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务网 / 受过严苛训练的特种侦探(1 / 1)

专制独裁的政权,根本是反人民的,靠吮吸人民的血汗,奴役人民的劳力而存在。为了利益的独占和持续,甚至对他自己的工具或者仆役——官僚和武将,也非加以监视和侦察不可。虽然在对人民的剥削掠夺这一共同基础上,皇权和士大夫军官是一致的,但是,官僚武将过分的膨胀,又必然会和皇权引起内部冲突。

皇帝站在金字塔的尖端,在尊严的神圣的宝座下面,是一座火山。有广大的愤怒的人民,有两头拿巧的官僚,有强悍跋扈的武将,在酝酿力量,在组织力量。

推翻元朝统治的不就是蚩蚩粥粥,老实得说不出话,扛竹竿锄头的农民?使张九四终于不能成事的,不就是那些专为自己打算,贪污舞弊的文士和带歌儿舞女上阵的将军?历史上,曹操、司马懿、刘裕一个吃一个,篡位的是士大夫,帮凶的又何尝不是士大夫?至于赵匡胤陈桥兵变,黄袍加身,那更用不着说了。这位子谁不想坐?“彼可取而代之也!”谁不想做皇帝?

没有做皇帝之先,用阴谋,用武力,使尽一切可能的力量去破坏,从而取得政权。做了皇帝之后,用阴谋,用武力,使尽一切可能的力量来不许破坏,镇压异己,维持既得利益,一句话,绝对禁止别人企图做皇帝,或对他不忠。

要严密做到镇压“异图”“不忠”,巩固已得地位,光是公开的军队和法庭,光是公布的律例和刑章是不够用的。可能军队里法庭里,就有对现状不满的分子,可能军队里法庭里,就有痛恨这种统治方式的人们。得有另外一套,得有一批经过挑选训练的特种侦探,得有经过严格组织的特种“机构”和特种监狱,用秘密的方法,侦伺,搜查,逮捕,审讯,处刑。在军队里,学校里,政府衙门中,在民间集会场所,私人住宅,交通孔道,大街小巷,处处都有一些特殊人物在活动。执行这些任务的特种组织和人物,在汉有“诏狱”和“大谁何”,三国时有“校事”,唐有“丽竞门”和“不良人”,五代有“侍卫司狱”,宋有“诏狱”和“内军巡院”,明初有“检校”和“锦衣卫”。

检校的职务是“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无不奉闻”。最著名的头子之一叫高见贤,和佥事夏煜、杨宪、凌说,成天做告发人阴私的勾当,“伺察搏击”。兵马指挥丁光眼巡街生事,凡是没有路引的,都捉拿充军。元璋尝时说:“有这几个人,譬如人家养了恶犬,则人怕。”(115)杨宪曾经以左右司郎中参赞浙江行省左丞李文忠军事,元璋嘱咐:“李文忠是我外甥,年轻未历练,地方事由你作主张,如有差失,罪只归你。”后来杨宪就告讦李文忠用儒士屠性、孙履、许元、王天锡、王袆干预公事,屠性、孙履被诛,其余三人被罚发充书写;因之得宠,历升到中书左丞,元璋有意要他做宰相,杨宪就和凌说、高见贤、夏煜在元璋面前诉说李善长不是做宰相的材料。胡惟庸急了,告诉李善长:“杨宪若做相,我们两淮人就不得做大官了。”杨宪使人劾奏右丞汪广洋流放海南,淮人也合力反攻杨宪:“排陷大臣,放肆为奸。”到底淮帮力量大,杨宪以告讦发迹,也以被告讦诛死。(116)高见贤建议:“在京犯赃经断官吏,不无怨望,岂容辇毂之下住坐?该和在外犯赃官吏发去江北和州无为开垦荒田。”后来他自己也被杨宪举劾受赃,发和州种田,先前在江北种田的都指着骂:“此路是你开,你也来了,真是报应!”不久被杀。夏煜、丁光眼也犯法,先后被杀。(117)

