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由意志问题的文献浩如烟海,因此,本文不可能罗列出一个包罗万象的必读书目。我只能挑选出一小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著作。

通用类著作

在牛津哲学系列读物中,由加里·沃森(Gary Watson)编辑的《自由意志文献》(Free Wil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2; 2nd edn., 2003)收集了很多有借鉴意义的文章。

由罗伯特·凯恩(Robert Kane)编辑的《牛津自由意志手册》(The Oxford Handbook of Free Wil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收罗了当代学人从各个角度讨论自由意志问题的相关文章。

若欲进一步阅读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开始的前辈学人关于行为的理论,可参阅托马斯·平克(Thomas Pink)和马丁·斯通(Martin Stone)合编的《意志与人类行为:从古至今》(The Will and Human Action: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 Day, Routledge, 2003)。

古代哲学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的《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收录了先贤关于行为和道德责任的著名论述。该书现有许多现代英语版本。至于现代学人关于亚里士多德的有趣论述,可阅读理查德·索拉比(Richard Sorabji)的《必然性、原因和责任》(Necessity, Cause and Blame, Duckworth, 1980)和萨拉·布罗迪(Sarah Broadie)编辑的《亚里士多德与伦理学》(Ethics with Aristotl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至于再晚一些的许多希腊思想,现在能见到的只有其中一些吉光片羽了。由A. A. 隆(A. A. Long)和D. N. 塞德利(D. N. Sedley)编辑的《希腊哲学家》(The Hellenistic Philosophers,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7),是一本非常有用的著作,其中收录了古书节选和一些批判性的论述。这本著作涵盖了与自由意志以及许多其他哲学领域有关的问题。

与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一样,斯多葛学派关于行为的理论,也对中世纪的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布拉德·英伍德(Brad Inwood)在《早期斯多葛主义中的伦理和人类行为》(Ethics and Human Action in Early Stoicis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5)一书中,对该理论进行了阐述。最近,苏珊娜·博济恩(Suzanne Bobzien)在其《斯多葛哲学中的决定论和自由》(Determinism and Freedom in Stoic Philosophy,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一书中,以风趣的语言,对斯多葛学派关于道德责任和自由的理论进行了具有挑战性的论述。

古代晚期的一个重要人物是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圣奥古斯丁围绕着自由与意志撰写了大量著作,不过,他在这些著作中提出的不少观点却是颇有争议的。De Libero Arbitrio(Hackett, 1993)一书是其代表作。托马斯·威廉姆斯(Thomas Williams)将这本书译成了英文。

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哲学

13世纪哲学界的一个中心人物是托马斯·阿奎那(Thomas Aquinas)。他把关于行为和自由关系的重要论述收进了《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ae)一书中。该书是他对神学和相关哲学领域的总论和概述。这部洋洋大著共分为三个部分,其中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人是理性的动物。第二部分又进一步分为上下两册。上册包括从第6—第17共12个问题,对人类行为进行了详尽而有趣的论述。这些观点和见解,一直是后辈学人研究和评论的对象。阿奎那关于人类行为的观点和见解,收进了一本拉丁文和英语双语对照的、非常实用的多卷本文集中,该文集在20世纪60年代由多米尼加的神父们编辑而成,名为《阿奎那自己的教学方法》(Aquinas’s Own Teaching Order)。翻到该文集的第17卷《人类行为的心理学》(The Psychology of Human Acts, Eyre & Spottiswoode, 1964)即可读到阿奎那关于人类行为的观点和见解。

当代学人关于阿奎那行为理论的论述,主要有拉尔夫·麦金纳尼(Ralph McInerny)的《阿奎那的行为理论》(Aquinas on Action,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1992),以及丹尼尔·韦斯特伯格(Daniel Westberg)的《正确的实践理性》(Right Practical Reas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14世纪的一位重要思想家是约翰·邓斯·司各脱(John Duns Scotus)。司各脱关于意志和行为的批判性论述,已由编辑艾伦·沃特(Allan Wolter)辑为一个重要的文集,即《邓斯·司各脱论意志和道德》(Duns Scotus on the Will and Morality,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Press, 1986)。

若欲进一步详尽了解中世纪关于行为的理论并了解这些行为理论与霍布斯的异同之处,可参阅我撰写的《苏亚雷斯、霍布斯以及传统学者的行为理论比较》(Suarez, Hobbes, and the Scholastic Tradition in Action Theory)一文。这篇文章收录于托马斯·平克(Thomas Pink)和马丁·斯通(Martin Stone)合编的《意志与人类行为》(The Will and Human Action)一书中。

关于加尔文(Jean Calvin)的《基督教要义》(Institutes of the Christian Religion),我使用的是麦克尼尔与巴特尔合编的版本,该书收入《基督教经典书库》(Christian Classics, Westminster Press, 1960)。那些对宗教改革运动争论感兴趣的人,可以进而阅读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和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之间展开的思想交锋,记录两人思想交锋辑成的文献,可以在《路德和伊拉斯谟:自由意志与救赎》(Luther and Erasmus: Free Will and Salvation, SCM Press, 1969)一书中找到。该书由E. 戈登·拉普(E. Gordon Rupp)和P. S. 沃森(P. S. Watson)合编。

