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儒教2(1 / 1)

其生产方法还在手工工业时代,故奴婢也是资本的一种。其利益至少在百分之二十以上。《货殖传》(此参用《汉书》本,比《史记》明白)又说:

秦汉之制,列侯封君食租税,岁率户二百,千户之君则二十万(此皆以钱计算),朝觐聘享出其中。庶民农工商贾率亦岁万息二千,百万之家则二十万,而更徭租赋出其中,衣食之欲恣所好美矣。

这个新兴的资产阶级的享用奢侈,是当时很惹起注意的一点。当时去古未远,封建阶级社会的遗风习俗远在记忆之中,社会思想还全在封建时代留遗的书籍的势力之下,故这种新的社会状态是一般儒生所不能了解容忍的。故贾谊说:

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欲天下无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之无饥,不可得也。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不可得也。(《汉书》四十八)

他从富人的奢侈,推想到国中财力的消耗。他以为商业的发达可以使人民弃农而就商,弃本而逐末,所以生财者减少而耗财者加多,势必至于国中财力竭蹶。他说:

古之人曰,“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生之有时,而用之无度,则物力必屈。……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

**侈之俗日日以长,是天下之大贼也。残贼公行,莫之或止,大命将泛,莫之振救。出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天下财产何得不蹶?(《汉书》二十四)

这是他的经济学原理,也便是许多儒者的经济学原理。这种经济观只承认农业和手工为生产的来源,而商业没有生产的功用;只承认农产和手工产物为财富,而货币是不急之物。

他们只看见“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却没有看见那一人的提倡可以使百人千人得衣食之具。他们只看见“出之者甚少,而靡之者甚多”,而没有知道那“靡之者多”正可以使“出之者”得高价,享厚利。他们这种根据于农业社会的经济成见,遂使他们提出一种重农抑商的经济政策。贾谊说:

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汉书》二四)

这个主张里含有多少传统的经济学原理!第一是粟多则国富,第二是农是财富之“本”,第三是商人是不自食其力的末技游食之民,第四是国家欲谋富足当驱民归农。

这个政策后来便成了西汉儒生的社会政策,在政治上发生了很重大的影响。晁错(死于前154年)便是主张这政策最有力的一个。晁错的经济思想和贾谊最接近,但他说的更明白痛快。他说:

今海内为一,土地人民之众不避汤禹,加以天灾数年之水旱,而畜积未及者,何也?地有遗利,民有余力,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

民贫则奸邪生。贫生于不足,不足生于不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汉书》二四)

这里又添了一条原则,就是“不农则不地著”。当时商业渐发达,民间自然有向都市移徙的趋势。

这种趋势是很自然而且很有益的,因为这种移民可以救济乡间的人口过多,又可以用在都市工作所得来补助农事的收入。

但这班儒者不能了解这趋势的意义,都以为民不归田则田无人耕种了,民不著地便成了鸟兽一样的游民了。晁错因此又得一个经济政策,叫做“贵五谷而贱金玉”。他说:

夫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然而众贵之者,以上用之故也。其为物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而无饥寒之患。此令臣轻背其主,而民易去其乡,盗贼有所劝,亡逃者得轻资也。

粟米布帛生于地,长于时,聚于力,非可一日成也。数石之重,中人弗胜,不为奸邪所利。一日弗得而饥寒至。是故明君贵五谷而贱金玉。

他完全不了解货币的用处,只觉得货币有害而无利。如果没有那“轻微易藏,在于把握可以周海内”的货币,如果只有那笨重的五谷布帛,那么,人民就不会远徙了,盗贼也无所利了,商业也不会发达了。

晁错最诋毁商人,他以为商人是不劳而得利的寄生阶级,他们营利的方法全靠投机操纵市场,又兼并(兼并即现在所谓掠夺)农民,使农民不得不逃亡。他这样描写农民的生活:

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亩,百亩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给徭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无日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

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政暴虐,赋敛不时,朝令而暮改,当具有者半价而卖,无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

他又写商人的生活道:

而商贾大者积贮倍息,小者坐列贩卖,操者奇赢,日游都市;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故其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无农夫之苦,有仟伯之得。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乘坚策肥,履丝曳缟。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