亲卫军官做检校的,有金吾后卫知事靳谦,元璋数说他的罪状:“朕以为必然至诚,托以心腹,虽有机密事务,亦曾使令究焉。”(118)有何必聚:龙凤五年派帐下卫士何必聚往探江西袁州守将欧平章动静,以断欧平章家门前二石狮尾为证,占袁州后,查看果然不错。(119)有小先锋张焕,远在初克婺州时,就做元璋的亲随伴当从行先锋,一晚,元璋出去私访,遇到巡军拦阻,喝问是谁,张焕说:“是大夫”,巡军发气:“我不知道大夫是什么人,但是犯夜的就逮捕住。”解说了半晌才弄清楚。乐人张良才说平话,擅自写省委教坊司招子,贴市门柱上,被人告发,元璋发怒说:“贱人小辈,不宜宠用!”叫小先锋张焕捆住乐人,丢在水里。龙凤十二年以后,经常做特使到前方军中传达命令。(120)有毛骧和耿忠,毛骧是早期幕僚毛骐的儿子,以舍人做亲随,用作心腹亲信,和耿忠奉派到江浙等处访察官吏、民间疾苦。毛骧从管军千户积功做到都督佥事,掌锦衣卫事,典诏狱,被牵入胡惟庸党案伏诛,耿忠做到大同卫指挥,也以贪污案处死。(121)

除文官武将做检校以外,和尚也有被选拔做这门工作的。吴印、华克勤等人,都还俗做了大官,替皇帝做耳目,报告外间私人动止。大理寺卿李仕鲁上疏力争,以为“自古帝王以来,未闻缙绅锱流杂居同事而可以共济者也。今勋旧耆德,咸思辞禄去位,而锱流检夫乃益以谗间。”并具体指出刘基、徐达、李善长、周德兴的被猜疑被谗谤,都是这批出家检校造的孽。(122)

检校的足迹是无处不到的,元璋曾派人去察听将官家,有女僧诱引华高、胡大海妻敬奉西僧,行金天教法,元璋大怒,把两家妇人连同和尚一起丢在水里。(123)吴元年得到报告,要前方总兵官把“一个摩泥(摩尼教徒)取来”。洪武四年(1371)手令:“如今北平都卫里及承宣布政司里快行,多是彼土人民为之。又北平城内有个黑和尚出入各官门下,时常与各官说些笑话,好生不防他。又一名和尚系是江西人,秀才出身,前元应举不中,就做了和尚,见在城中与各官说话。又火者一名姓崔,系总兵官庄人,本人随别下泼皮高丽黑哄陇问,又有隐下的高丽不知数。造文书到时,可将遣人都教来,及那北平、永平、密云、蓟州、遵化、真定等处乡市,旧有僧尼,尽数起来。都卫快行承宣布政司快行,尽数发来。一名太医江西人,前元提举,即自在各官处用事。又指挥孙苍处有两个回回,金有让孚家奴也教发来。”(124)调查得十分清楚。傅友德出征赐宴,派叶国珍做陪,拨与朝妓十余人。正饮宴间,有内官觇视,说是国珍令妓妇脱去皂帽褙子,穿华丽衣服混坐。元璋大怒,令壮士拘执叶国珍,与妓妇连锁于马坊,妓妇劓去鼻尖。国珍说:“死则死,何得与贱人同锁?”元璋说:“正为你不分贵贱,才这样对你。”鞭讫数十,发瓜州做坝夫。(125)钱宰被征编《孟子节文》,罢朝吟诗:“四鼓鼕?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有人给打报告了,第二天元璋对他说:“昨天作的好诗,不过我并没嫌呵,改作忧字如何?”钱宰吓得磕头谢罪。(126)宋濂性格最为诚谨,有一天请客喝酒,也被皇帝注意了,使人侦视,第二天当面发问,昨天喝酒了没有,请了哪些客,备了什么菜?宋濂老老实实回答,元璋才笑说:“全对,没有骗我。”(127)吴琳以吏部尚书告老回黄冈,元璋不放心,派人去察看,远远见一农人坐小杌上,起来插秧,样子很端谨,使者前问:“此地有吴尚书这人不?”农人叉手回答:“琳便是。”使者复命,元璋很高兴。(128)又如南京各部皂隶都戴漆巾,只有礼部例外,各衙门都有门额,只有兵部没有,据说这也是锦衣卫逻卒干的事。原来各衙门都有人在暗地里侦察,一天礼部皂隶睡午觉,被取去漆巾,兵部有一晚没人守夜,门额给人抬走了,发觉后不敢作声,也就作为典故了。(129)

