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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又小又破,但弗兰西觉得它很美,她对图书馆的感觉就像对教堂的感觉一样好。她推开门走了进去。她喜欢里面那股气味—那是旧书的皮革封面、图书馆用的厚糨糊、刚加过油墨的印泥盒一同散发出来的味道,她觉得这比大弥撒上焚香的气味还要好闻。

弗兰西相信全世界的书都在这个图书馆里,而且她还打算要把全世界的书都读完。她按照字母的顺序一天读一本,就算遇到枯燥乏味的书也不会跳过。她还记得自己读的第一本书的作者姓“艾伯特(Abbott)”。弗兰西这么一天一本地读了很久了,可是眼下她还是停留在“B”开头的部分。她已经读完了和蜜蜂(Bees)、水牛(Buffaloes)、百慕大(Bermuda)旅游和拜占庭(Byzantine)建筑有关的书。虽然她热情很高,却也不得不承认“B”开头的有些书真的很难读。好在弗兰西天生就爱看书,找到什么就读什么,不管是垃圾小说、经典作品、列车时刻表还是杂货店的价目单。也有些书她读起来觉得特别好,比如说路易莎·梅·奥尔科特(10)的作品。她计划着等把“Z”开头的书都看完之后,就把奥尔科特的书全部重读一遍。

而星期六和平时不一样,她会在这一天奖励自己一下,不按照字母的顺序读书,而是请图书管理员推荐一本。

弗兰西走进图书馆,安静地把门带上—在图书馆里就该守规矩—先瞥了一眼图书管理员办公桌上那只金褐色的大口陶罐。这只罐子永远体现着当下的时节。秋天罐里会插几枝南蛇藤,到了圣诞节就换成冬青,而即便外面地上还有积雪,只要看见罐子里插着毛茸茸的银柳枝,弗兰西就知道春天要来了。那么在1912年夏日的这个星期六,罐子里装的又是些什么呢?她的视线缓缓移向罐口,越过纤细的绿茎和圆圆的小叶子,看到了……金莲花!红色、黄色、金色和象牙白的金莲花。看到如此美丽的景象,她感觉自己的脑门都疼了起来。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等我长大了,”弗兰西想着,“我要买一个这样的棕色陶罐,一到炎热的八月份,就在里面插满金莲花。”

她用手抚过光滑锃亮的办公桌桌沿,很喜欢那种滑溜溜的触感,又看了看桌面上的东西:新削尖的铅笔整齐地排成一行,正方形的绿色吸墨纸垫板干干净净,一只大肚子的白罐子里装满奶油似的糨糊,书目卡片摞得一丝不苟,别人归还的书还没放回架上。唯独有一根铅笔让人格外留意,它孤零零地躺在垫板旁边,笔头上装着盖日期章用的戳子。

“对,等我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家。我不要长毛绒的气派椅子,不要蕾丝窗帘,更不要什么橡胶树盆栽。我要把客厅的墙刷得雪白,里头放一张这样的桌子,桌上也要有干干净净的绿色垫板,一到星期六就放上一排亮闪闪的黄杆铅笔,每一根都削得尖尖的,拿起来就能写字。还得有一个那种金褐色的罐子,里面要么插一朵花,要么放些叶子或者浆果。还得有书……书……很多的书。”

弗兰西选好了星期天要看的书,那本书的作者姓布朗(Brown),她想了想,自己这几个月好像都在看各种姓“布朗”的人写的书,刚觉得终于快要看完了,又发现下一个书架上第一本就是个“布朗恩”的作品,这之后还有“布朗宁(Browning)”(11)。她郁闷地嘟囔了一声,因为她巴不得快点看到“C”开头的那些,那里面有一本玛丽·柯雷丽(12)的书,这书她之前稍微翻了翻,感觉剧情很吸引人。她到底还能不能看到那里呢?或许她应该改成一天看两本,又或者……

她站在桌边等了很长时间,图书管理员才肯屈尊过来接待。

“要什么?”这位女士没好气地问道。

“我要借这本书。”弗兰西把书从背后翻开递过去,还把封底上小纸袋里的卡片抽了出来。图书管理员们都会训练孩子这样借书,这样他们就不用自己动手翻开几百本书,再从几百个小纸袋里抽出几百张卡片了。

图书馆管理员接过卡片,盖了章,把卡片插进办公桌的一个槽子里,又在弗兰西的借书证上盖了章,顺着桌面推给她。弗兰西拿了借书证,却没有立刻走开。

“还有什么事?”图书管理员连头都懒得抬。

“您能推荐一本适合女孩看的书吗?”