他很感慨的说:

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汉初大乱之后,商人投机弁利,使物价腾贵,米至每石值万钱,马一匹值百金。故高祖“乃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这种法令到吕后时才得废弛,然则“市井之子孙亦不得仕宦”(以上见《史记》三十)。这就是晁错所谓“法律贱商人”。

大概商人是新兴阶级,本来常受旧阶级的贱视。社会上越贱视商人,商人越不能不自卫;自卫的武器便是金钱的势力。此如中古欧洲贵族武士贱视犹太商人,而因为金钱都在犹太商人之手,他们终得最后的胜利。试举晁错同时的一件事为例:

吴楚七国兵起(前154年)时,长安中列侯封君行从军旅,赍贷子钱家(旧注:“行者须赍粮而出,于子钱家贷之也。”列侯封君从军皆须自备资用,这是封建社会的遗制。欧洲封建时代也如此)。子钱家以为侯邑国在关东,关东成败未决,莫肯与。唯无盐氏出捐千金贷;其息什之(生一得十倍)。三月吴楚平。一岁之中,则无盐氏之息什倍,用此富埒关中。(《史记》129)

这种高利债便是这班钱鬼子自卫的方法,报复的武器,也便是他们最遭贵族文人仇视的原因。晁错所谓“乘上之急,所卖必倍”,正是指此等行为。但在急需的时候,十倍之息还有人抢着要,何况一倍利呢?

晁错等人对于这个新兴而有绝大势力的商人阶级,都认为有实行裁制的必要。贾谊没有提出具体的方案,晁错是个大政治家,便提出了一个方案。晁错的提议是:

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渫,散也)。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

晁错的本意是重农而抑商,但他这个入粟拜爵策却是于农商两都有利的。他在无意之中发现了一条赋税原则,叫做赋税应“取于有余”,他的入粟拜爵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所得税,使有钱的人拿钱去贾粟来捐爵,一面抬高农产的价格,一面又使国家增加一笔大收入。

抽商人的余财以供国用,这是抑商。同时他使商人得贾爵,这便抬高了商人阶级的地位了。

汉文帝和景帝都采用了这个政策。最初只募民“能输粟及转粟于边者拜爵”;后来边境的屯粮已够支五年了,又令民入粟于郡县,以备凶灾。晁错后来似乎专注重在那“损有余,补不足”的赋税原则,所以又奏请“郡县足支一岁以上,可时赦,勿收农民租”。文帝听了他的话,遂下诏豁免十二年(前168)的田租之半。明年(前167),遂全免民田的租税。过了十三年,景帝2年(前155),令民出田租之半额,原是十五分之一,半额便成了三十分之一了(《汉书》二四)。

四、《王制》

以上所举,不过是略举当时儒生提出的几个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使我们知道,在那个无为政治之下,这些儒生在那里大声疾呼的指出社会国家的病态,要求作积极的改革。我们也应该知道,那七十年的无为政治之下,所有一点点有为的政治都是几个儒生的计划。如叔孙通的定仪法,如贾谊、晁错的减削诸侯,如晁错的积贮政策,如贾谊的兴学计划,这都是国家的根本大计。他们的功罪和是非,也许都还有讨论的余地,但他们的积极有为的精神,不肯苟且偷安,不肯跟着一般人说“天下已安已治”,总想应付问题,总想寻求办法:这种精神是值得史家注意的。

秦始皇、李斯都有点开国气象,魄力很大,想造成一个新局面。但中国第一次有这个统一大帝国,他们初次得了这一份绝大家私,实在有点手忙脚乱,应付不过来。秦始皇妄想长生不死,好让他从容整理那大帝国。不料他骤然死倒,一个偌大帝国落在两个小人之手,李斯的血还不曾干,秦皇的天下已瓦解了。

汉高帝也有点魄力,有点气度,但太没有学识了,单靠一点无赖的聪明,造成了第二个统一帝国。统一的事业刚成功,他就死了,这个偌大帝国又落在一个凶顽无识的妇人手里。

几十年之中,大家都只是苟且敷衍过日子,从没有一个通盘的计划,也从没有一个长治久安的规模,名为无为而治,其实只是姑息偷安而已。

贾谊、晁错一班儒生的重要只在他们肯把社会国家的问题通盘想过,不肯苟且偷安过日子,却要放手解决一些困难问题。他们的学识比灌婴、周勃高的多,又有那儒家“任天下之重”的遗风,很想得君行道,做一番事业。

