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他是凶手吗?”——“辛普森杀妻案”(1 / 1)

案情回顾

1994 年6 月12 日深夜,在美国洛杉矶西部一个豪华的住宅区里,有一只小狗不停地狂吠着,在寂静的深夜,小狗的叫声格外引人注目。很快,住在这里的人们都朝着小狗狂吠的地方聚拢过去,这时,人们看到了血腥的一幕。

小狗狂吠的地方是黑人美式足球明星——辛普森的住所,此刻,在辛普森的住宅门前,人们发现了两具血淋淋的尸体,这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女的是辛普森的前妻尼歌·布朗·辛普森,男的是某餐馆的侍应生郞·高曼,尼歌和高曼是被人用利器割断颈部而死的,被发现的时候,他们浑身是血。

据悉,尼歌在被害的那天下午曾经带着孩子在高曼所在的餐馆吃饭,等他们吃完饭离开之后,尼歌发现她的太阳镜不见了,便打电话给吃饭的餐厅请服务人员帮忙寻找。

后来,侍应生高曼找到了尼歌的太阳镜,当时高曼告诉自己的同事,他将在下班之后将捡到的太阳镜送到尼歌手里。谁也不知道这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又是谁将两人杀死的。

看到如此血腥的现场,围观的人立马报了警。案发后的凌晨,接到报警的四名警察来到了辛普森的家门前,经过对尸体的仔细勘查,警方确定尼歌和高曼被杀害的时间是当天晚上十点钟左右。

同时,在对案发现场的勘查中,这四名警察在辛普森家门外的白色汽车上以及汽车的车道上均发现了血迹。此时,负责办案的四名警察立马按响了辛普森家的门铃。

可是,尽管按了很久门铃,辛普森家依然无人应答,四名警察依次爬墙而入。在进入辛普森家里之后,四名警察又分别在辛普森家的后花园找到一只染有血迹的手套和一些其他证据。

其实在案发的时候,曾经有一名证人住在辛普森的家里,这名证人是辛普森的朋友——基图。基图告诉警方,他对外面发生的一切一无所知,因为他一直在客房睡觉,不过他曾经听到客房墙外有地震一样的响声。

另有一名辛普森的司机说,辛普森之前曾经预约过他,让他当天晚上十点钟左右过来送其去机场。可当这名司机赶到辛普森家的时候,他按门铃一直没有人回应。

司机回忆称,当时大概是十点钟左右,快接近十一点的时候,他曾经看到一个高大的黑人(身影和辛普森非常相似)匆匆从街上跑回了辛普森的家里。这次,当他再次按门铃的时候,辛普森出来了,并道歉说自己刚才睡着了,然后坐上车去了机场。

根据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以及重要证人的证词,警方将这起凶杀案的犯罪嫌疑人锁定为辛普森本人。他们立马联系了刚刚飞往芝加哥的辛普森,并将其前妻死亡的消息告知了他,辛普森是在案发的第二天清晨回到加州的。

辛普森回来之后,警方立马对其进行了传讯,令人意外的是,辛普森当时受伤了。警方对此很怀疑,他们追问辛普森为何会受伤,辛普森告诉警方,他是因为听到前妻的死讯过于激动而打破镜子造成的。对于辛普森的这个说法,警方一直持怀疑的态度。

由于辛普森是重点怀疑对象,警方命令辛普森最近一段时间不能随便外出,并且要随时接受警方的询问。可是,在案发的第五天,也就是1994 年6 月17 日这天,当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再次前往警局配合调查的时候,律师发现辛普森竟然莫名其妙地不见了。

这下,警方着急了,他们坚定了辛普森就是杀人凶手的想法,认为他已经畏罪潜逃了。就这样,在直升机以及巡逻车的追捕下,辛普森最终被缉拿归案。

尽管警方不惜动用了大手笔来捉拿辛普森,但是,被追捕归案的辛普森却像没事人一样告诉警方,自己从未想过要畏罪潜逃,因为自己根本就没有罪。他之所以要不打招呼地离开,就是想去尼歌的墓地那里看看,因为他真的悲痛欲绝。对于辛普森给出的如此说法,警方依旧心存怀疑。

终于,警方在经过了长达几个月的艰难取证之后,1995 年1 月,备受人们关注的“辛普森杀妻案”正式开庭审理。当时的审理现场有众多媒体记者以及普通市民,人们都想知道,这个黑人明星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杀害自己的前妻和一个无辜的侍应生的。

