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怕死的法官——赵绰(1 / 1)

都说伴君如伴虎,在君主面前要时时刻刻保持小心谨慎。然而在隋朝却有这么一个法官,他执法公正,常常直言拒绝隋文帝的过度量刑,甚至不惜以死换公正执法,因而被戏称为“不怕死的法官”。

赵绰升官记

北周末期,赵绰就已经入朝为官。最开始他担任的是天官府史一职,后来由于工作勤恳、谦恭守礼,被提拔为下官府下士。

公元581 年,杨坚听说赵绰为官清廉、公正严明,便将他聘为大理丞。赵绰果然没让人失望,他坚持秉公执法、公正廉洁,北周考核官员政绩,他一直是上上等。所以很快升任大理正;再后来,又接连升任尚书都官侍郎、刑部侍郎。杨坚为了表彰其在梁士彦等案的贡献,便赐给赵绰三百段布帛等物、十名奴婢和二十匹马。

一心执法,不怕死

赵绰一心维护法律,铁面无私,曾多次纠正隋文帝的不正确定罪。有一次刑部侍郎辛亶①穿了一件俗名叫“利于官”的绯裈②,隋文帝推崇简朴,不喜欢别人过于讲究衣着,故意说辛亶穿这件绯裈是一种巫术,并下令处死辛亶。赵绰挺身而出道:“依据法律,辛亶罪不至死,恕臣无法从命。”隋文帝听了更加生气,就说:“你这么维护辛亶,难道就不考虑自己吗?”便令左仆射高颎③斩了赵绰,刑官随即上朝扒了赵绰的官服。隋文帝本意只是想吓吓赵绰,便问赵绰:“如何?你可还要坚持己见?”谁知赵绰却毫无惧色,坚持答道:“执法一心,不敢惜死!”无奈之下,隋文帝只能放了赵绰。

后来又有一次,武侯在集市上捕获两个用劣质私铸币换优质币的人。隋文帝早就明令禁止劣质私铸币流通,这两人竟敢顶风作案,隋文帝当然不会轻饶了他们,当即便下令处死。赵绰又站出来道:“按法这两人应受杖刑,罪不至死。”隋文帝说:“这跟你无关。”赵绰回复:“陛下不嫌臣愚笨,委派臣在法司就职。

如今皇上随意杀人,怎么与臣无关?”隋文帝勃然大怒道:“朕是天子,你怎敢触犯天威?是想死吗?还不快快退下!”赵绰对此却并不害怕,不仅不肯退下,反而还向前一步,又一次把隋文帝气得拂袖而去。

①亶:dǎn。

②裈:kūn,古代称裤子为裈。

③颎:jiǒng。

如此舍身维护法律的事迹,为赵绰赢得了“不怕死的公正法官”的名号。

不计前嫌护来旷

赵绰在任大理少卿时,手下有一个叫来旷的官员。来旷其人喜欢趋炎附势,他自以为隋文帝不喜赵绰,便背着赵绰上书隋文帝,批评大理衙门的执法范围过宽。隋文帝看了奏疏①,觉得来旷写得十分客观,就升了他的职位以表奖励。

谁知来旷尝了甜头后,竟黑心地诬陷赵绰徇私枉法。隋文帝并没有相信,而是派出心腹大臣前去调查实情。这一调查,来旷的谎言不攻而破,隋文帝对来旷的诬告十分不满,要将他处以死刑,并将此案移交赵绰处理。隋文帝本以为赵绰会趁机出气,却不想赵绰还替来旷求情:“来旷虽然有罪,却罪不至死。”

隋文帝听了这话,气得拂袖就要转身回内宫。赵绰又在后面喊:“皇上,臣还有其他事情要禀告,无关来旷。”隋文帝这才同意让赵绰跟进内宫。进了内宫后,赵绰自称犯了三条大罪:“臣身为大理少卿,却不能约束好手下,致使来旷犯错,此乃第一罪;来旷罪不至死,臣却不能力保他不死,此乃第二罪;臣谎称有事要禀,欺瞒陛下,此乃第三罪。”隋文帝听了他的话摇头失笑,便同意了他的请求,免去来旷的死罪,改为削职流放。

①奏疏:臣子向皇帝陈述意见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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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的第一部法律——《开皇律》《开皇律》是杨坚在公元581 年令高颎、郑译等大臣结合魏晋时期的立法经验,依据北齐律修订而成的一部法律。其完成时间在公元583 年,涵盖十二篇,共计五百条律例,包括杂律、盗贼律、斗讼律等。《开皇律》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轻重有序、完善规范的五刑体系(笞、杖、徒、流、死)。

《开皇律》为后世的立法提供了很好的参考,是我国历史上一部意义深重的封建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