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消费者在用餐期间,因饭店地板湿滑摔倒受伤,能否要求饭店赔偿损失?(1 / 1)

214.消费者在用餐期间,因饭店地板湿滑摔倒受伤,能否要求饭店赔偿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饭店因未尽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不能以消费者自身不慎为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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