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机遇:富贵总要险中求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1 / 1)

公元前210年,这的年份非常重要,因为刘邦在这一年得到了一个差事,送一批囚徒去骊山干活。确切地说,是去遥远的骊山给大秦帝国的最高领袖修一座墓。

秦始皇在很久之前,就开始为自己准备一座世界上最好的坟墓。经过设计师们的认真寻找,地点选在了骊山这个地方,咸阳的北郊。咸阳是秦帝国的首都,非常的繁华富庶。不过,那时候的人们显然对首都的向往并不是特别强烈,尤其是这些囚徒。工程越催越紧,需要的劳工也越来越多。工程量很大,意味着工作节奏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吃的喝的都供应不上,休息时间也没有多少,这种劳动强度,比今天的一些黑心工厂可残酷多了。

所以,凡是被选中来修墓的人,大概都是九死一生,不是累死,饿死,就是被监工的鞭子打死。

总而言之,对刘邦来说,这是一个苦差。囚徒不想去,随时有逃跑的可能;而且路途遥远,中间说不定会发生什么变故。如果这样,自己可就玩完了。所以,一路上刘邦都很郁闷,他觉得,以前晃晃****游手好闲,日子过得自由自在,现在做了一个什么亭长,工资没多少,还得把脑袋拎在裤腰带上。

正如他预料到的,这批囚徒还没走多远,就已经逃跑了一大批,到了丰县泽西亭的时候,刘邦已经受不了了,因为逃跑的人实在太多。

他皱着眉头,前前后后数了数,然后说:“停!”大家不要走了,坐下来歇会,得合计一下。他就想,怎么办呢?都跑了这么多人了。按计划把余下的人送到目的地,朝廷便要治我的失职之罪,运气好,可能留个脑袋。运气不好,死无全尸。不可能不死吗?按当时严酷的秦法来说,保命的机率是零。

想到这里,刘邦认为,去了必死无疑,所以咸阳是不能去了,因为没人想掉脑袋。那么原路折回?也不行,被抓了照样死路一条。自己的老丈人虽是名门望族,但秦法之严,不是一个吕公能通融的;县令自不必说,肯定拿他是问;萧何与那帮弟兄也保不住他。

前两个选项都否定了,那就只有一条路了:逃。

好死不如赖活着,先逃了再说,躲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避避风头,说不定哪天,事情就有转机。这是刘邦一个很值得称道的优点,在紧急之时,他很擅长选择一种中间路线,忍辱负重,趴伏待机。

只要留得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

既然自己要逃了,这些囚徒怎么办?刘邦决定放了他们。

他召集大家开了一个会,把情况简单一说:“你们都是苦命人,我也不想为难,所以各自逃命吧。”

于是,刘邦成了私放囚徒的通缉犯,他自己藏进了芒砀山。

消息不久就传回了家乡,很快就在沛县传开了。帝国的法律部门要抓他,而且第一时间就把他老婆拘捕起来审问,差点在狱里折磨死。但是,县里的老百姓却对他的这个行为大加赞赏。

贤惠的吕雉心里最不是滋味。丈夫一夜间就从公务员成了犯罪分子,落荒而逃,过得了今天没明天。那时候又没手机,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她除了独立地支撑家庭、把老人孩子照顾好之外,实在想不出别的办法。

据说这位强硬的女人长途跋涉,为深山的丈夫送衣送食,以免把他饿死。看官可能要问,她是怎么知道刘邦藏身之地的呢?有人传言,刘邦匿居的地方,时常有一片云气笼罩,所以吕雉沿着云气的位置追踪而至,就一定能够找到刘邦。

先保住命,再图未来。这是刘邦的第一次重大的人生选择,就具有如此隐忍的色彩。人格固然很重要,但这种人格要建立在有生命的前提下。回首五千年历史长河,一些成大事者都是忍得一时的血性和冲动,而后才能东山再起。刘邦显然不是为了人格丢掉性命的人,在他看来,笑到最后才是真的开心,只为了一时的尊严,就把自己的后半辈子交待了,绝对不是他的作风。

相比之下,也只有这样的能够隐忍的人才算得上是能屈能伸的大丈夫,能够成就大事的真英雄。就像越王勾践,他与吴王夫差交战,战败后沦为了夫差的仆役。但他没有以卵击石,飞蛾扑火,悲壮地灭亡,而是卧薪尝胆地装孙子,在日复一日地受辱中积蓄力量,等待那个万分之一的机会,成功地东山再起,报了大仇。

当然了,刘邦这种“反组织、不爱岗敬业”的行为在现在来讲还是很不可取的。如果你有这样的一名属下,可就得小心提防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