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墨两家根本上不同之处,在于两家哲学的研究方法不同,在于两家的“逻辑”不同。《墨子·耕柱篇》有一条最形容得出这种不同之处:
叶公子高问政于仲尼,曰:“善为政者若之何?”仲尼对曰:“善为政者,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论语》作“近者悦,远者来。”)
子墨子闻之曰:“叶公子高未得其问也,仲尼亦未得其所以对也。叶公子高岂不知善为政者之远者近之而旧者新之哉?问所以为之若之何也。……”
这就是儒墨的大区别,孔子所说的是一种理想的目的,墨子所要的是一个“所以为之若之何”的进行方法。孔子说的是一个“什么”,墨子说的是一个“怎样”,这是一个大分别。《公孟篇》又说:
子墨子问于儒者,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
儒者说的还是一个“什么”,墨子说的是一个“为什么”。这又是一个大分别。
这两种区别,都非常重要。儒家最爱提出一个极高的理想标准,作为人生的目的,如论政治,定“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说;或说“近者悦,远者来”;这都是理想的目的,却不是进行的方法。如人生哲学则高悬一个“止于至善”的目的,却不讲怎样能使人止于至善。
所说的详细情况,如“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父,止于慈;为人子,止于孝;与国人交,止于信。”全不问为什么为人子的要孝,为什么为人臣的要敬;只说理想中的父子君臣朋友就是该如此如此的。所以儒家的议论,总要偏向“动机”一方面。“动机”如俗话的“居心”。
孟子说的“君子之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存心是行为的动机。《大学》说的诚意,也是动机。儒家只注意行为的动机,不注意行为的效果。推到了极端,便成董仲舒说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只说这事应该如此做,不问为什么应该如此做。
墨子的方法,恰与此相反。墨子处处要问一个“为什么”。例如造一所房子,先要问为什么要造房子。知道了“为什么”,方才可知道“怎样做”。知道了房子的用处是“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才可以知道怎样布置构造方能避风雨寒暑,方能分格男女于内外。人生的一切行为,都是如此。
如现在的人讲教育,上官下属都说应该兴教育,于是大家都去开学堂,招学生。大家都以为兴教育就是办学堂,办学堂就是兴教育,从不去问为什么该兴教育。因为不研究教育是为什么的,所以办学的人和关心教育的人也无从考究教育的优劣,更无从考究改良教育的方法。我去年回到内地,有人说,我们村里,该开一个学堂。我问他为什么我们村里该办学堂呢?他说:某村某村都有学堂了,所以我们这里也该开一个。
这就是墨子说的“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的理论。
墨子以为无论何种事物、制度、学说、观念,都有一个“为什么”。换言之,事事物物都有一个用处。知道那事物的用处,方才可以知道它的是非善恶。为什么呢?因为事事物物存在既是为了被应用的,若不能应用,便失去了那事那物的原意了,便应该改良了。例如墨子讲“兼爱”,便说:
用而不可,虽我亦将非之。且焉有善而不可用者?(《兼爱下》)
这是说能应“用”的便是“善”的;“善”的便是能应“用”的。比如我说这笔“好”,为什么“好”呢?因为能书写,所以“好”。又比如我说这会场“好”,为什么“好”呢?因为它最适合开会演讲用,所以“好”。这便是墨子的“应用主义”。
应用主义又可叫做“实利主义”。儒家说:“义也者,宜也。”宜即是“应该”。凡是应该如此做的,便是“义”。墨家说:“义利也。”(《经上篇》。参看《非攻》下首段)便进一步说,说凡事如此做去便可有利的即是“义的”。因为如此做才有利,所以“应该”如此做。义所以为“宜”,正因其为“利”。
墨子的应用主义,之所以容易被人误会,都因为人把这“利”字“用”字解错了。这“利”字并不是“财利”的利,这“用”也不是“财用”的用。墨子的“用”和“利”都只指针对人生行为而言。如今且让他自己下应用主义的定义:
子墨子曰:“言足以迁行者常之,不足以迁行者勿常。不足以迁行而常之,是**口也。”(《贵义篇》)
子墨子曰:“言足以复行者常之,不足以举行者勿常。不足以举行而常之,是**口也。”(《耕柱篇》)
这两条都是同一个意思,迁字和举字同意。《说文》说:“迁,登也。”《诗经》有“迁于乔木”,《易》有“君子以见善则迁”,皆是“升高”、“进步”之意,和“举”字“抬高”的意思正相同(后人不解“举”字之义,故把“举行”两字连续,作为一个动词解释。于是又误改上一“举”字为“复”字)。
六个“行”字,都该读去声,是名词,不是动词。六个“常”字,都与“尚”字通用(俞樾解《老子》“道可道非常道”一章说如此)。“常”是“尊尚”的意思。这两章的意思,是说无论什么理论,什么学说,都需要能改良人生的行为,才可以推崇。若不能增进人生的行为,便不值得推崇了。
墨子又说:
今瞽者曰:“钜者,白也(俞云,钜当作岂。岂者皑之假字)。黔者,黑也。”虽明目者无以易之。兼白黑,使瞽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瞽不知白黑”者,非以其名也,以其取也。
今天下之君子之名仁也,虽禹汤无以易之。兼仁与不仁,而使天下之君子取焉,不能知也。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贵义篇》)
这话说得何等痛快?大凡天下人没有不会说几句仁义道德的话的,正如盲人虽不曾见过白黑,也会说白黑的概念。需是到了实际应用的时候,才知道口头的概念是没有用的。高谈仁义道德的人,也是如此。
甚至有许多道学先生一味高谈王霸义利之辨,却实在不能弄清韭菜和麦的区别。有时区别义利,辨人毫芒,等事到临头,不是随波逐流,便是手足无措。
所以墨子说光知道几个好听的名词,或几个虚空的概念,算不得真“知识”。真“知识”在于能把这些观念去应用。
这就是墨子哲学的根本方法。后来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与此说多有相似之处。王阳明说:“未有知而不行者。知而不行,只是未知。”很像上文所说“故我曰:天下之君子不知仁者,非以其名也,亦以其取也”之意。
但王阳明与墨子有绝对不同之处。阳明偏向“良知”一方面,故说:“尔那一点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尔意念著处,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墨子却不然,他的是非“准则”,不是心内的良知,乃是心外的实用。
简单说来,墨子是主张“义外”说的,王阳明是主张“义内”说的(义外义内说,见《孟子·告子篇》)。王阳明的“知行合一”说,只是要人服从于良知的命令。墨子的“知行合一”说,却是要把所知的能否实行,来决定所知的真假,把所知的能否应用来定所知的价值。这是两人的根本区别。
墨子的根本方法,应用之处很多,说得最畅快的,莫如《非攻》上篇。我且把这一篇妙文,抄来做我的“墨子哲学方法论”的结论罢:
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此何也?以亏人自利也。
至攘人犬豕鸡豚者,其不义又甚入人园圃窃桃李。是何故也?
以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入人栏厩,取人牛马者,其不仁义又甚攘人犬豕鸡豚。此何故也?
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罪益厚。至杀不辜人也。扡其衣裘,取戈剑者,其不义又甚入人栏厩取人马牛。此何故也?
以其亏人愈多,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别乎?
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说往,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当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谓之“不义”。
今至大为不义攻国,则弗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情不知其不义也,故书其言以遗后世。若知其不义也,夫奚说书其不义以遗后世哉?
今有人于此,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则以此人不知白黑之辩矣。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则必以此人为不知甘苦之辩矣。
今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此可谓知义与不义之辩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辨义与不义之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