“多大的女孩?”

“十一岁。”

弗兰西每周都会提同一个请求,而图书管理员每周也会问同一个问题。她既不看借书证上的名字,也从来不看孩子的脸,所以即便这个小姑娘每天都来借一本书,星期六还要借两本,她也一样认不出来。如果她能对弗兰西笑一笑,那对弗兰西而言就已经相当重要了,如果还能有几句友善的话,更是能让她开心得不行。弗兰西很爱图书馆,也很想对掌管这里的女士产生些敬仰之情,然而图书管理员的心思根本就不在这里,何况她还讨厌小孩。

弗兰西期待得都有些发抖了,那女人从办公桌下摸出一本书,弗兰西看清了它的标题—麦卡锡的《如果我是国王》(13)—太棒啦!上周推荐的是《格劳斯塔克的贝芙莉》(14),两周之前其实也是这本。而麦卡锡这本书她目前只看过两遍。图书管理员只会来回地推荐这两本书,可能是她自己也只读过这两本,或者它们上过什么推荐榜单;也可能只是她发现这两本书足以打发十一岁的小女孩。

弗兰西紧紧抱着书匆匆向家跑去。她简直想在路上随便找个台阶坐下就读,不过最终她还是把这念头压了下去。

终于到家了,现在她终于可以坐在防火梯上读书了,这可是她期待了整整一个星期的美事。她在防火梯上铺了块小地毯,又从自己**拿了个枕头靠在栏杆旁边。弗兰西运气不错,冰箱里还有冰块,她就凿了一小块放进一杯水里。早上买的薄荷糖也用一个小碗装好,这个碗稍微有点裂口,但是蓝蓝的颜色很好看。她把水杯、小碗和书放在窗台上,自己爬上防火梯,坐在这里就相当于住在树上。楼上、楼下,还有楼对面都没人能看见她,而她自己可以透过树叶向外看,将一切尽收眼底。

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一阵慵懒的暖风吹过,带来同样温暖的海洋气息,树叶的影子在白色枕套上映出变幻无穷的图案。院子里一个人都没有,这可是再好不过了。院子平时总是被一个男孩占着,他父亲是一楼一个店面的主人。这孩子不厌其烦地玩着办丧事的游戏:先挖一个小坟坑,把活毛毛虫装进火柴盒里,埋起来,最后还在小坟头上拿石子竖个墓碑。他一边这么玩,一边抽抽搭搭地假哭。不过,今天这个阴沉的男孩不在,他到本森霍斯特看姨妈去了,他不在,这简直让弗兰西感觉像收到生日礼物一样棒。

弗兰西呼吸着温热的空气,看着舞动的树影,读着手里的书,吃着碗里的糖果,时不时喝几口加了冰的水。

如果我是国王,爱人,啊,如果我是国王……

弗朗索瓦·维永的故事每看一遍都觉得更有意思了一点。有时弗兰西甚至害怕图书馆把书弄丢,这样她就再也看不成了。有一次她甚至花两分钱买了个笔记本,开始动手抄写这本书。她实在太想要一本属于自己的书了,所以觉得抄一本也可以。可是她用铅笔抄出来的“书页”不管是样子还是气味都和图书馆的书没法比,于是只好放弃了。弗兰西暗暗发誓,长大以后一定要努力工作存钱,把自己喜欢的每一本书都买下来,这个念头对她来说一直是个安慰。

