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1 / 1)

一两天后,斯特里克兰夫人叫人给我送来一张便条,问我那天晚饭后是否能去她家见她。到了那儿,我发现只有她一个人在家,穿一身黑衣,朴素得近乎严肃,使人会联想到家里死了人。这身装束按说反映的是她真实的心境,即什么心情穿什么衣,然而我当时不谙事理,见了这情形不由吃了一惊。

“你说过,要是我有事求你,你乐于帮忙。”她说道,“那你愿意不愿意到巴黎去一趟,去见见斯特里克兰?”

“我?”

我吓了一跳。我想到自己只见过斯特里克兰一面,真不知道她想叫我去做什么。

“弗雷德[30]要去,但我知道他不是办这种事的人,只会把事弄得更糟。我真不知还能求别的什么人。”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觉得自己再犹豫就说不过去了。

“可是,我跟你丈夫说过的话超不过十句。他不认识我,很可能一见面就会撵我走。”

“这又伤不了你一根毫毛。”斯特里克兰夫人笑了笑说。

“你究竟想叫我去做什么事?”

她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这般说道:“我认为他不认识你反而有利。你知道,他从来就不喜欢弗雷德,认为弗雷德是个傻瓜—对军人他是不了解的。弗雷德常跟他发脾气,二人总是顶牛。这一趟让弗雷德去,事情不会峰回路转,只会雪上加霜。你去就说代表的是我,他不会拒绝听你说话的。”

“我同你们认识的时间不很长。”我回答说,“我不明白,假如不了解全部的详细情况,怎么能处理得了这种事情?对于跟我扯不上边的事情,我又不愿打探。为什么你不自己去见他呢?”

“你忘记了,他在那里不是一个人。”

我没再说什么,而是遐想起自己去见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情景……我叫人递上我的名片。只见他走进屋子,用两个指头捏着我的名片。

“你有什么贵干?”

“我来跟你谈谈你妻子的事。”

“是吗?等你再年长几岁,就一定能懂点道理,不会瞎管别人的事了。如果你把头稍微向左转一转,就会看到那里有一扇门。再见。”

可以预见,要想有尊严地离开那儿是很难的。真希望当初不要急着回伦敦,等到斯特里克兰夫人把事情处理完了再回来,那该多好。想到这里,我偷偷看了她一眼,见她正在沉思。须臾,她抬起头看看我,深深叹口气,莞尔一笑。

“这种事叫人想都无法想到。”她说,“我们结婚都十七年了。我做梦也没想到查尔斯是这样一个人,会迷上别的女人。我们的关系一直都非常好。当然了,我有许多兴趣爱好与他不同。”

“你发没发现是什么人,”—我一时不知道该怎样措辞—“跟他一起跑的是个什么人?”

“不知道。似乎谁都摸不着头脑。太奇怪了。一般来说,男人如果同哪位女子有了爱情,总会有人看见他们在一起的,出去吃吃饭什么的。女方的朋友不忿,总会来告诉妻子的。可我没有听到过任何风声……一点儿也没有听到过。他的信对我好像是晴天霹雳。我还以为他一直生活得很幸福呢。”

说着,她开始哭了起来,真是可怜,叫我为她感到十分难过。但过了一小会儿她又逐渐平静了下来。

“我不该这么丢人现眼的。”她擦了擦眼泪说,“现在别无选择,必须当机立断,看怎么样做才是上策。”

接下来,她继续说了下去,话头有些漫无边际,一会儿说最近的事,一会儿又说起他们初次相遇和结婚的事。不过,我脑海里很快就形成了一幅相当清晰的图画,对他们的生活有了了解,觉得我以前的猜测并非不正确。斯特里克兰夫人的父亲在印度当过文职官吏,退休以后定居到英国偏远的乡间,每年八月总要带着一家老小到伊斯特本[31]去换一换环境。她就是在那里认识了查尔斯·斯特里克兰。那一年她二十岁,斯特里克兰二十三岁。他们一起游玩,一起在海滨大道散步,一起听黑人流浪歌手唱歌。在他正式提出求婚之前一个星期,她就已经打定主意,准备接受了。婚后他们定居于伦敦,先住在郊外的汉普斯特德,生活富裕了就搬进了城,后来生下了一儿一女。

“他好像一直很喜欢这两个孩子。即使他对我厌倦了,我不理解他怎么会忍心把孩子也抛弃了。简直匪夷所思。直到现在我都难以相信这是真的。”

最后,她把他写来的信拿出来给我看。岂不知我本来就心里痒痒,很想看看这封信,只是没胆量提出这个要求。信的内容如下:

亲爱的埃米:

我想你到家后,会发现家中的一切都已安排好,晚饭也已经准备好。要嘱咐安妮的事已经转告。我将不能迎接你们了。我已决定同你分居,明天早晨就动身前往巴黎。这封信是我到巴黎以后才发出的。我不会再回去了,这一决定不容更改。

永远属于你的,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

“没有一句解释的话,也没有丝毫的愧疚。你不觉得这太没人性了?”