故帝国的命运到他们手里才有一个大转机,到他们手里才有一点建国规模,才有一点通盘计划。削减封建诸侯,积贮军粟,主张伐匈奴,注意教育事业,国家收回造币权,这些计划都发端于文帝时代,酝酿于景帝时代,而实现于武帝时代。

我在上文已略述贾谊、晁错提出的一些问题和办法了。这个时代有一部《王制》出现,是文帝令博士诸生做的,是一部雏形的《周礼》,很可以代表这时代的儒生想做点通盘打算的建国方略的野心,所以很值得我们的注意。

《王制》是一个理想的帝国计划。这班儒生都是从封建时代晚期的经典里训练出来的,又都有鉴于秦以孤立而亡,故他们的理想国家还是一个新式的封建国家,还是一个“等级分明”的社会。

他们分天下为九州,每州方千里。天子之县自为一州,分九十三国。其余八州,每州分二百十国。九州共分一千七百七十三国,每国大者方百里,小者方五十里。这便是贾谊所谓“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意思。

但这个封建国家不是像秦以前那个分争割据的列国,却是一个统一的帝国:

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

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

这种区域,与后世分省,道,府,县,无大分别;方伯等于总督,二伯等于南北洋大臣。所不同者,郡县制的官吏不能世袭,而《王制》的诸侯却是“世子世国”,《王制》规定诸侯对天子,每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而天子五年一巡狩,天子对诸侯可以削地,可以绌爵,可以流,可以讨。况且诸侯的食禄都有定额:

大国之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国之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国之君食千四百四十人。

这种封建诸侯也就和郡县制之下的官吏相去无几了。

《王制》的官制还是很简单的,远不如后出的《周礼》的详密整齐。有一个冢宰,像个财政大臣,有制国用的职务:“用地大小,视年之丰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

有一个大司空,像个农工大臣。有个大司徒,像个教育大臣。有个大乐正,像个国学祭酒。

有个大司马,不是兵部大臣,却像个吏部尚书,他的任务是“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有个大司寇,像个司法大臣。还有个太史,“典礼执简,祀奉讳恶,天子斋戒受谏”,这像是个古史官和后世的御史谏官合而为一。

这里面有个很重要的财政预算制度,叫做“以三十年之通制国用,量入以为出”。量入以为出是紧缩的财政预算,和近世国家的“量出以为入”的原则恰恰相反。

但这个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已成为天经地义,古代政治思想中的节俭教训都总括在这一个公式里,直接的范围了中国财政二千年之久,间接的便限制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性质,使它倾向于消极的节缩,而不能积极的生利。

这里面又有一个很重要的教育选举制度:

命乡论秀士,升之司徒,曰选士。司法论选士之秀者而升之学,曰俊士。升于司徒者,不征于乡;升于学者,不征于司徒,曰造士。

乐正(国学校长)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国之俊选,皆造焉。……

大乐正论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诸司马,曰进士。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任官然后爵之,位定然后禄之。

这个制度后来成为中国太学制及选举制的根据。世禄的贵族阶级崩坏以后,公开的学校和选举是必不可少的制度。但汉初的建国者都不曾想到这一着。作吏出身的相国萧何定律令,有一条很重要的律文说:

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汉书·艺文志·小学序》)

许慎《说文解字》叙也说:

学僮年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吏。又以八体试之(八体是大篆、小篆、刻符、虫书、摹印、署书、殳书、隶书)。

这虽是考试取士的起点,但考试的内容偏重认字写字,所取只限于抄胥之才。《王制》的理想制度是第一次提出国家设学校取士任官的制度。

这里也有一个很平恕的司法制度:

司寇正刑明辟,以听狱讼。

凡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意论轻重之序,慎测浅深之量,以别之;悉其聪明,致其忠爱,以尽之。疑狱,泛与众共之;众疑,赦之(此句近于一种陪审制度)。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成狱辞,史以狱成告于正,正德之。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告于王,王三宥,然后制刑。