在开庭陈词的时候,检方坚决指控辛普森是有预谋地杀害前妻和侍应生的,这一切只是因为辛普森的嫉妒心和占有欲在作祟。检方告诉法庭,辛普森在和前妻离婚之后一直很后悔,也对前妻和别的男人约会的事情充满了嫉妒,这一切可以从辛普森曾经三番五次找前妻,希望两人破镜重圆看出来。

同时,有目击证人声称,在尼歌和高曼被害的当天下午,辛普森再次去找了自己的前妻,但是尼歌当时对辛普森的态度非常冷淡,由此可能使得辛普森萌发了杀机。对于高曼的被杀,检方声称,辛普森可能是将高曼当成了和尼歌约会的男子,因而一怒之下错杀了他。

但是对于检方的控诉,辛普森的律师提出了坚决的反对和强烈的质疑。

他指出,辛普森当晚预约了去飞机场的出租车,如果他真要杀人,为什么要预约出租车,让司机当目击证人呢?恐怕没有人傻到要这么做。

同时,辛普森是一个毫无经验的业余杀手,对于这类杀手来说,在杀人的时候应该选择更容易的枪支,为什么要使用刀呢?这样不但难以处理作案工具,也会留下大量证据。

在推翻了检方的说法之后,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指出,尼歌有可能是被贩毒集团或者是黑手党杀害的,因为尼歌是一个瘾君子,她曾经购买过大量毒品,但没有及时支付金钱;尼歌也有可能是被黑手党的人杀害的,因为割喉杀人是黑手党所惯用的杀人手段。

与此同时,辩方律师还指出,尼歌和高曼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有目击者证实,高曼曾经驾驶着尼歌价值15 万美元的白色法拉利牌高级跑车在街上兜风。

还有资料显示,高曼的背景似乎不一般,因为在1993 年到1995 年短短两年时间里,在高曼工作的那家意大利餐厅,竟然有四位雇员被谋杀或者神秘失踪。由此可见,高曼的死与此有很大的关系。

听到辩方陈述,检方拿出了他们的证据——在辛普森家里的后花园找到的血手套。根据DNA 的检测结果,警方指出,这只血手套上的血属于被杀害的两个人以及辛普森。

可是,辩方律师再次发现了检方的漏洞,当时发现血手套的福尔曼警官曾当庭陈述,在他发现血手套的时候,上面的血迹还是湿的。

辩方律师指出,从案发到警方赶到的时间间隔,起码有七个小时以上,在这段时间内,手套上的血迹绝对不会是湿的。由此可见,是有人伪造证据,而这个人就是福尔曼。

值得注意的是,负责“辛普森杀妻案”以及进屋搜查证据的福尔曼警官是这起案子的“明星人物”,他被辛普森的辩护律师指控为种族歧视者。

在过去的几十年之中,福尔曼警官对黑人有着极大的歧视,经常使用“黑鬼”这个词称呼黑人。

尽管对于辩方律师的指控,福尔曼警官作出了否认,可是当辩方律师出乎意料地拿出一盘录像带的时候,包括福尔曼在内的在场的所有人都震惊了。因为在这盘录像带里,福尔曼竟然在很短的时间内使用“黑鬼”这个词多达十几次。

看着在法庭上深感震惊的旁听者,辩方律师进一步指控了福尔曼之外的更多人。他指出,在警察局内,还有很多跟福尔曼一样的种族歧视者,他们为了种族的偏见,故意栽赃嫁祸给辛普森,甚至伪造证据。辩方律师的有力控诉彻底摧毁了检方证据的可信度。

紧接着,为了证实辛普森是凶手,检方又在众目睽睽之下提出了让辛普森试戴血手套的要求,而正是这个愚蠢的做法让辛普森彻底摆脱了嫌疑。

谁也没有想到,案发现场所发现的那只血手套太小了,尽管辛普森费了很大的劲,他依旧没能将这只血手套戴到手上。这回,辩方律师提出了对检方更加强有力的驳斥,致使检方的所有证据都彻底失效了。

最后,眼看辛普森要摆脱嫌疑了,检方又根据掌握的报警记录,列举了辛普森多年以来暴力虐待前妻尼歌的事实,他们希望陪审团能够充分考虑这些证据,不让辛普森逍遥法外。可是,这些证据无法证明辛普森是杀妻凶手,他最终被无罪释放。

辛普森的无罪释放令当时在场的很多白人都无法接受,一个白人妇女甚至当庭流泪,哭诉道:美国完了。而另一边的黑人却是欢欣鼓舞,他们疯狂地拥抱在一起,庆贺自己心目中的英雄洗脱冤屈。在他们看来,辛普森本来就是无罪的。

2006 年,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似乎已经忘记了当年的“辛普森杀妻案”,可是这时候,辛普森本人却连续爆出两个大冷门,一个是他准备出一本有关当年“杀妻”的书,即《如果我干了》;另一个是他准备参加一个叫做“如果我干了,这就是过程”的访谈节目,他将详细描述自己实施杀妻的计划和过程。

毋庸置疑,辛普森的这一举动再次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他又一次成为了聚光灯下的明星。只是,人们无法理解的是,辛普森为何在时隔这么久之后跳出来承认自己是凶手。那么,辛普森到底是不是杀害前妻以及高曼的凶手呢?

