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寻欢道:“你说林仙儿就是梅花盗?”
“不错,”顾璐回答道:“只是心鉴盗取经文的也是她。”
王霖道:“她既然收集了这么多的武功秘籍,想来应该也是一个追求力量的向道之人。”
“不,”顾璐断然道:“她是一个废材。”
“什么意思,你是想说她的资质不行,就算是偷了少林寺的武功秘籍,也练不成高深的武功吗?”
“不是那个意思,”顾璐摇头,然后又点头,“也有一些这样的意思。她的武功应该还算是不错,可是大概是永远无法达到神而明之的境界。像她这样心思不纯的人,是永远无缘武道的至高之境的。”
“心思不纯?”王霖脸上似笑非笑,“我想,你的心思也没有那么纯净。”
“那不一样。”
“怎么个不一样法?”
“这个怎么说呢?”顾璐苦恼地道:“我明白那是什么意思,但是想要描绘出来却是很难的样子。她自己就将她定位于弱者了,只会向着比她弱的人活动拳头,却没有跟更强者交手的兴趣和觉悟...........”
“好啊,”说到这里,顾璐忽然明白过来,这小妞是在消遣本大爷呢,“你既然早就明白,为何还要我来解释?”
“自己知道,和讷讷个够向别人说明白,那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境界了。”李寻欢笑道:“这位姑娘果然是有大智慧之人。”
“哦,这样啊。”顾璐问道:“她是有大智慧的话,那我是什么?”
“你?”李寻欢打量了他一下,“你自然是有大力气了。”
“呵呵。”便是王霖,也忍不住的笑出声来。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顾璐会喜欢这个中年的酒鬼大叔了,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很有趣呀。只不过,她那是自以为而已。真正的原因,是她很难想的到的。
顾璐却对这个评价颇为喜欢,沾沾自喜地道:“所谓的好汉子,便是要拳头上能站人,胳膊上能跑马!你们两个,哪里能够明白这种肌肉兄贵的快乐了?”
他仰天大笑几声,低头看了看边上的两人。人家说站的高,就看的远。其实,站的高的话,优势后还可以看到
一些不一样的风景。只是,这个世界的衣服都太过保守,而少女还未发育完。这就算长的高了些,也实在是没什么看头。
他暗自可惜了数秒,道:“李探花现在打算去哪?是要回老家吗?”
李寻欢凄然一笑,道:“我实在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
顾璐很是讨厌这样的笑容,做人就要痛痛快快的。喜欢林诗音,那就去抢回来啊。要不就干脆死心了,再也不见。像是这样拖拖拉拉,粘粘糊糊的,就让他就很是不满意了。只是,当年的自己,是不是也和面前的李寻欢一个鸟样?
也许,正是因为有着类似的精力,所以才能感受到他的痛苦?顾璐不知道,反正他是信奉着看不到就不存在这样的信念的。
他心中不快,便能用大声说话的方式来发泄心中的郁闷之气,他大叫起来:“同去同去!”
两人一起转头向他看过来,王霖蹙眉,道:“该差不多了吧?”
李寻欢怎是道:“我是想回以前的地方去看看,你去干什么?”
“哼,天大地大,思想最大。我想要去,那就去了!”顾璐没好气地道:“我说了要见识一下这个世界上的绝顶高手的。”
王霖想了一会,道:“天机老人或者是上官金虹在那里?”
“不在,”顾璐道:“但是那里有兵器谱上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的线索。唔,说起来,那天机老人的真名叫做什么?总不能他小时候就叫天机老人了吧?”
李寻欢失笑,这个少年也是位妙人呢,他摇头,道:“这就不知道了,活血百晓生知道吧。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啊,自号百晓生,作了兵器谱,最后却死在自己评鉴的兵器之下。这种死法,可真是讽刺啊!”顾璐都:“不过人生本来就是一种巨大的虚幻和讽刺,倒也没什么区别。他死了也无所谓,我想他就算是死了,名声反倒要比很多活着的人更响亮。”
“不错,”李寻欢点点头,“单是做了兵器谱,便能让他的名声在江湖上流传上百年了。”
三人到了兴云庄门口后,顾璐懒得去管别人的感情之事。这种我爱你,你爱我,然而因为种
种原因而不得不做出各种违心之事的狗血剧情他是一点都不想掺和。
于是,他便打了声招呼,然后就带着王霖进了门口的那家小店。
秋,木叶萧萧。
街上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看来也正和枝头的黄叶一样,已到了将近枯落的时候。
那两扇泉漆大门,几乎已有一年多未曾开过了,门上的泉漆早已剥落,铜环也已生了丝锈。
高墙内久已听不到人声,只有在秋初夏末,才偶然会传出秋虫低诉,鸟语啾啁,却更衬出了这宅院的寂寞与萧索。
但这宅院也有过辉煌的时候,因为就在这里,已诞生过七位进士、三位探花,其中还有位惊才绝艳、盖世无双的武林名侠。
甚至就在不久前,宅院已换了主人时,这里还是发生过许多件轰动武林的大事,也已不知有多少叱咤风云的江湖高手葬身此处。
此后,这宅院就突然沉寂了下来,它两代主人突然间就变得消息沉沉,不知所终。
于是江湖间就有种可怕的传说,都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现在,这里白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只有后园小楼上的一盏孤灯终夜不熄。
小楼上似乎有个人在日日夜夜的等待着,只不过谁也不知她究竟是在等待着什么?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巷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虽然明知道这巷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他当然是寂寞的。
可是今天,当那两个气质就是像是天上之人的少年和少女进来之后,他忽然就觉得他自己可能不会再寂寞了。因为,自此之后,他连寂寞的时间都没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