朱元璋不但有一个特务网,派专人侦察一切场所,一切官民,他自己也是喜欢搞这一套的。例如罗复仁官止弘文馆学士,说一口江西话,质直朴素,元璋叫他作老实罗。一天,忽然动了念头,要调查老实罗是真老实还是假老实。出其不意一人跑到罗家,罗家在城外边一个小胡同里,破破烂烂,东倒西歪几间房子,老实罗正扒在梯子上粉刷墙壁,一见皇帝来,着了慌,赶紧叫他女人抱一个小杌子请皇帝坐下,元璋见他实在穷得可以,老大不过意,说:“好秀才怎能住这样烂房子!”即刻赏城里一所大邸宅。(130)

检校是文官,元璋譬喻为恶狗。到洪武十五年(1382)还嫌恶狗不济事,另找一批虎狼来执行大规模的屠杀,把侦伺处刑之权交给武官,特设一个机构叫锦衣卫。

锦衣卫的前身是吴元年设立的拱卫司。洪武二年(1369)改亲军都尉府,府统中左右前后五卫和仪鸾司,掌侍卫法驾卤簿;十五年改为锦衣卫。

锦衣卫有指挥使一人,三品。同知二人,从三品。佥事三人,四品。镇抚二人,五品。十四所千户十四人,五品;副千户从五品;百户六品。所统有将军力士校尉,掌直驾侍卫巡察缉捕。镇抚司分南北,北镇抚司专理诏狱。

直驾侍卫是锦衣卫形式上的职务,巡察缉捕才是工作的重心,对象是“不轨妖言”,不轨指政治上的反对者或党派,妖言指要求改革现状的宗教集团,如弥勒教、白莲教和明教等等。

朱元璋从红军出身,当年也喊过“弥勒降生”“明王出世”的口号,他明白这些传说所发生的号召作用,也清楚聚众结社对现政权的威胁。他也在担心,这一批并肩百战、骁悍不驯的将军们,这一群出身豪室的文臣,有地方势力,有社会声望,主意多,要是自己一朝咽气,忠厚柔仁的皇太子怎么对付得了?到太子死后,太孙不但年轻,还比他父亲更不中用,成天和腐儒们读古书,讲三王的道理,断不是制驭枭雄的角色。他要替儿孙斩除荆棘,要保证自己死后安心,便有目的地大动杀手,犯法的杀,不犯法的也杀,无理的杀,有理的也杀。锦衣卫的建立,为的便于有计划地栽赃告密,有系统地诬告攀连,有目标地灵活运用,更方便地在法外用刑。各地犯重罪的都解到京师下北镇抚司狱,备有诸般刑具,罪状早已安排好,口供也已预备好,不容分析,不许申诉,犯人唯一的权利是受苦刑后画字招认。不管是谁,进了这头门,是不会有活着出来的奇迹的。

洪武二十年(1387),他以为该杀的人已经杀得差不多了,下令焚毁锦衣卫刑具,把犯人移交刑部,表示要实行法治了。又把锦衣卫指挥使也杀了,卸脱了多年屠杀的责任。六年后,胡党蓝党都已杀完,松了一口气,又下令以后一切案件都由朝廷法司处理,内外刑狱公事不再经由锦衣卫。签发这道手令之后,摸摸花白胡子,以为天下从此太平,皇业永固了。(131)