犯罪心理分析

辛普森于1947 年7 月9 日出生于旧金山一个十分贫穷的黑人家庭,饱受白人的歧视。在十三岁的时候,辛普森加入了黑人帮派,成为了一名“波斯战士”。当时辛普森到处惹是生非,并因此坐过牢。

犯罪心理学家指出,正是因为这种特殊的成长环境,致使辛普森形成了暴力倾向,他总是试图用拳头去解决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一点,在辛普森和尼歌结婚之后,他总是对尼歌实施家暴,导致了两人婚姻关系的破裂。

辛普森本人十分热衷于橄榄球,并且他表现出了这方面的天赋,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辛普森在橄榄球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得到了回报。辛普森曾获得过全美大学橄榄球联赛的最高荣誉奖——海斯曼奖,并且辛普森还被誉为橄榄球职业比赛史上的最佳跑锋。

从体坛退出之后,辛普森没有停歇,他又利用自己在体坛的影响力,积极投身到了影视业和广告业。辛普森可谓是真正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由最初一个地位很低的美国黑人成了美国体育英雄和超级广告明星。

可是,成名之后的辛普森却发生了变化,他开始嫌弃自己的黑人身份,看不起和自己一样的黑人。辛普森立誓,他要将自己打造成一个“外黑内白”的人。为此,辛普森积极投身于和白人的交往中,想方设法让自己融入白人的社会里。当时,围绕在辛普森周围的人几乎全是白人。

曾有媒体报道,为了摆脱别人对自己是黑人的看法,辛普森曾经不惜花费重金聘请语音校正专家,反复练习自己的口音。最后,他终于改掉了自己一口浓重的黑人贫民区口音。

犯罪心理学家指出,从辛普森成名之后的一系列疯狂举动可以看出,辛普森的内心是极其不自信的,因为当一个人越是追逐某种东西时,那就表明他心中越缺乏某种东西。辛普森一直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白人,说明他在心里对自己是一个黑人是极其不认可的,他看不起黑人,同时也看不起自己。

其实在尼歌之前,辛普森还有一个黑人妻子,可是认识金发碧眼的白人尼歌之后,辛普森立马和自己的黑人妻子离婚了。从这一点上,完全可以看出辛普森是一个喜新厌旧的负心汉,只可惜,尼歌当时没有看出来,嫁给了这个恶魔。

尼歌和辛普森结婚之后,才发现辛普森是一个脾气非常暴虐的人,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同时,辛普森不改他的风流本性,在外面继续“包二奶”。

最后,忍无可忍的尼歌选择了离开辛普森,两人协议离婚。

可是,离婚之后,辛普森似乎很不甘心,他是一个嫉妒心非常强的人,无法容忍自己的妻子和别的男人约会。他曾经三番五次地去找过尼歌,希望两人重归于好,但是这个愿望最终落空了。

犯罪心理学家指出,嫉妒心理是狭隘和自私的表现。嫉妒心理会让人丧失理智,很多人都因为过度的嫉妒心理而犯下大错,如果辛普森是杀害尼歌和高曼的真正凶手,那么,肯定是由于嫉妒心理使然。

最后,当“辛普森杀妻案”已经逐渐地淡出人们的视野时,辛普森又利用出书以及访谈的形式让自己重新回到了聚光灯下,人们不解,辛普森为何要这么做?

犯罪心理学家指出,辛普森是一个有着很严重“自恋”情结的人,自从成名之后,他似乎很享受自己被关注的感觉,他不能容忍自己多年之后被公众遗忘。他正是企图通过这一另类的手段重新让大众来关注自己。

同时,犯罪心理学家还指出,适时的释放可以缓解精神上的压力,如果辛普森真的是杀人凶手,那么他多年以来都忍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现在,他之所以在多年之后公开宣传这件事情,一定程度上是在宣泄自己长期压抑的痛苦,让自己饱受煎熬的心灵得到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