凡作刑罚,轻无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

当时有伟大的法官如张释之之流主持司法制度,故《王制》说司法最亲切有味。

《王制》有一种均田制度。他们估计四海之内约有田80万亿亩(亿是10万,此即8l万亿亩,即),其中约有三分之二可以授民耕种。他们主张这样分配:

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农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也。

地有肥瘠,故有五等之别。他们所主张均田之法,原则上认田为公产,不得买卖;又沿袭封建社会的田制,令农民耕公田,以代租税,而自耕之领田则不出租税。

古者公田,藉(借民力)而不税,廛而不税(税其店铺,而不税其货物)。关,讥而不征。林麓川泽,以时入而不禁。

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田里不鬻,墓地不请。

这是一种很普遍的均产制度,必须先把一切私有的土地都没收为公有,然后可以分给农民。这是绝大的改革,当时的君主都没有这个魄力,故这个制度只成为一种理想,后来董仲舒主张限田,到哀帝时师丹、孔光、何武要实行限田,皆不曾实行。到王莽时,才决心实行没收私有土地,不得私行买卖,又实行分田。但三年之后,这个政策也不能不废止了。

《王制》是博士诸生所作,其中制度受孟子的影响最大,往往迂阔难以实行。文帝与窦后都是无为主义的信徒,他们虽令博士先生们做此书,也不过当他作一件假骨董看而已。书中又有三年的丧制,说:

三年之丧,自天子达庶人。

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

父母之丧,三年不从政。齐衰大功之丧,三月不从政。

这种制度在实际生活上有很大的困难,故不为一般人所赞成。文帝主张短丧,三十六日而除服,汉朝悬为定制。这也许是《王制》不见采用的一个原因罢?

五、董仲舒与司马迁

——干涉论与放任论

董仲舒在《对策》里曾说:“人欲之谓情,情非度制不节。”《春秋繁露》有《度制篇》(二七),即申说此意:

孔子曰:“不患贫而患不均。”故有所积重,则有所空虚矣。大富则骄,大贫则忧。忧则为盗,骄则为暴。此众人之情也。

圣者则于众人之情见乱之所从生,故其制人道而差上下也,使富者足以示贵而不至于骄,贫者足以养生而不至于忧,以此为度而调均之,是以财不匮而上下相安,故易治也。今世弃其度制而各从其欲,欲无所穷而俗得自恣,其势无极,大人病不足于上,而小民赢瘠于下,则富者愈贪利而不肯为义,贫者日犯禁而不可得止,是世之所以难治也。

他的理想的社会是一个重新封建的调均社会。他在《繁露》第二十七八两篇里略说这个理想。这社会是封建的,

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坿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十五里。

是等级分明的,凡有二十四等,“贵贱有等,衣服有制,朝廷有位,乡党有序。”是有均田制度的,

方里八家,一家百亩,以食五口(本身与父母妻子为五口)。上农夫耕百亩,食九口,次八人,次七人,次六人,次五人。

此与《王制》的均田制度相同。他在别处又说:

古者税民不过什一,其求易供;使民不过三日,其力易足。(《汉书》二四)

这也是《王制》的话。

但他也明白这个平均土田的制度是不容易恢复的了,所以他只主张实行两个比较和缓的主张:一个是禁止官府贵族与人民争利,一个是限民自由。他说:

身宠而载高位,家温而食厚禄,因乘富贵之资力,以与民争利于下,民安能如之哉?是故众其奴婢,多其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畜其积委,务此而无已,以迫蹴民。民日削月朘,寝以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对策》三)

故他主张:

受禄之家,食禄而已,不与民争业,然后利可均布,而民可家足。……公仪子相鲁,之其家,见织帛,怒而出其妻。食于舍而茹蔡,愠而拔其葵,曰:“吾已食禄,又夺园夫红女利乎?”

