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易经》里的孔圣哲学(1 / 1)

孔子生在这个“邪说暴行”的时代,要想变无道为有道,却从何处下手呢?他说: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由辨之不早辨也。

《易》曰:

“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易·文言》)。

社会国家的变化,都不是“一朝一夕之故”,都是渐渐发生的。如今要改良社会国家,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功夫所能办到的,必须从根本上下手。孔子学说的一切根本,依我看来,都在一部《易经》之中。我且先讲《易经》的哲学。

《易经》这一部书,古今多少学者做了几屋子的书,也还讲不明白。我讲《易经》和前人不同。我以为从前一切河图、洛书、识纬术数、先天太极,……种种议论,都是谬论。如今若要懂得《易经》的真意,须先把这些谬论扫除干净。

我认为《易经》,只有三个基本观念:易,象,辞。

一、易

易便是变易的易。天地万物都不是一成不变的,都是时时刻刻在那里变化的。孔子有一天在一条小河上,看那滚滚不绝的河水,不觉叹了一口气说道: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逝者”便是“过去种种。”(程子说:“此道体也。天运而不已,日往则月来,寒往则暑来,水流而不息,物生而无穷,皆与道为体,运乎昼夜,未尝已也。”朱子说:“天地之化,往者过,来者续,无一息之停。”此两说大体都不错。)天地万物,都像这滔滔河水,才到了现在,便早又成了过去,这便是“易”字的意义。

一部《易》讲“易”的状态,以为天地万物的变化,都起于一个动字。为什么会有“动”呢?这都因为天地之间,本有两种原力:一种是刚性的,叫做“阳”;一种是柔性的,叫做“阴”。这刚柔两种原力,互相冲突,互相推挤,于是生出种种运动,种种变化。所以说:“刚柔相推而生变化。”又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孔子大概受了老子的影响,故他说万物变化完全是自然的唯物的,不是唯神的(孔子受老子的影响,最明显的证据,如《论语》极推崇“无为而治”又如“或曰,以德报怨”亦是老子的学说)。

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德行恒易以知险,……德行恒简以知阻。

因为如此,所以能“彰往而察来”,所以能“温故而知新”。《论语》上子张问十世以后的事可能前知吗?孔子说,不但十世,百世亦可推知。这都因为孔子深信万物变化都是由简而繁,成一条前后不断的直线,所以能由前段推知后段,由前因推到后果。

这便是《易经》的第一个基本观念。

二、象

《系辞传》说:“易也者象也。”这五个字是一部《易》的关键。

这是说一切变迁进化都只是一个“象”的作用。要知此话怎讲,须先问这象字做何解。《系辞传》说:“象也者,像也”(像字是后人所改。古无像字。孟京、虞董姚皆作象,可证)。《韩非子》说:“人希见生象也,而案其图以想其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解老篇》)我认为《韩非子》这种说法似乎太牵强了。象字古代大概用“相”字。《说文》:“相,省视也。从目从木。”目视物,得物的形象,故相训省视。从此引申,遂把所省视的“对象”也叫做“相”(如《诗或朴》“金玉其相”之相)。后来相人术的相字,还是此义。

相字既成专门名词,故普通的形相,遂借用同音的“象”字(如僖十五年《左传》:“物生而后有象”)。引申为象效之意。凡象效之事,与所仿效的原本,都叫做“象”。这一个弯可转得深了。本来是“物生而后有象”,象是仿本,物是原本。

到了后来把所仿效的原本叫做象,如画工画虎,所用作模型的虎也是“象”(亦称法象),便是把原本叫做“象”了。例如《老子》说: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

有人根据王弼注,以为原本当是“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二句在先,“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二句应在后。这是“物生而后有象”的说法。却不知道老子偏要说“象生而后有物”。他前文曾说“无物之象”可以作证。

老子的意思大概以为先有一种“无物之象”,后来从这些法象上渐渐生了万物来。故先说“其中有象”,后说“其中有物”。但这个学说,老子的书里不曾有详细的发挥。孔子接着这个意思,也主张“象生而后有物”。象是原本的模型,物是仿效这个模型而成的。

《系辞传》说:

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

这和老子先说“有象”,后说“有物”,同一意思。“易也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正是说易(变化)的道理只是一个象效的作用。先有一种法象,然后有仿效这法象而成的物类。

以上说《易经》的象字是法象之意(法象即是模范)。孔子认为人类历史上种种物质文明都起源于象,都开始于仿效种种法象。这些法象,大约可分两种:

一种是天然界的种种“现象”(如云,“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一种是物象所引起的“意象”,又名“观念”。《系辞传》说:

古者疱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刳木为舟,剡木为辑,……盖取诸涣。

断木为杵,凿地为臼,……盖取诸小过。

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数。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盖取诸大过。

上古结绳而治。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盖取诸夬。

以上所说古代器物制度的起源,未必件件都符合历史的事实。但是孔子对于“象”的根本学说,依我看来,是极明白无可疑的了。这个根本学说是人类种种的器物制度都起源于种种的“意象”。

由“复”象上,也生出“七日来复”,“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的假期制度。

以上所说,不过是随便乱举几卦作例。但是据这些例看来,已可见孔子的意思,不但说一切器物制度,都是起于种种意象,并且说一切人生道德礼俗也都是从种种意象上发展而来的。

因为“象”有如此重要,所以说:

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制器者尚其象。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化而裁之谓之变。推而行之谓之通。举而措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

又说:

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制而用之谓之法。利用出人民咸用之谓之神。

那种种开阖往来变化的“现象”,到了人的心目中,便成“意象”。这种种“意象”,有了有形体的仿本,便成种种“器”。制而用之,便成种种“法”(法是模范标准)。举而措之天下之民,便成种种“事业”。到了“利用出人,民咸用之”的地位,便成神功妙用了。

“象”的重要既如上文所说,可见“易也者,象也”一句,真是一部《易经》的关键。一部《易经》,只是一个“象”字。古今说易的人,不懂此理,却去讲那些“分野”“爻辰”“消息”“太一”“太极”,……种种极不相干的谬说,所以越讲越不通了。(清代汉学家过崇汉学,欲重兴汉诸家易学。惠栋、张惠言,尤多钩沈继绝之功。然汉人易学实无价值,焦赣、亦房、翼奉之徒,皆“方士”也。郑玄、虞翻皆不能脱去汉代“方土”的臭味。王弼注《易》扫空汉人陋说,实为易学一大革命。其注虽不无可议,然高出汉学百倍矣。惠张诸君之不满意于宋之“道士易”是也。其欲复兴汉之“方士易”则非也。)这是《易》的第二个基本观念。

三、辞

《易经》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每卦每爻都有一个“象”,但是单靠“象”也还不够。因为易有四象,(适按此处象与辞对称,不当有“四”字。此涉上文而误也。因此一字遂使诸儒聚讼“四象”是何物,终不能定。若衍此字,则毫不废解矣。)所以示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

“象”但可表示各种“意象”。若要表示“象”的吉凶动静,须要用“辞”。

于是作为卦辞道:

这便可指出一卦的吉凶悔吝了。又如谦卦的第一爻,是一个阴爻,在谦卦的最下层,真可谓谦之又谦,损之又损了。但单靠这一画,也不能知道它的吉凶,所以须有爻辞道:

初六,谦谦君子,用涉大川,吉。

这便指出这一爻的吉凶了。“辞”的作用在于指出卦象或爻象的吉凶。所以说:

系辞焉以断其吉凶。

又说:

辨吉凶者存乎辞。

辞字从受辛《说文》云:“辞讼也。(段依《广韵》作“说也”)从受辛,犹理辜也。”朱骏声说:“分争辩讼谓之辞。后汉《周纾传》‘善为辞案条教’注,辞案犹今案牍也。”辞的本义是争讼的“断语”“判辞”。《易经》的“辞”都含“断”字“辨”字之意。在名学上,象只是“词”,是“概念”,辞即是“辞”,亦称“判断”。例如“谦亨”一句,谦是“所谓”,亨是“所以谓”,合起来成为一辞。用“所以谓”来断定“所谓”,故叫做辞。

《系辞传》有辞的界说道:

是故卦有大小,辞有险易。辞也者,各指其所之。

“之”是趋向,卦辞爻辞都是表示一卦或一爻的趋向如何,或吉或凶,或亨或否,叫人见了便知趋吉避凶。所以说:“辞也者,各指其所之。”又说: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爻字似当作辞。下文作辞,可证)极天下之赜者,存乎卦,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

象所表示的是“天下之赜”的形容物宜。辞所表示的,是“天下之动”的会通吉凶。象是静的,辞是动的;象表所“像”,辞表何之。

“天下之动”的动,便是“活动”,便是“动作”。万物变化,都由于“动”,故说:

吉凶悔吝者,生乎动者也。

又说:

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虑之象也。

吉凶者,言乎其失得也。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动而“得”,便是吉;动而“失”,便是凶;动而有“小疵”,便是悔吝。

“动”有这样重要,所以须有那些“辞”来表示各种“意象”动作时的种种趋向,使人可以趋吉避凶,趋善去恶。能这样指导,便可鼓舞人生的行为。所以说:

“鼓天下之动者,存乎辞。”

又说:

天地之大德曰生。圣人之大宝曰位。何以守位曰人,何以聚人曰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

辞的作用,积极一方面,可以“鼓天下之动”;消极一方面,可以“禁民为非”。

这是《易经》的第三个基本观念。这三个观念易,象,辞,便是《易经》的精华。孔子研究那时的卜筮之《易》,竟能找出这三个重要的观念:

第一,万物的变动不穷,都是由简易的变作繁杂的。

第二,人类社会的种种器物制度礼俗,都有一个极简易的起源,这个起源,便是“象”。人类的文明史,只是这些“法象”实现为制度文明的历史。

第三,这种种“意象”变动作用时,有种种吉凶悔吝的趋向,都可用“辞”表示出来,使人动用都有仪法标准,使人明知利害,不敢为非。——这就是我的《易论》。我且引一段《系辞传》作这篇的结束:

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动,而观其会通,以行其典礼,系辞焉以断其吉凶,是故谓之爻(爻似当作辞。说见上)。言天下之至赜而不可亚也(亚字从荀本)。言天下之至动而不可乱也。拟之而后言,仪之而后动。(仪旧作议。《释文》云:“陆姚桓元荀柔之作仪。”适按:作仪是也。仪,法也。与上文拟字对文。)拟仪以成其变化。

“象”与“辞”都是给我们摹拟仪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