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历史的一般规律,其实雨果·卡佩应该够得上一个太祖的名头。

雨果·卡佩(Hugues Capet)是罗贝尔一世的孙子,大雨果的儿子,罗贝尔家族的政治遗产继承人。我们前文在第二章皇冠传承一节中,就曾经提到这位老兄。雨果·卡佩的名字中间,真正的名字是雨果,而卡佩只是他的绰号。卡佩在法语中的词源来自一种斗篷,而雨果·卡佩则对这种斗篷十分感兴趣。于是在后来,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学家们索性就称呼他为雨果·卡佩。

依照中国人的视角,这件事看上去十分荒谬不堪。

实则也是如此,不够严肃。

文化欠缺,但中世纪的欧洲人没有办法,也没有选择。

当时的欧洲人,距离罗马帝国的黄金时代已经间隔了太久太久。即便是距离蛮族大迁徙的年代,也已经过去了五百年。欧洲人在很多时候已经忘记了罗马帝国时代的礼仪传统。文化的传承上已经捉襟见肘,文化的创新上更是乏善可陈,绝大部分的文化传承事业,都要依靠天主教会来完成。而天主教的修士们,多半对于不利于天主教教义的部分,予以了隐匿删改乃至于破坏。

当时的欧洲人文化欠缺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姓名。

大部分人只有名,而没有姓。而且如果参考《圣经》的神谕来给新生儿取名字,资源也是相当匮乏。所以,很多名字经常被不断地重复使用,爸爸用完儿子用,儿子用完孙子用。如果是普通老百姓也就算了,因为当时人类的活动范围并不太大。如果不是参加贵族发动的战争,很多人就在一个村子里面生老病死一辈子,也没有用姓氏来区分名字的必要。比如村子里有个叫保罗的,大家就都称呼他为保罗。如果同时有几个叫保罗的,就用职业来区分,比如铁匠保罗、园丁保罗、面包师保罗等。

但是同样的事情,放在王室身上就有点困扰了。

比如说加洛林王朝吧,父一辈,子一辈的都是查理、路易、卡洛曼、奥托、洛泰尔这么来回用,用来用去就完全混乱了。这给后世的欧洲历史学家们,也带了相当大的麻烦。于是只能是排序,比如第一个称王的“查理”就叫查理一世,第二个叫“查理”的再称王,那就是查理二世。以此类推,就有了查理三世,查理四世……而且,查理二世未必是查理一世的儿子,甚至两个人之间未必一定有血缘关系。

感觉还是有点乱,因为不同国家之间,也有可能会有很多人同时叫作“查理二世”。甚至是公国、侯国、伯国之内,也一样会有查理二世。实际上,如果我们用查理二世(Charles II)这个关键词来仔细查询,欧洲历史至少能有二十个以上的“查理二世”。不仅如此,你在自己的藩国内的排序是“查理二世”,如果有一天你由藩国首领当上了国王,按照国王排序,你又有可能是“查理五世”——等于是乱上加乱。

如何区分这么多的查理二世呢?

第一是加上封号,第二是加上封地。再或者,就是为贵族们上“谥号”。

谥号实际上是中国历史的产物,意思是针对皇帝或者诸侯大臣等人物,以官方名义对他们的一生进行总体概括,往往会用到一些专用字,比如“文”“武”“炀”等。实际上,欧洲中世纪的历史学家们,当时也想到了这个主意。当然并不排除这些历史学家们是受中国人的启发后,才想到用这个办法来对欧洲的国王们进行评价的。只不过,欧洲的历史学家们并没有制定专门的谥号规范,他们运用了更加灵活的方法来评价国王,为他们上谥号甚至是起绰号。

至此,真相大白。

我们此前的叙述中所提到的很多欧洲历史人物,往往都有一个“谥号”。有些人是“美谥”,比如“大帝”;有些人则不幸被“恶谥”,比如“糊涂”。其中,有特殊功绩的人往往能够得到更高的评价,甚至不用等到这个人去世,在生前就可以拥有不错的谥号——比如罗马时代的日耳曼征服者,非洲征服者,后来的“伟大的庞培”“幸运者苏拉”等。当然,更多的则是毫无意义的特征描述,比如“秃头”“胖子”“捕鸟者”等。

有了这些中世纪欧洲历史学家们对欧洲古人命名的“谥号”,就能够让欧洲后世更清晰地去识别他们的古圣先贤。当然,从此欧洲人也多长了一个心眼,欧洲贵族中间开始慢慢衍生出了“姓”这个概念。并且还会像中国古人一样,同一个姓枝开叶散来到了不同的封地,就衍生出了“氏”的概念。姓与氏搭配,同一个家族之下,再衍生出不同的次级子集。

当然,这里所讨论的姓氏的出现,只是针对欧洲贵族而言。而对于欧洲平头老百姓来说,姓氏的出现要更晚,有些国家甚至迟滞到了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