她读着书,与世界和谐共处,心里自在又快乐,那是一个小女孩捧着一本好书、守着一碗糖果,并且独自在家才能享受的快乐。树影摇曳,下午的时光悄悄流逝。到了差不多四点钟,弗兰西家院子对面的公寓楼渐渐活跃起来了。弗兰西透过树叶,望向那些没有窗帘的窗子,看见人们匆匆忙忙地拿着打酒壶(15)出门,再装着泡沫满溢的凉啤酒回来。孩子们跑进跑出,往返于肉店、杂货店和面包房。归家的女人都抱着鼓鼓囊囊的当铺口袋,这是把男人礼拜天穿的西装赎回来了。到了星期一,这套衣服就会重新送进当铺,在那里再放上一个礼拜。光靠每周的利息,当铺就能赚到不少,而这对西装也有好处,因为当铺会把它们刷干净挂起来,还装上樟脑丸防虫蛀。星期一当掉,星期六赎出来,蒂米大叔收一毛钱的利息,如此周而复始。

弗兰西还看见年轻姑娘们正为了和恋人约会做着准备。这些公寓没有浴室,所以姑娘们就站在厨房水池前擦洗身子,她们只穿无袖衬衣和衬裙,抬起胳膊擦着腋下,自然弯过头顶的手臂形成优美的线条。数不清的姑娘在数不清的窗口中这样擦洗着自己,就像是静默无声而充满期待的仪式。

佛莱博尔家的马车进了隔壁的院子,弗兰西放下了手里的书,因为看那匹美丽的马儿和看书一样有意思。隔壁的院子铺了鹅卵石,另一头是个漂亮的马厩,两扇铁栅栏门把院子和大街隔开,鹅卵石道路的一侧是一小片肥料很足的土地,种着一丛可爱的玫瑰,还栽了一行明艳的红色天竺葵。光是马厩就比附近所有的民房都体面,这院子也是全威廉斯堡最美的。

弗兰西听见铁门“咔嗒”一声关上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匹棕色的骟马,它皮毛油亮,长着漆黑的鬃毛和尾巴。之后是它拉着的红褐色马车,车厢侧面用金色的字体写着“牙医佛莱博尔博士”和他的地址。这马车不拉货也不送货,只是成天慢慢地走街串巷当作广告。这算得上是梦幻般的活动广告牌了。

弗兰克每天早上驾马车出门,到了下午再回来,那是个讨人喜欢的小伙子,红扑扑的小脸如玫瑰一般,就像儿歌里唱的美少年一样。他的日子过得很舒坦,所有姑娘都愿意和他调调情。他每天的工作就是驾着马车在附近慢慢转悠,好让路人看清车身上写的名字和地址。这样如果有谁想要拔牙或者装假牙,就能想起马车上看过的地址,来找佛莱博尔医生了。

弗兰克悠闲地脱掉外套,穿上一条皮围裙,那匹名叫鲍勃的马耐心地等在一边,四只脚来回在地上踏着。弗兰克卸下挽具,擦干净皮面,在马厩里挂好,又拿起一块巨大的黄色湿海绵刷洗马。马看起来很享受,它在阳光下沐浴,蹄铁偶尔在铺地的石头上磕出个火星。弗兰克把海绵里的水拧到褐色的马背上,一面向下擦洗,一面和高大的马儿说着话。

“乖乖稳住了,鲍勃,真是个好小子!来,再往后退一点—好啦!”

鲍勃不是弗兰西认识的唯一一匹马。伊薇姨妈的丈夫威利·佛利特曼姨夫也管着一匹马。他那匹马名叫鼓手,是拉牛奶车的。威利和鼓手之间完全没有弗兰克和鲍勃的那种友谊。人和马似乎都暗自盘算着怎么让对方受伤。威利姨夫动不动就把鼓手臭骂一顿,要是真按照他说的,那鼓手夜里连觉都不用睡,就站在马厩里琢磨着怎么折腾他这个马夫。

弗兰西常常喜欢幻想人们长得都很像自己的宠物,而宠物反过来也像它们的主人。白色的小贵宾犬在布鲁克林是很常见的宠物,而养贵宾犬的女人往往也是小个子,胖乎乎的,满头白发,身上脏兮兮的,一双眼睛又湿又冷,就像贵宾犬一样。妈妈的音乐老师丁摩尔小姐是个矮小的老处女,她的声音高亢明亮,和叽叽喳喳的鸟叫一样,也很像她养在厨房里的那只金丝雀。如果弗兰克是一匹马,那他看起来应该和鲍勃差不多。弗兰西从来没见过威利姨夫的马,但是她知道它该长什么样。鼓手应该也和威利姨夫一样又黑又瘦小,神情紧张的双眼黑少白多。它肯定和伊薇姨妈的丈夫一样,是一张臭脸,满腹牢骚。她不让自己再去想威利姨夫的事了。

