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皇明祖训》,是明太祖朱元璋给子孙定的家规,也是家法,始编于1369年(洪武二年),洪武六年完成,编纂时间长达四年。

为了编纂这个家规,朱元璋费了老大的劲,先是特意面向全国海选,像科举考试一样举行考试,选拔司法人才,还派亲信大臣到各地去搜罗这样的人才,组建编辑团队,又优中选优地整了个主编团队,编成后又修改了两次,最后才定名《皇明祖训》,然后交由刑部刊刻,子孙人手一份——你们以后就照上面说的做,谁也不能违规。

给子孙后代定规矩,免得他们乱来,这当然是好事,值得点赞。

但家规之严,却远远超出一般人能接受的范围,比如明成祖朱棣在位期间,周王见自己家太寒酸,有的地方甚至下雨就漏,就翻修了一下,结果被人告了:周王家的宫殿规模“越礼”了,违反了《皇明祖训》的规定,犯了“僭越”罪,差点掉脑袋。

吃喝拉撒,要严格按规矩来;穿衣打扮,要严格按规矩来;出门观光,要严格按规矩来;哪怕待在家里不出门,也有一套规矩,不能逾矩。

大概做梦,也得按规矩来,不能做违反规定的梦。

朱棣的侄儿隐王有一次生病了,起不来床,未能亲自接见朝廷使者,也触犯了“祖训”,祖训里关于礼仪的规定,可不是这样的,朱棣下诏斥责,居然把隐王吓死!

还有人为了不违反家规,活活把自己饿死的。

还有更奇葩的——朱棣弟弟代王被人以三十二条大罪告发,其中有个“谋反罪”,是怎么犯下的呢?原来是“吃饭花费超标”“出游时仪仗队多了两个人”。

还好,代王只是被革除了官属和护卫,并没有丢命。

至于朱聿键这种,更是不得了,因为他违反了“藩王不掌兵”这一条,同时还违反了藩王不得兴兵拥将离开藩属,是谋反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