限民名田的主张不是彻底的均田,只是立一个私有田产的限制,每个私人名下的田产不得过这个法定的额数。董仲舒说当时贫富不均的情形是由于井田制度破坏之后田地成为私有财产,可以买卖,故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富人)又专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荒**越制,逾侈以相高。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富。

小民安得不困?又加月为更卒,已复为正,一岁屯戍,一岁力役,三十倍于古(更卒是在郡县给役,一月而更换。正卒是给事于中都官。综计一岁之中,屯戍及力役之事,比那使民一岁不过三日的古制,要多30倍)。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

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无田者耕地主之田,以十分之五给田主)。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无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以上说秦时状况)。汉兴,循而未改。(《汉书》二四)

所以他提出限田之法:

古井田法虽难猝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塞并兼之路。盐钱皆归于民。去奴婢,除专杀之威。薄赋敛,省徭役,以宽民力。

这是他的“调均”政策的一种。均即是均平,即是均贫富。儒者也知道人的材力不平等,但他们总想用人力去使他们比较平等,总想用“度制”做到“调均”的社会。

在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看董生的朋友司马迁的意见。司马迁是受道家的自然无为主义的影响很深的,故他对于那贫富不均的社会,并不觉奇怪,也不觉得有干涉的必要。

在他的眼里,商人阶级的起来,不过是一种很自然的现象。他很平淡的说:“富者,人之情性所不学而俱欲者也。”(以下均引《史记》一二九,《货殖传》)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夫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匹夫编户之民乎?

这不但是自然的现象,并且是很有益于社会的。社会国家都少不得商人,商人阶级是供给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他说:

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其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

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耶?《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虞不出则财匮少,财匮少而山泽不辟矣。”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

司马迁在这里把农工商虞(虞是经营山泽之利的,盐铁属于此业)四个职业分的最清楚,“商而通之”一语更是明白指出商业的功用。同书里曾说,

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

这几句简单的话,使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的发达是由于汉帝国初期的开放政策。政府尽管挫辱商人,不准商人乘车衣丝。

但只要免除关市的苛捐杂税,只要开放山泽之利,商业自然会发达的。商业的发达能使交易之物各得其所欲,这正是商人流通有无的大功用。

司马迁的卓识能认清贫富不均是由于人的巧拙不齐,是自然现象。他说:“贫富之道,莫之夺予,而巧者有余,拙者不足。”又说:“无财作力,少有斗智,既饶争时。”又说:

纤啬筋力,治生之正道也(此即所谓无财作力)。而富者必用奇胜(此即所谓斗智争时)。田农拙业,而秦阳以盖一州。

掘冢,奸事也,而曲叔以起。博戏,恶业也,而桓发用之富。行贾,丈夫贱行也,而雍乐成以饶。贩脂,辱处也,而雍伯千金。卖浆,小业也,而张氏千万。洒削(治刀剑),薄技也,而郅氏鼎食。

这都是说工商致富都靠自己的能力智术,不是偶然的,也不是不劳而得的。他引白圭的话道:

吾治生产犹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是故其智不足与权变,勇不足以决断,仁不能以取予,强不能有所守。虽欲学吾术,终不告之矣。

故他赞白圭道:“白圭其有所试矣。能试有所长,非苟而已也。”这都是承认营利致富是智能的报酬,不是傥来之物。这是很替资本制度辩护的理论,在中国史上最是不可多得的。

太史公不像董仲舒那样“下帷讲诵,三年不窥园”而偏爱高谈天下经济问题的人,他少年时便出门游历,足迹遍于四方,故能有这种特殊的平恕的见解。他看不起那些迂腐儒生,“无岩奇处士之行,而长贫贱,好语仁义,亦足羞也。”

司马迁既认那农工虞商的资本主义的社会是“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故他不主张干涉的政策,不主张重农抑商的政策,也不主张均贫富的社会主义。他说:

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势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之矣。虽户说以眇(妙)论,终不能化。

故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这种自然主义的放任政策是资本主义初发达时代的政治哲学。欧洲十八世纪的经济学者,大都倾向于这条路。

但资本主义的社会自然产生贫富大不均平的现象,董生所谓“富者田连阡陌,而贫者无立锥之地”,“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马(彘)之食”。