街上有十来个小男孩趴在铁门上看这一带唯一的马洗澡。弗兰西看不见他们,但是能听见他们说话。他们给这匹好脾气的马编了各种可怕的故事。

“别看它这会儿可老实了,”一个男孩说,“这都是演的。它就等着弗兰克啥时候不留神呢,这马一抓住机会就会咬他,再把他活活踢死。”

“可不是嘛,”另一个孩子说,“昨天我还看见它在街上踩死了个小宝宝呢。”

第三个孩子突然来了灵感:“有一回我看见它冲着一个坐在水沟边卖苹果的老太太头顶拉大便。”他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拉得苹果上都是。”

“人家给马戴上眼罩,是不让马看见人类有多小。万一它能看见,就肯定得把所有人都弄死了。”

“它戴上眼罩就不觉得人小啦?”

“小得跟弹球似的。”

“好家伙!”

每个孩子都知道自己在扯谎,却又都相信其他孩子说的一定是真的。老实的鲍勃一直就那么站着,男孩们最终也看烦了,其中一个人捡起块石头向马扔了过去。鲍勃背上被打中的那块皮毛抖了一下,而孩子们也吓得浑身发抖,怕马突然发起狂来。弗兰克抬头看了看,用柔和的布鲁克林口音开口说道:

“走吧,别这么干,这马又没招惹你们。”

“怎么,不行吗?”

“不行。”弗兰克答道。

“得了,去你妈的吧。”最小的孩子自以为撂了句一击制胜的狠话。

弗兰克又用海绵在马背上挤了点水,水流顺着马屁股流了下来,他的语气依旧柔和:“你们是自己滚开,还是让我把你们几个的屁股揍开花?”

“就凭你一个?”

“让你们见识见识,就凭我一个又怎么样!”弗兰克猛然弯下腰,从地上抠起一块松动的鹅卵石,摆出要扔的架势。孩子们向后散去,嘴上却还大呼小叫,骂骂咧咧的。

“这可是个自由的国家!”

“没错,大马路又不是你家的!”

“我叔是警察,我叫他来抓你!”

“赶紧滚吧。”弗兰克冷冷地说着,小心地把手上的鹅卵石安了回去。

大点的孩子觉得没什么意思,就都讪讪地走了,而小点的那些又一点点蹭了回来,他们还想看弗兰克给鲍勃喂燕麦。

弗兰克洗完马,让它站到树荫下,又把装满的饲料袋挂在马脖子上。然后他开始擦洗马车,边擦边用口哨吹着《让我叫你甜心》的调子。这哨声就像是信号一样,住在诺兰家楼上的弗洛西·加迪斯从窗户里探出头来了。

“嘿,你好啊。”她兴致勃勃地喊道。

弗兰克知道是谁在跟他讲话,所以他等了很长时间才回了声“你好”,连头都没抬。他绕到马车另一边,这样弗洛西就看不见他了,不过她的声音还是不依不饶地跟了过来。

“你今天完工啦?”她用开朗的语气问着。

“是啊,快完了。”

“我猜你晚上得出去玩玩吧,今天可是星期六。”对方没有回答。

“可别跟我说你这样的帅小伙没有相好的姑娘啊。”还是没有回答。

“今晚沙姆罗克俱乐部有场乐子。”

“是吗?”弗兰克听起来没什么兴趣。

“是啊。我手里有张情侣套票。”

“抱歉啦,我没空。”

“待在家里陪你老妈?”

“大概吧。”

“呸,见鬼去吧!”弗洛西狠狠关上窗户,弗兰克松了口气。可算是熬过去了。

弗兰西很为弗洛西难过,不管在弗兰克身上碰壁多少次,她从来都不会放弃希望。弗洛西总是追着男人跑,而男人们总是被她越追越远。弗兰西的姨妈茜茜也爱追男人,但是被追的男人会反过来追她。

二者的不同在于弗洛西·加迪斯对男人如饥似渴,而茜茜的渴求相对健康一些。偏偏就是这一点不同带来了巨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