以引号中的“我”指的应该是你,而不是维克托。讲道理,虽然它在语法上不够完美,但避免了代词颠倒的问题,放在你的文字里似乎也很流畅。
我:我完全听不懂啊。老实说,你还不如去跟我的狗说呢。
编辑:还有一个办法,你可以在引号里用括号里插入正确的代词:“(他)宁愿把(他的)蛋蛋切掉也不愿意听(我)说如何同一只死羊来一场三人行。”
我:现在我为我俩感到尴尬。我的意思是,我更尴尬一点儿,显然是这样。
编辑:猴子服务员(monkey waiter)之间没有连字符。
我:你怎么知道要连字符?这世上还没有猴子服务员呢。
编辑:日本是有的。
我:很明显我们应该多交流一下。
编辑:是黛布拉·梅辛画的那些穿考斯比毛衣的屁眼吗?
我:我不知道。这幅画签名的是黛布拉·梅斯林,但我不知道是不是那个黛布拉·梅斯林。
编辑:从法律上来讲,把这一段全部删掉可能会更保险。
我:同意。另外,我还有些有用的建议,不要在网上搜索“黛布拉·梅斯林的屁眼”。现在我得想办法清除我的网络搜索历史。
编辑:明白了。
编辑:你在这里用了“反对(adverse)”这个词,但我认为你的意思是“厌恶(averse)”
我:我不会屈从于你的权威。
编辑:所以……你想让我把它改掉吗?
我:天哪。我刚查了一下,你说得很对。显然,“反对”这个词我这辈子就没用对过。我原来以为我是“反对”改变,但事实证明我是“厌恶”改变,因为前者是一种反应,而后者是一种感觉?如果我不是那么反对改变的话,那我可能会更容易接受这个事实。
编辑:你现在这么说是故意的吧?
我:差不多。
我:我觉得很难过,我的作品里有这么多错误,让你们一直在找。我觉得留言给你们说“你是对的”简直是在浪费时间。从现在起,我可以用一个大便的表情符号(emoticon)作为“对不起,我的文字狗屁不通”的简写吗?
编辑:所有的手稿都需要修改,这很正常。还有,你那张大便图是一个“颜文字(emoji)”,表情符号(emoticon)是对面部表情的一种文本的印刷显示。
我:天哪,我连“大便”都用不好。
编辑:你在这里从现在时态转成了过去时态,所以我们需要改一下,让时态保持一致。我建议你把“我疯了(I was crazy)”改成“我疯了(I am crazy)”
我:好严格啊。而且精准。
我:我知道我在这儿拼的“怪异”没问题,但它看起来很陌生。所有其他带“ei”的单词发音都像一个铿锵有力的A,像“血管(Vein)”,“嘶鸣(Neigh)”,“八(Eight)”。这样的话,那为什么“怪异”不发成“韦尔德(Wayrd)”的音?我越盯着它看,就越觉得它更错得离谱。
编辑:这时候告诉你说更错(wronger)这个词根本不存在是不是时机不对啊,是吧?
我:如果我现在被刺了一刀,你还是能帮忙就把这本书修好,对吧?我们能不能假装那件事发生了然后你来接管?难道我真的需要被刺伤吗?
编辑:咩事的[9]。
我:你刚才用了“咩”这个词吗?
编辑:用它很别扭,但似乎你需要它。
我:你知道吗,你是个好人。
编辑:douchecanoe[10]这个词中间没有连字符
我:没有。你弄错了,我誓死捍卫这一点。别逼我掀桌子。
编辑:不知道该怎么编辑这一块儿。什么是卓柏卡布拉(chupacabra)?
我:真的吗?你怎么可能不知道这个墨西哥的吸山羊血的怪物呢?我想现在我们扯平了。
法律部编辑:从法律上来说,你不能讲这本书可以驱走尸体。
我:我也不能合法地擅自闯入那些出人意料的葬礼啊,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事就不会发生。我们能不能加一个注释:如果有人发现有一具尸体粘在了这本书上,他们可以把这本书连同尸体和一张清晰的收据寄给我,然后我会很乐意把钱退给他们吗?