和锦衣卫有密切关联的一件恶政是廷杖。锦衣卫学前朝的诏狱,廷杖则是学元朝的办法。

在元朝以前,君臣的距离还不太悬绝,三公坐而论道,和皇帝是师友。宋代虽然臣僚在殿廷无坐处,礼貌上到底还有几分客气。蒙古人可不同了,起自马上,生活在马上,政府臣僚也就是军中将校,一有过失,随时杖责,打完照旧办事,甚至中书大臣都有殿廷被杖的故事。朱元璋事事复古,要“复汉官之威仪”,只有打人,尤其是在殿廷杖责大臣这一桩,却不嫌弃是胡俗,习惯地继承下来。著名的例子,亲族被杖死的有朱文正,勋臣被鞭死的有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大臣被杖死的有工部尚书薛祥,部曹被廷杖的有茹太素。从此成为故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君臣间的距离有如天上地下,“天皇圣明,臣罪当诛”,礼貌固然谈不到,连主奴间一点起码的恩惠,也被板子鞭子打得干干净净了。(132)

(1)《明史》卷一三九《钱唐传》,卷五四《礼志四》,李之藻《领官礼乐疏》卷二,全祖望《鲒琦亭集》卷三五辨钱尚书争孟子事,北平图书馆藏洪武二十七年刊本《孟子节文·刘三吾孟子节文题辞》:“《孟子》一书,中间词气之间抑扬太过者八十五条。其余一百七十余条,悉颁之中外校官,俾读是书者知所本旨。自今八十五条之内,课士不以命题,科举不以取士,壹以圣贤中正之学为本。”

(2)“非为”是明太祖的口头和文字上常用术语,含有特别内容,和他常用的“异为”“他为”同义。

(3)陶奭龄:《小柴桑喃喃录》上;周顺昌:《烬余集》卷二,《与吴公如书》二。

(4)《温宝忠遗稿》卷五,《士民说》。

(5)顾炎武:《亭林文集·生员论》。

(6)《宋史》,《职官志》一。

(7)司马光:《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二一,《乞分十二等以进退群臣上殿札子》;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卷三四,《答袁简斋书》。

(8)司马光:《涑水纪闻》卷三;李攸:《宋朝事实》卷九;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二五。

(9)《旧唐书)卷八七,《刘祎之传》。

(10)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以北平布政司为北京,五年置交阯布政使司,十一年置贵州布政使司。宣德三年(1428)罢交阯布政使司,除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使司。

