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荣誉是范围最广泛的一种。它基于以下的设定:我们要无条件地尊重别人的权利,禁止用任何不公正或违法的途径谋取自己的利益。这是人与人之间和睦相处的条件,如果有任何破坏这种和睦相处条件的做法出现,它便会因此受到惩罚,而所有的惩罚包括法律制裁,都应该是正当和适度的。一个破坏了和平的人一旦被法律制裁,就不再享有公民荣誉了。荣誉最根本的基础是坚信道德品质不可更改,也就是说,一个人做了一件错事,那么在未来相同的处境中他还会犯这样的错误。英语中“character”(性格)一词也有荣誉、名声的意思。
荣誉一旦失去,就很难恢复,除非是因为误会或者被人恶意诬陷。因此,才会有专门针对诋毁、诬陷的法律作为保护措施,而侮辱虽然常常只是谩骂,也等同于没有根据的草率的诽谤。一个人只有当没理可以申诉时,才会用谩骂来对付别人,否则早就摆出他的理由,让周围的听众来评理了。而当他谩骂时,只是提出了结论,却说不出前提是什么,借口是为了让听众更直观。
诽谤则是靠凭空捏造攻击荣誉的手段,对付这种攻击的唯一办法就是公开反驳,适时地去曝光诽谤者的真面目。
“公民荣誉”一词兴起于中产阶级,却适用于所有阶级,就算是上流社会也不例外。谁也无法忽略这种荣誉,都认为这是很严肃和重要的事,人人都要为此小心翼翼,不可疏忽大意。失去荣誉的人就会永远失去恢复的机会,不论他做什么或变成谁都无法挽回。
与具有肯定价值的名声相反,荣誉具有否定性,因为荣誉不是人们对于一个人所具备的品质的评价,而是希望某人表现出必须具备的品格。因此,荣誉是用来强调一个人不能例外,而名声却用来赞美某人是个例外。名声是我们争取的东西,荣誉却是我们要保有的东西。没有了名声只是默默无闻罢了,只是消极一些;而丧失了荣誉却是可耻的,是非常消极的。
荣誉的这种否定性质与其他被动的特质不同。实际上,它比任何东西都更具有主动性。它直接来源于主体,只与人本身的行为相关,与别人的行为和别人给此人设置的障碍都毫不相干。因此,荣誉完全存在于我们的能力之中,而这个特征鲜明地标示出什么是真正的荣誉,什么是后面提及的骑士精神的虚伪荣誉。
我们之所以尊敬有德行的老者,是因为老人已用他们的人生证明他们有能力维护自己的清誉。而对于年轻人来说,就算有高尚的品德,也未经受过时间的考验。年轻人无论在年龄上还是在经历上都输给了老者。因此,老年人令人发自内心地尊敬。然而,皱纹——时间的痕迹——是不会收获敬意的,有人会说“可敬的白发”,却不会说“可敬的皱纹”。
荣誉的价值是间接的,就像本章最初所讲的,一般来讲,人们怎么评价我们就算对我们产生影响,也只是影响到他们对我们的态度方面,而不会决定我们的行动。然而,荣誉具有社会性,它使我们生活在文明的国度里。很多时候我们少不了别人的支持,前提是让对方信任我们。因此,别人怎样看待我们虽然产生的是间接影响,但也是很有价值的。
西塞罗跟我的观点相同,他写道:“我对克利斯普斯和第欧根尼所说的话表示完全赞同,美名如果真的一无是处,那么就不值得我费力去追求。”爱尔维修 [1]的主要著作《论精神》也有过关于这方面的论断:“我们热衷于受到别人的尊敬,并不是因为尊敬本身的价值,而是因为尊敬所带来的好处。”
因为手段永远都没有目的重要,所以夸张地说荣誉高于生命,也只是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