这种现象也自然要引起社会改革家的注意与抗议,故干涉的政策,均贫富的理想,均田限田的计划,都一一的起来。董生和太史公同时相熟,而两人的主张根本不同如此。

后来的儒家比较占势力,而后来的道家学者又很少像司马迁那样周知社会经济状况的,故均贫富、抑并兼的均产主义渐渐成为中国的正统思想。师丹限田之制失败之后,王莽还要下决心实行均田之制。

王莽失败了,后世儒者尽管骂王莽,而对于社会经济,却大都是王莽的信徒。试看班固的《货殖传》,材料全抄《史记》,而论断完全不同了。我们试一比较这两种《货殖传》,可以看思想的变迁了。

六、儒生与汉家制度

董仲舒提出的问题,除了已见上文的之外,还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的注意。一个是反对专用刑罚的问题,贾谊也曾提出这个问题,但董生加上宗教的色彩,使这个问题成为儒教的一部分。他说:

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长养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

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为政而任刑,不顺于天。……今废先王德教之官,而独任执法之吏治民,毋乃任刑之意欤?(《对策》一)

同这问题相连的,是教化的问题:

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奸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古之王者明于此,是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对策》一)

教化问题的一部分是太学问题:

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原也。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臣愿陛下兴太学,置明师,以养天下之士,数考问以尽其材,则英俊宜可得矣。

同教育制度有关的,是选士任官的问题:

今之郡守县令……既无教训于下,或不承用主上之法,暴虐百姓,与奸为市,贫穷孤弱冤苦,失职甚不称陛下之意。夫长吏多出于郎中中郎。

吏二千石子弟选郎吏,又以富赀,未必贤也(汉初选郎吏多出于“任子”及“算赀”二途。如袁盎因兄喻任为郎中,如霍去病任异母弟霍光为郎,这是任子。如张释之以赀为骑郎,如司马相如以赀为郎,这是算赀。

景帝后二年诏日:“今赀算十以上,乃得宦。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宦,无赀又不得宦。朕甚愍之。赀算四得宦。”十算为十万,四算为四万。汉时每万钱算百二十七文,是为一算,故称赀算。赀算不是捐官,只是要一个身家殷实的资格,方许做官。

——其理由有二:应劭曰:“古者疾吏之贪,衣食足,知荣辱,限赀十算,乃得为吏。”一也。姚鼐曰:“汉初郎须有衣马之饰,乃得侍上,故以赀算。张释之云,久宦灭仲之产,卫青令舍人具鞍马绛衣玉具剑,是也。”二也。《张释之传》注引《汉仪注》说“赀五百万得为常侍郎”,“汉之郎吏最多,有时多至千人)。

且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材虽未久,不害为辅佐。是以有司竭力尽知,务治其业,而以赴功。今则不然。累日以取贵,积久以致官。是以廉耻贸乱,贤不肖浑淆,未得其真。

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所贡贤者有赏,所贡不肖者有罚。夫如是,诸侯吏二千石皆尽心求贤,天下之士可得而官使也。……毋以日月为功,实试贤能为上,量材而授官,录德而定位,则廉耻殊路,贤不肖异处矣。(《对策》二)

他还有一个提议,影响中国教育和学术思想最大的,就是定儒学为一尊的政策:

《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导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无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

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六艺即六经),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对策》三)

这个建议的文字和精神都同李斯的焚书议是很相像的。他们的主旨都是要“别黑白而定一尊”,都是要统一学术思想。

所不同的,只是李斯自信他的制度远胜古人,故禁止学者“以古非今”,故要用现时的新制来统一学术思想;而董仲舒却不满意于汉家制度,故他实行“以古非今”,而要尊崇儒家的学说来统一现时的学术思想。

董仲舒的许多主张,有一些后来竟成为汉朝的制度。他的限田法,哀帝时师丹、孔光等人当权,想要实行,因贵族外戚反对而止。他的选举任官计划,本和汉文帝以来的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及举“贤良文学”的制度无甚冲突,故更容易实行。

武帝元封五年(前106)诏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域者”,这更近于董仲舒的主张了。他的太学计划,也在武帝时实行。元朔四年(前121)诏曰:

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故详延天下方闻之士,成荐诸朝。其令礼官劝学,讲议洽闻,举遗兴礼,以为天下先。太常其议予(予是给与)博士弟子,崇乡党之化,以厉贤材焉。(《汉书》六)