(11)《明史·职官志》。

(12)《明史·胡惟庸传》;吴晗:《胡惟庸党案考》,载《燕京学报》十五期。

(13)宋濂:《洪武圣政记》,《肃军政》第四。

(14)参看《明史·职官志》。

(15)宋濂:《洪武圣政记》;《明史》卷七四,《职官志》。

(16)《明史》卷一〇八《外戚恩泽侯表序》,卷一一三《后妃列传序》,卷三〇〇《外戚传序》。

(17)《明太祖实录》卷二六,卷一二六;《明史》卷七一,《选举志》。

(18)《明太祖实录》卷三九。

(19)《明太祖实录》卷八五。

(20)《新唐书》卷一九九,《柳冲传》。

(21)参见《南史》卷六,《梁武帝纪》。

(22)参见《南史》卷二十,《谢弘微传》。

(23)参见《南史》卷十九,《谢景仁传》。

(24)参见《南史》卷二十二,《王僧虔传》。

(25)参见《南史》卷二十二,《王筠传》。

(26)《资治通鉴》卷一百四十。

(27)《南史》卷三十六,《羊玄保传》。

(28)参见《南史》卷三十四,《沈怀文传)。

(29)《南史》卷二十三,《王球传》。

(30)《南史》卷二十九,《蔡兴宗传》。

(31)《资治通鉴》卷一三六;《南史》卷三十六,《江 传》。

(32)参见《南史》卷六十,《傅昭传》;卷七十七,《恩幸传序》。

(33)《南史》卷四十九,《庾荜传》。

(34)《资治通鉴》卷一三四。

(35)参见《资治通鉴》卷一七八。

(36)参见《旧唐书》卷四十八,《食货志》上;卷四十三,《职官志》。

(37)《唐律疏议》四,《诈伪》。

(38)参看戴笠、吴殳:《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五,《和看花行者的谈往》。

(39)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九〇;《宋史》卷二八二,《王旦传》。

(40)《长编》卷八四。

(4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六三。

(42)叶子奇:《草木子》卷三,《克谨篇》。

(43)《明史》卷一三七,《刘三吾传》。

(44)《明史》卷一七七,《王翱传》。

(45)《明史》卷一七七,《姚夔传》。

(46)《明史》卷三〇六,《焦芳传》。

(47)《顺治东华录》二三。

(48)例如宋太祖名叫赵匡胤,“胤”字在其他地方用时要避“御讳”,少写一笔,写作“ ”。

(49)西汉皇帝。他执行减轻租役的政策,免收全国赋税十二年,促进了社会生产的发展,国家开始呈现富饶的景象。

(50)尧、舜、禹、汤、文王、武王都是我国上古时代或古代传说中的贤君。

(51)比干是殷纣王的叔父,因为谏纣王的荒**残暴,而被剖心杀害。

(52)是户部的官员。

(53)科举取士制度,在乡试的次年由取得举人资格的人,于北京举行会试。会试合格的,再由皇帝亲自主持一次考试叫作殿试。殿试结果,分为三甲,一甲仅三名,是状元、榜眼、探花,称“进士及第”;二甲称“进士出身”;三甲称“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

(54)《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

(55)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十,磔条,引《张文宁年谱》;计六奇:《明季北略》,记郑鄤事。

(56)吕毖:《明朝小史》卷一,《国初重刑》。

(57)《大诰》奸吏建言第三十三、刑余攒典盗粮第六九;《续诰》相验囚尸不实第四二;《三编》逃囚第十六。

(58)徐祯卿:《翦胜野闻》。

(59)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祖晚年去严刑》,引《草木子》。

(60)《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大诰三编》,进士监生戴罪办事。

(61)《明史》卷九四,《刑法志》。

(62)《明史》卷一三九《周敬心传》:“洪武二十五年上疏极谏:洪武四年录天下官吏,十三年连坐胡党,十九年逮官吏积年为民害者,二十三年罪忘言者,大戮官民,不分臧否。”

(63)《明史》卷一三九,《茹太素传》。

(64)《明史》卷一三九,《韩宜可传》。

(65)《明朝小史》卷二。

(66)《大诰三编》,逃囚第十六。

(67)《明太祖实录》卷二三九。

(68)参看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吴晗:《胡惟庸党案考》,载《燕京学报》十五期。

(69)何崇祖:《庐江郡何氏家记》(玄览堂丛书续集本)。

(70)《明史》卷一二七,《李善长传》。

(71)王世贞:《史乘考误》;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潘柽章:《国史考异》。

(72)刘辰:《国初事迹》;孙宜:《洞庭集》,《大明初略》三;王世贞:《史乘考误》卷一。

(73)王世贞:《史乘考误》卷一;钱谦益:《太祖实录辨证》卷五;潘柽章:《国史考异》卷二。

(74)刘辰:《国初事迹》。

(75)《明史》卷三〇八《胡惟庸传》,卷一二八《刘基传》;刘璟:《遇恩录》。

(76)徐祯卿:《翦胜野闻》。

(77)《明史》卷一三八,《李仕鲁传》附《陈汶辉传》。

(78)《明史》卷一三五,《宋思颜传》。

(79)《明史》卷一三六《朱升传》,卷一三七《刘三吾传》《宋讷传》《安然传》,卷一三八《陈修传》《周祯传》《杨靖传》《薛祥传》,卷一三九《茹太素传》《李仕鲁传》《周敬心传》。

