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行不义必自毙(1 / 1)

读史巧做人 上官云飞 504 字 2个月前

一个人如不彻底丢掉功利至上的思想,即使他身处富贵荣华之中,最后仍然无法逃避名利的**。有这样一个警戒世人的千古不变的道理:多行不义必自毙。

审石擒凶手的故事,是包拯做定远县令时留下的。某日,包大人微服私访,路经一处山岗时,忽然看见不远处的草丛上方苍蝇乱飞,山风中夹杂着一股恶臭的血腥味,迎面扑了过来,呛得人喘不过气来,包拯令衙吏前去察看。

衙吏看过禀报:草丛里有一具男尸,身体已经腐烂,面目全非。背上压着块大青石板,肩上还搭一马褡裢子,内有木制的“宋记”印戳。包拯断定,死者是个收卖粗大布的商人。他命人找来地保查问,此地根本没有姓宋的贩布商人。于是,包拯又断定,这是一起谋财害命的案子。那么杀人犯又是谁呢?

包拯返回县府后,经过反复推敲,连夜赶写了一则布告,一早便命人贴了出去。布告说:要在大堂之上审石板。此言一出惊四座,许多人围住布告议论纷纷,说包大人怎么做这种稀奇古怪的事呢?但又捺不住好奇心,所以开堂不一会儿人就围得水泄不通了。大堂中央果然放着一块青石板,包大人一睑正色,断然喝道:“大胆石板,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谋财害命!真是目无国法,来呀!给我狠打四十大板!”差役果真扬起板子,狠狠地朝石板打去——“噼噼啪啪”,震得差役只喊手痛。众人见状,禁不住笑了起来。包拯斥责道:“本县断案,大堂上理应肃静,你们竟敢喧哗公堂!该当何罪?”

责打石板,本是件可笑之事,没想到包大人却动了怒。众人不敢再造次,一齐跪下口称:“知罪,望大人息怒。”包拯一拍惊堂木,言道:“既知罪就好,那你们是愿打还是愿罚?愿打,每人打四十大板;愿罚,每人举保画押,限定三日,交上三尺大布,违者严惩!”众人纷纷言称愿罚。心想:包大人今儿反常,找不到凶犯,倒让我们献孝布来了!

三天之内,近街远集的粗大布一购而空。衙吏们一边收布一边核对布头上的印记,发现不少的粗大布上,都印有“宋记”的戳子,与死者的印戳一模一样。后经查问,此布是某布庄的。包拯忙命人将布庄老板抓来。老板一见死者的印戳,顿时吓瘫了,面如土灰的老板,只得供认:死者宋某从外地收购粗大布,盖上印戳后寄存在他那里,他谋财害命,于匆忙中忘了毁掉马褡裢子了。

身外的财富,生不带来,死不带去。而最大的、最永久的财富就是我们的双手、大脑以及我们的健康。拥有这些财富,我们就拥有一切。不要像文中的那个布庄老板一样,为了一点小利,就害人性命,最后也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