霍布斯、休谟和康德

要理解霍布斯关于自由意志的理念,不能不了解他与布莱姆霍尔主教之间的思想交锋。两位哲人思想碰撞所产生的火花,辑入《关于自由、必然性和偶然性的问题》(The Questions Concerning Liberty, Necessity and Chance)一书中,于1656年在伦敦出版。布莱姆霍尔(Bramhall)是德里的英国圣公会主教,内战期间,他和霍布斯一起流亡至巴黎。在这场思想交锋中,布莱姆霍尔代表了基于意志的中世纪学术传统,并在梳理阿奎那和斯考图斯等思想家相关论述的基础上,对人类行为及其自由进行了阐述。霍布斯的批评意见既尖刻又影响深远。为了考订新克拉伦登版的霍布斯作品,我正在研读现代版的《关于自由、必然性和偶然性的问题》一书。霍布斯在这场思想交锋中所呈现的思想火花,已单独收入《自由与必然性》(Liberty and Necessity)一书中。这部著作以及霍布斯其他著作的节选,见于D. D. 拉斐尔(D. D. Raphael)编辑的《英国道德学家:1650—1800》(British Moralists 1650ā1800, Hackett, 1991)一书。另外,霍布斯论政治的宏伟著作《利维坦》(Leviatha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一书,在开头部分对行为和情感进行了探讨,也值得我们一读(见开始几个章节,特别是第6章),该书由R. 塔克(R. Tuck)编辑。另外,亦可参阅前面提到的我关于霍布斯和中世纪传统理论的论文。

在《人类理解论》(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参见P. H. 尼迪奇(P. H. Nidditch)编辑的版本一书的第2卷第21章“权力”部分],约翰·洛克(John Locke)对人类行为和自由进行了论述。他的论述远比霍布斯要复杂得多,但是显然,洛克对霍布斯的借鉴之处,远比他所承认的还要多。

现代英语语言中的相容论,在很大程度上与大卫·休谟有关。大卫·休谟关于相容论的观点,在《人类理解力论》(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一书的第8节“论自由和必要性”中有重要的介绍,参见L. A. 塞尔比-比格(L. A. Selby-Bigge)所编的版本。休谟对于人类知识以及人类对因果作用的体验持怀疑态度,这在《人类理解力探究》一书的第7节“论必然联系”中有所阐述。休谟关于因果作用的阐述是有争议的,可参阅约翰·P. 赖特(John P. Wright)的《大卫·休谟的怀疑论现实主义》(The Sceptical Realism of David Hume,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83),以及盖伦·斯特劳森(Galen Strawson)的《神秘关系》(The Secret Connex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要理解康德关于行为和自由的看法,以及他关于普遍道德的相关理论,不能不读他的《道德形而上学基础》(Groundwork of a Metaphysics of Morals, Harper & Row, 1964),可参见H. J. 佩顿(H. J. Paton)翻译的版本。但是,康德的观点复杂而多变,即使在他思想已臻于成熟的时期也是如此。另外,亨利·E. 埃里森(Henry E. Allison)的《康德的自由理论》(Kant’s Theory of Freedom,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0)也值得推荐。

当代学人的著述

在当代英语文献中,关于相容论的著述可谓汗牛充栋。推荐阅读A. J. 艾耶尔(A. J. Ayer)的《自由与必然性》(Freedom and Necessity)一文,该文收录在由加里·沃森(Gary Watson)编辑的《自由意志》(Free Will)的第一版里,还收进了艾耶尔所编的《哲学论文集》(Philosophical Essays, New York, 1954)里。

至于书籍,我推荐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t)的《自由空间》(Elbow Room, MIT Press, 1984)一书。

在加里·沃森所编的文集里,收有彼得·斯特劳森(Peter Strawson)的《自由与不满》(Freedom and Resentment)一文,对指责与不满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进行了精妙的阐述。

理性主义认为,自由意志和责任其实就是人们理性行动的能力,对此,苏珊·沃尔夫(Susan Wolf)在其《理性的自由》(Freedom within Reas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一书中进行了分析与探讨。

要了解与此不同的观点和理论,可阅读盖伦·斯特劳森(Galen Strawson)的《论道德责任的不可能性》(The Impossibility of Moral Responsibility),该文收进加里·沃森编辑的文集里,亦可阅读斯特劳森的《自由与信仰》(Freedom and Belief,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6)一书。

哈里·法兰克福特(Harry Frankfurt)在他的《选择的可能性和道德责任》(Alternate Possibilities and Moral Responsibility)一文中,提出道德责任应建立在自愿而不是自由的基础上。该文收入他的论文集《我们关心之物的重要所在》(The Importance of What We Care Abou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罗伯特·凯恩(Robert Kane)在其《论自由意志的重要性》(The Significance of Free Wil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一书中,对自由意志论进行了辩护。这是最近学术界的一部重要著作。伦道夫·克拉克(Randolph Clarke)的《自由意志论者论自由意志》(Libertarian Accounts of Free Wil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一书,对近来自由意志论的相关理论做了一个很好的概述。不过,这两部作品所阐述的观点与我的观点截然不同。

我关于自由和行为的观点,在我的《行为伦理:行为和自主》(The Ethics of Action: Action and Self-Determination)一书中有更进一步的阐述。在该书的姊妹卷《行为伦理:行为和规范性》(The Ethics of Action: Action and Normativity)一书中,我将探讨人类行为在道德中的地位,并重点分析道德义务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