那时的丞相是公孙弘,他和太常孔臧、博士平等议奏道:

闻三代之道,乡里有教,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其劝善也,显之朝廷;其惩恶也,加之刑罚。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古者政教未洽,不备其礼,请因旧官而兴焉:为博士官置弟子五十人,复其身(复是免徭役)。

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所属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计是上计吏)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一岁,皆辄试。能通一艺以上,补文学掌故缺。

其高第可以为郎中者,太常籍奏。即有秀才异等,辄以名闻。其不事学,若下材,乃不能通一艺,辄罢之。而请诸不称者,罚(滥举博士弟子者有罚。《汉书·功臣表》,山阳侯张当居作为太常择博士弟子不以实,完为城旦)。(此奏见《史记》一二一,又《汉书》八八)

这是太学的最初制度。太学本是贾谊、董仲舒等人的理想,于古无所根据。故公孙弘等说古者不备其礼,只好“依旧官而兴焉”。

旧时博士本有弟子,如贾山之祖父贾祛便是魏王时的博士弟子(《汉书》五一);如秦时有博士诸生,似即是博士弟子。汉初博士也可以收弟子,故景帝末年,蜀郡守文翁选送小吏张叔等十余人到京师受业于博士(《汉书》八九)。

公孙弘因此便想到利用这个旧制度,即把博士弟子作为有定额的太学生。他们定的制度暂定博士弟子为五十人,这是中国的第一个国立大学,卒业年限只定一年!后来昭帝时,增名额为百人,宣帝时由二百人增至一千人,成帝末增至三千人。

东汉晚期,太学诸生多至三万余人(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四有《汉魏博士考》,最可参考)。贾谊、董生的梦想居然实现了。

公孙弘等的奏议里,还附带提出一个选士任官的制度,也可以说是实行贾、董诸人的主张。董仲舒曾说:“今以一郡一国之众,对无应书者,是王道往往而绝也。”公孙弘等奏道:

臣谨案,诏书律令下者,明天人分际,通古今之谊,文章尔雅,训辞深厚,恩施甚美。小吏浅闻,不能究宣,无以明布谕下。

这是说,当时的郡国小吏已不懂得古文的诏书律令了。所以他们提议一个补救的办法:

治礼(官名,《汉书·王莽传》有大行治礼,《平常传》有大行治礼丞),次治掌故(官名),以文学礼义为官,迁留滞(这两种官,升迁都缓滞)。请选择其秩比二百石以上,及吏百石,通一艺以上,补左右内史大行(之)卒史;比百石以下,补郡太守(之)卒史:皆各二人,边郡一人。先用诵多者(以上是说用治礼去做卒史)。

若不足,乃择掌故补中二千石属,文学掌故补郡属(掌故秩百石,见《史记·晁错传》注引应劭、服虔说。治礼官有“秩比二百石以上”者,其秩高于掌故,故云“次治掌故”。

而掌故补卒史也在尽先补用治礼之后。此奏《史记》与《汉书》两本文字稍不同,句读不易定,向来学者颇多异说。参看王先谦《汉书补注》八十八。我现用《史记》原文,定其句读,略加注释,似胜旧说)。

这是替书生谋出路,开后世用经学文学取士的制度的先声。萧何定律令,只考取能认字写字的抄胥之才;公孙弘的制度便进了一步,要“能通一艺(一经)以上”,才可以做中二千石(左右内史,即后来的左冯翊,右扶风;大行即后来的大鸿胪)和郡守的属官。

博士弟子(太学生)此时的出路只是作文学掌故,递补作二千石的卒史。但后来太学人数增多,于是考试出身的制度也改了:

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汉书》八八)

郎吏向来只有“任子”、“算赀”两路,现在加上太学甲科的一途,这也是董仲舒的建议成为制度的一种。

董仲舒同时有一个儒生政治家文翁,在中国教育史上也应该占一个很高的位置。文翁是庐江舒人,名党,字仲翁,通《春秋》。景帝末年他做蜀郡守,见蜀地辟陋,有蛮夷风,他极力提倡教化:

乃选郡县小吏开敏有材者张叔等十余人,亲自饬厉,遣诣京师,受业博士,或学律令。减省少府(一郡之财政官)用度,买刀布蜀物,赍计吏以遗博士。数岁,蜀生皆成就,还归,文翁以为右职,用次察举,官有至郡守刺史者(常璩《蜀志》,张叔官至扬州刺史)

这是省费派遣留学的政策。

又修起学官于成都市中,招下县子弟以为学官弟子,为除更繇(更是更卒,繇是徭役)。高者以补郡县吏,次为孝弟力田。常选学官僮子,使在便坐受事。

由是大化,蜀地学于京师者,比齐鲁焉。至武帝时,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

这是郡国自兴学校的政策。武帝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不见于本纪,不知在何年,大概在公孙弘奏置博士弟子之后。

从此中央有太学,州郡有学官,又有以通经取士之法,中国的教育制度的规模才算成立。因为创制之人都是儒生,故教材与考试内容都限于儒家的经籍,故儒家便包办了中国教育与科举制度二千年之久。

武帝元年(前140),董仲舒对策,便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这一年,丞相卫绾便奏道:

所举贤良,或治申(申不害)、商(商鞅)、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

武帝可其奏(《汉书》六)。这是第一次统一思想学术。这时候武帝只有十七岁(生于前156年),太皇太后窦氏还很有势力,她是黄老的信徒,故卫绾不敢排斥黄老,只罢黜了刑名、纵横之学。故第一次的统一思想只是尊崇儒道两家而排斥其他学派。

这时候政治大权在两家外戚手里,一家是窦太皇太后的堂侄子窦婴,一家是王太后的同母弟田蚡。这两个人都好儒术,便有许多儒生也想依附他们,做点事业。

武帝元年,卫绾因病免相,窦婴为丞相,田蚡为太尉。他们推荐了两个儒生,一个是赵绾,为御史大夫,一个是王臧,为郎中令。这两人都是鲁国经学大师申公的弟子,都想借这机会提倡儒家的政制,遂运动那位少年皇帝把申公请来。武帝便

使使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弟子二人乘轺传从。至,见上,上问治乱之事。申公时已八十余,老,对曰:“为治者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是时上方好文辞,见申公对,默然。然已招致,即以为太中大夫,舍鲁邸,议明堂事。(《汉书》八八)

赵绾、王臧的维新事业只有四个月的命运(建元元年七月迎申公,到次年十月他们便倒了)。他们要

设明堂,令列侯就国,除关,以礼为服制(叔孙通的丧服制,被文帝的遗诏革除了。他们又要采用儒教的久丧之制),以兴太平。又举谪诸窦宗室无行者,除其属籍。诸外家为列侯,列侯多尚公主,皆不欲就国。以故,毁日至窦太后。太后好黄老言,而婴、蚡、赵绾等务隆推儒术,贬道家言,是以窦太后滋不悦。(《汉书》五二)

变法失败的局势已成了,只待爆发的时机。

二年(前139)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请毋奏事太后(《汉书》六,又五二)。窦太后大怒曰:“此欲复为新垣平耶?”得绾、臧之过,以让上。上因废明堂事,下绾、臧吏,皆自杀。申公亦病免归,数年卒(《汉书》八八,又五二)。丞相婴,太尉蚡,免。(《汉书》六)

儒家的变法事业遂失败了,赵绾、王臧成了贾谊、晁错以后的牺牲者。

但四年之后(建元6年,前135),窦太后死了,田蚡为丞相。田蚡是武帝的外婆田老太太的儿子,出身微贱,但颇有才,“学《盘孟》诸书”(《汉书·艺文志》有孔甲《盘孟》二十六篇),自附于儒家。他既当权,遂和武帝大兴儒学,

绌黄、老、刑名百家之言,延文学儒者数百人。而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封以平津侯。天下之学士靡然向风矣。(《史记》一二一)

这是第二次统一学术思想。这时黄老之学的大护法窦太后已死了,故所罢绌不但是刑名、纵横之学,并且把黄老也包括在内,这才是儒学一尊。董仲舒的建议竟及身成为实际制度了。

十九、八、十八~十九、八、卅,改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