“根据现有的情况看,这封信的确很奇怪。”我回答。

“原因只有一个:他变心了。我不知道迷住他心窍的那个女子是何方神圣,却知道她把他变成了另外一个人。显然,他们的交往由来已久。”

“你怎么会这么想?”

“这是弗雷德发现的。我丈夫每星期都要出去三四个晚上,说是去俱乐部打桥牌。弗雷德认识那个俱乐部的一个会员,有一次同他说起查尔斯喜欢打桥牌的事。这个人非常惊讶,说他从未在桥牌室见过查尔斯。事情很清楚,我原以为查尔斯去了俱乐部,谁知他却在跟那个女的鬼混。”

我沉默了一会儿,后来想到了那两个孩子,便说道:“这事一定很难向罗伯特开口解释。”

“哦,对他们俩我只字未提,谁也没告诉。你知道,我们回城的第二天他们就回学校了。我留了个心眼,只说他们的父亲到外地出差了。”

心里突然有了这个秘密,要使自己举止得体,装作一副坦然无事的样子,另外还要操心孩子,为孩子们准备上学的用具,这对斯特里克兰夫人而言着实不容易。

这时,她的声音又一次哽咽,说道:“可怜的宝贝呀,他们以后可怎么办啊?我们以后怎么生活呀?”

她拼命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我注意到她把手忽而攥紧、忽而松开,显得痛苦万状。

“如果你认为我能帮得上忙,叫我到巴黎去,我肯定是会去的。不过,你得告诉我,到底让我做什么。”

“我想叫他回来。”

“我听麦克安德鲁上校的意思,你已经决心同他离婚了。”

“我永远也不会同他离婚。”她回答说,声音突然变得气哼哼的,“你把我的话转告给他:他永远也别想同那个女人结婚。我同他一样,也是个拗脾气,说不跟他离婚就绝不跟他离婚。我要为我的孩子着想。”

现在想起来,她说的最后那句话是要解释她为什么那么坚决,当时我却觉得她那话与其说是出于母爱,不如说是自然产生的嫉妒心理使然。

“你还爱他吗?”

“我不知道。我只想让他回来。如果他浪子回头,我可以既往不咎。不管怎么说,我们已经是十七年的夫妻了。我不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对于他做的那档子事我眼不见心不烦,不会往心里去的。他必须清楚:他的婚外情只是昙花一现,不会长久的。如果他现在就回来,事情就算过去了,外人谁也不会知道的。”

斯特里克兰夫人这么在乎外人的议论,这叫我的心有些发凉。我那时哪里知道流言蜚语会对一个女人的生活产生极大的影响,会在她的心灵深处投下一道重重的阴影。

斯特里克兰住的地方家里是知道的。他的合伙人曾通过他存款的银行给他写过一封措辞严厉的信,骂他是缩头乌龟,让他有种就说出藏身的地方。斯特里克兰回了信,语言辛辣、幽默,把他住的确切地方告诉了那位合伙人。看来,他住在一家旅馆里。

“我没听说过那家旅馆,”斯特里克兰夫人说,“但弗雷德非常熟悉,说那儿的住宿费很昂贵。”

她的脸涨得通红。我猜想她似乎已经看到自己的丈夫正住在一套豪华的房间里,到一家又一家的高档饭店吃饭,想象着他过着声色犬马的生活,天天去赛马场,夜夜去看戏。

“他这样的年纪,如此生活是长久不了的,”她说,“毕竟都四十岁了。如果是一个年轻人,倒还可以理解,但他那把岁数还放纵,孩子都快长大成人了,身体是绝对吃不消的。”

愤怒和痛苦相伴,在她的心里翻腾着。

“你告诉他,就说家里要他赶快回来。家里一切如旧,但生活已有了本质的不同—没有他,我是撑不住的,真恨不得一死了之。你跟他说说我们过去的日子,说说我们共同经历过的风风雨雨。要是孩子们问起他,我该怎么说?他的房间仍是原样,他走的时候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在等着他回来住呢。全家人都在等他回来!”

我见到她丈夫该怎么说,她一一告诉我了。她甚至想到了斯特里克兰可能说什么话,教我怎样应对。

“希望你能尽一切力量为我办妥这件事。”她可怜巴巴地说,“你告诉他我现在的处境非常狼狈。”

看得出,她希望我能想尽一切办法引起她丈夫的同情。她一边说,一边眼泪唰唰地往下落,深深地打动了我。对于斯特里克兰的冷酷和残忍,我非常气愤,答应一定要尽一切力量把他弄回来。我同意隔日就启程去巴黎,不把事情办出个眉目决不回来。这时天色已晚,我们两人也都由于情绪激动而疲惫不堪,于是我就向她告辞了。

[30]  作者注:弗雷德即麦克安德鲁上校。

[31]  维多利亚式度假区,位于英国英格兰东南区域东萨塞克斯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