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19世纪政治家查士德斐尔爵士曾对他的儿子说过:“要比别人聪明,但不要告诉人家你比他更聪明。”苏格拉底也在雅典一再地告诫他的门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无所知。”真是绝妙的话语。这两位智者告诉了我们在言语行事上所有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
永远要相信并记住这一点:我们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希望自己是聪明的。所以我们应该韬光养晦,养成隐藏自己聪明的习惯。不要让他人无事可做,不要让他人插不上一句话,要留给他人显露其聪明的机会。外露的聪明远不如深藏的智慧更有实际意义。
乾隆皇帝好卖弄才情,写过数万首诗。他上朝时经常出些对联问大臣。大臣们明明知道有些对联是很粗浅的,也不说破,故意苦思冥想,并且求皇帝开恩“再思三日”。
这意思无非是让乾隆自己说,然后大臣一片礼赞之声。是满朝文武无能人吗?非也,这是免招惹是非的处世技巧。
有位年轻的纽约律师参加了一个重要案子的辩论。这个案子牵涉一笔巨资和一项重要的法律问题。在辩论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对年轻的律师说:“海事法追诉期限是6年,对吗?”
律师愣了一下,然后直率地说:“不,海事法没有追诉期限。”
这位律师后来讲述他的经验时说:“当时,法庭内立刻静默下来。气温似乎一下子降到了冰点。虽然我是对的,法官错了;我也如实地指了出来。但法官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反而令人望而生畏。尽管法律站在我这边,但我却铸成了一个大错,我并没有尊重法官的感情,我居然当众指出一位声望卓著、学识丰富的人的错误。”
这位律师说得没错,他确实犯了一个“比别人正确的错误”。他否定了法官的智慧和判断力,打击了法官的荣耀和自尊心,同时还伤害了法官的感情。在指出别人错了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
没有几个人能够逻辑性地思考。我们许多人都会犯武断、偏见的毛病。当我们错的时候,如果对方处理得巧妙而且和善可亲,我们也会承认自己的错误。但是,如果把难以下咽的事实硬塞进我们的食道里,结果就适得其反了。
有一次,彼得请一位室内设计师为他布置一些窗帘。等账单送来,他大吃一惊,费用远远超过了他的预期。过了几天,一位朋友来看彼得,看看那些窗帘,问起价钱,朋友知道后,面有怒色地说:“什么?太过分了,我看他占了你的便宜。你怎么会上当呢?”
真的吗?不错,他说的是实话。可是很少有人肯听别人否定自己判断力的实话。彼得开始为自己辩护。他说贵的东西终究有贵的价值,你不可能以便宜的价钱买到质量高而又有艺术品位的东西,等等。
第二天,另一位朋友也来拜访,她开始赞扬那些窗帘,表现得很有兴趣,说她希望家里买得起那些精美的窗帘。彼得的反应完全不一样了。“说句老实话,”他说,“我自己也负担不起,我所付的价钱太高了。我后悔订了这些。”
就像诗人波普所说的:“你在教人的时候,要让人觉得你像若无其事一样。事情要不知不觉地提出来,好像被人遗忘一样。”如果你要证明什么,就要讲究方法,用若无其事的方式提醒别人。提醒他不知道的事,就像是在提醒他忘记了的事,使对方在无意中接受你的证明。
如果有人说了一句你认为错误的话——即使你知道是错的,你若这么说更好:“噢,这样的!我倒有另一种想法,但也许不对。我常常会弄错。如果我弄错了,我很愿意被纠正过来。我们来看看问题的所在吧。”用这一类句子,会收到神奇的效果。
不要在别人面前表现自己的聪明才智,更不可推翻别人的观点来证明自己比他聪明。这对己对人都没有好处,只能显示出你在做人上的愚蠢。一个真正懂得做人的人是不会干这种出力不讨好的蠢事的。
愚者人笑之,聪明者人疑之。聪明而愚,其大智也。夫《诗》云“靡哲不愚”,则知不愚非哲也。
——《呻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