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事情的时候不要急于草率地做出决定,因为表面上看来已无可救药的事情在你三思之后可能还会有意外的转机!这就是运用计谋的问题了,有计谋者才能做到两全其美!下面两则故事就有异曲同工之妙,让我们来欣赏一下吧。
第一则故事:
公元995年的北宋时期,李顺在川陕地区发动了农民起义,朝廷派招安使王继恩,率军分两路入川镇压。王继恩打败了李顺的起义军后,驻扎在了益州。当时,张咏为益州知府。
王继恩的部下,自以为平息了起义军,便居功自傲,在益州恣意妄为,掠财霸女,当地老百姓十分气愤。有一天,一个老百姓来到张咏府衙,状告王继恩手下的士兵勒取财物。没等张咏查清处理,那个士兵就闻讯连夜逃跑了。
身为父母官,张咏知道必须严惩那个士兵。可是,他又觉得碍于王继恩的面子,不便兴师动众。身为剑南招安使的王继恩,十分受圣上宠信,法办他手下的人,张咏也深知其利害。再说,他又刚打败了李顺,有功于大宋,弄不好会引起和王继恩的冲突。然而,不照章行法,就有辱于父母官的声名。张咏思来想去,觉得只有这么做方能两全其美:既平了民愤,又免于生事端。于是,张咏决定派衙役前去追捕那个畏罪潜逃的士兵。临走前,他告诉衙役说:“你们捉住他以后,将他衣冠整齐地推到井里。然后,再回头报告我,说此人已经畏罪投井自杀。”
就在益州的衙役们去追捕那个士兵时,王继恩的部下们已经得知了情报。他们议论纷纷,认为张咏小题大作,不但不犒劳有功的军队,反而因一件小事追捕士兵。他勒取百姓的那点财物,比起收复被李顺攻占的半壁江山,也就太微不足道了!如此分析对比后,王继恩的部下们愈觉得张咏不对,便蠢蠢欲动地想闹事,就在事端欲起时,忽然传来消息说,那个士兵畏罪投井了!他们无话可说,只得认可。张咏用巧计,不仅惩罚了为非作歹的士兵,替百姓出了气,也避免了与王继恩的正面冲突。
第二则故事:
宋仁宗年间(1023~1064),有个名叫鲁斋郎的京官,他倚仗着皇帝的宠爱,对百姓大施**威,敲诈勒索,谋财害命,夺人妻女,无恶不作。尽管他罪恶累累,却无人敢动他一根毫毛。
京城附近许州地方,有个姓李的银匠,鲁斋郎一次到许州闲逛,见李妻美貌,就强抢回府,并把李银匠驱逐出境。李银匠带着子女漂泊异乡,投奔郑州的表妻弟张宏。不多久,鲁斋郎又到郑州,见到张妻美貌,又欲强占,因张宏也在官衙做事,鲁斋郎便略施“恩惠”,将玩久生厌的李氏赐给张宏为妻,以作交换。鲁斋郎为非作歹,作恶多端,害得李、张两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李、张两人曾联名告状,但当地州府惧怕鲁斋郎的权势,不敢审理。
当时,龙图阁大学士兼开封府尹包拯,经常外出私访民情,审理案件。从李、张两家失散的子女嘴里得知两家的冤情,大为震怒,决心要处置鲁斋郎。包公为官清正,断案如神,皇帝还赐他龙、虎、狗三把铡刀,便于他秉公执法。但尽管如此,他要严办鲁斋郎,皇帝也未必同意。为此他煞费苦心,设下了一个计策。
包公把鲁斋郎所犯罪恶事实列成条文,上面冠以“鱼文即”的名字呈报给仁宗皇帝。皇帝见了这份罪状大怒,当即在“鱼文即”的名字上首用红笔批上“斩”字。包公立即将鲁斋郎拘捕来衙,当堂审讯宣布其罪状。开始鲁斋郎趾高气扬,不肯伏罪,扬言道:“谁敢动我一根毫毛,我要他以命相抵!”包公命差役将皇帝的御批给他看,鲁斋郎见在自己的名字上面有一个大红的“斩”字,顿时吓得魂魄出窍,还没等他转过气来,已被差役押赴辕门外斩首示众。
再说仁宗皇帝发现鲁斋郎几天不来宫中侍奉,便询问其下落。有太监禀报,说鲁斋郎已被包龙图斩首示众,仁宗皇帝大怒,命速传包拯见驾。包公早有准备,将皇帝亲笔御批的罪状呈上,仁宗皇帝见那鲜红的“斩”字确系自己的手笔,恍惚回忆起自己曾在一份罪状上批过“斩”字,至于是哪个人的罪状,他已记不清了,既然自己御批“斩”字,当然怪不得包拯,再看那状上列举事实,确属十恶不赦,于是自找台阶,反而对包拯加以慰勉:“包卿执法如山,不负朕意,理该嘉奖。”包公当然顺水推舟谢恩退出。原来包公在罪状上做了手脚,他先写上“鱼文即”的名字给皇帝批阅,待皇帝批斩后,他再在三个字上加些笔画,变成了“鲁斋郎”的名字。
张咏和包公分别用巧计,不仅惩罚了为非作歹的坏人,替百姓出了气,也避免了与上司直接冲突。因此,这种机智的两全其美的办法值得人们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