(80)《明史》卷一四〇《魏观传》,卷二八一《方克勤传》,卷一四〇《道同传》,卷一三九《叶伯巨传》,卷一三六《陶凯传》。

(81)刘辰:《国初事迹》。

(82)《明史》卷一三九,《叶伯巨传》。

(83)《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卷一三九《郑士利传》。

(84)《明史》卷九四,《刑法志》;《大诰》二十三郭桓卖放浙西秋粮,四十九郭桓盗官粮。

(85)《大诰续编》。

(86)《大诰》,奸贪诽谤第六十四。

(87)《大诰三编》,苏州人才第十三。

(88)《大诰三编》,秀才剁指第十;《明史》卷九四,《刑法志》。

(89)《大诰三编》,苏州人才第十三;《明史》卷九四,《刑法志》。

(90)《明史》卷一二六,《汤和传》。

(91)《明史》卷一三一,《郭兴传》。

(92)《明史》卷二八三,《袁凯传》;徐祯卿:《翦胜野闻》;陆深:《金台纪闻》。

(93)《明史》卷一三八,《周祯传》。

(94)徐祯卿:《翦胜野闻》。

(95)吕毖:《明朝小史》卷一。

(96)黄溥:《闲中今古录》。

(97)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初文字之祸》,引《朝野异闻录》。

(98)黄溥:《闲中今古录摘抄》。

(99)徐祯卿:《翦胜野闻》。

(100)此据《明太祖实录》卷二四六。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初文字之祸》条作“帝乃自为之,播天下”,是错的。

(101)黄溥:《闲中今古杂录》。

(102)李贤:《古穰杂录》。

(103)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初文字之祸》。

(104)刘辰:《国初事迹》。

(105)朱彝尊:《静志居诗话》;《明史》卷二八五,《高启传》。

(106)叶盛:《水东日记摘抄》卷二。

(107)《明太祖实录》卷五二;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十,《国初榜文》。

(108)徐祯卿:《翦胜野闻》。

(109)《明史》,《文苑传》《苏伯衡传》《高启传》《王冕传》附《郭奎传》《孙传》《王蒙传》《赵壎传》《陶宗仪传》附《顾德辉传》。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二,《明初文人多不仕》。

(110)《明史》卷一四七,《解缙传》。

(111)《明史》,《文苑传》《杨维桢传》。

(112)《明史》,《文苑传》《胡翰传》《赵壎传》《赵 谦传》附《张昱传》《戴良传》附《王逢传》《丁鹤年传》《陶宗仪传》附《高明传》。

(113)陆深:《豫章漫钞》;《玉堂漫笔》;《明史》卷一三五,《陈遇传》。

(114)方觉慧:《明太祖革命武功记引》。

(115)刘辰:《国初事迹》;孙宜:《大明初略》四;《明史》卷一三五,《宋思颜传》。

(116)刘辰:《国初事迹》;《明史》卷一二七,《汪广洋传》。

(117)刘辰:《国初事迹》;孙宜:《大明初略》四。

(118)《大诰》,沉匿卷宗第六十。

(119)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卷四,引俞本:《纪事录》。

(120)刘辰:《国初事迹》;孙宜:《大明初略》四;王世贞:《诏令考》二。

(121)刘辰:《国初事迹》;《明史》卷一三五,《郭景祥传》附《毛骐传》。

(122)《明史》卷一三九,《李仕鲁传》。

(123)刘辰:《国初事迹》。

(124)王世贞:《诏令考》二。

(125)刘辰:《国初事迹》。

(126)叶盛:《水东日记摘钞》二。

(127)《明史》卷一二八,《宋濂传》。

(128)《明史》卷一三八,《陈修传》附《吴琳传》。

(129)陆容:《菽园杂记》;祝允明:《野记》一。

(130)《明史》卷一三七,《罗复仁传》。

(131)王世贞:《锦衣志》;《明史》卷八九《兵志》,卷九五《刑法志》。

(132)《明史》,《刑法志》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