法律部编辑:可能不行。
有声读物编辑:(在这儿插入一堆单词)的发音不是你这样的。
我:那是因为有很多词我只读过,却从没听谁说过。如果我的发音很离谱的话,那我们能不能在封面上加一个注释,说在英国它们就是这样发音的?就说我用的是女王英语[11],或者是国王英语?取决于现在英语是谁在管。反正不是我。我甚至连“hyperbolic(双曲线的)”的音都发不准。但当我说这是英式发音时,每个人都信了,因为那些该死的发音很花哨,听起来就像你在用草书说美国话。
有声读物编辑:如果英国人也在听这本书呢?
我:我很确定他们已经习惯我们美国人把他们的单词弄得乱七八糟的了,所以即使我的发音在哪儿出了什么错,他们也会说:“哦,那一定是‘新’英语。他们只是每十年就把英语多毁掉一点儿而已。天哪,这个女人好进步啊。我倒想听听看她会怎么说中尉(lieutenant)这个词。”答案是我不会说这个词的,因为它太令人困惑了。英式发音里加了很多字母里根本就没有的音,所以我才会说得一团糟。这就像是一个恶作剧,他们以为我们一直会上当下去。
编辑:我们需要把全书中的“珀加索斯(Pegasus)”都写成大写。
我:它们是很不错,但真的需要大写吗?你不会用大写字母写“独角兽(unicorns)”,那为什么我们要把“珀加索斯”弄成大写呢?
编辑:Pegasuses这个词不存在。只有一个神话生物的大名叫作“Pegasus”。其余的都只是些长着翅膀的马。
我:只有一个Pegasus?就像《高地人》[12]那样?我的整个人生怕不是一个谎言吧。
总之,编辑即地狱,它会让你意识到自己究竟是有多么愚不可及**,但最终它的结果是好的,因为你能学到新的东西,这就是书的用处。
即使对作者来说也是如此。
见鬼,对作者尤为如此。
STET!
*
*维克托刚巧读到这里,然后写了个评语:“下午两点没什么大不了的。换成凌晨两点才叫人担心吧。”但是下午两点对我来说就像是个有点儿晚的清晨时分,因为我一直看《英国烘焙大赛》到天亮。STET那句胡话,浑蛋!(我想这句话可以作为我下一本书的书名。)
**我现在就在编辑这本书,在页边的空白处我的编辑会写下“引用掏出来”,这句话的频率把我给惊到了,我说:“天哪,她讨厌这本书。她把所有东西都掏出来不要了”,但事实证明,“引用掏出来”是一个速记词,意思是“这可能会成为一段很好的引文,可以把它拿出来,在这本书上市的时候做推广”,这正是我为什么需要一个在编辑和作者之间做翻译的人。
[1] run-on sentence,两个主句之间不用连接词或错用标点的句子。
[2] 珍妮又来了……
[3] 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会员的智商测试得分必须在148分以上。
[4] 英语中逗号的一类特殊用法,通常情况下用在枚举事物时,指出现在and或or等并列连词之前的逗号。本书内文已做了调整。
[5] 世界航海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海盗,他长着浓密的络腮胡子。
[6] 法国民间传说中的人物,他长着蓝色的胡子,杀了很多人。
[7] 在美国,把腿抽筋叫作charley horse的原因众说纷纭,有一种说法是为了向一位常常在比赛时抽筋的棒球选手Charley致敬。
[8] 指被定语从句修饰的名词或代词。
[9] 这里编辑用了非书面语,咩表示没有,类似gonna表示going to。
[10] douch和canoe分别是两个词,连用时,意思是粗鲁的、讨厌的或卑鄙的人。
[11] 英格兰南部的英语口音,被一些人认为是最标准的英语口音。
[12] 1986年首映的美国电影,一位拥有不死之身的西班牙贵族为了成为世界的唯一霸主,不惜花上四百年的时间去追寻另一个不死人,跟他决一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