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1章 生活的甜(1 / 1)

“暮离,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你,我不会再相信任何人,包括李慕白和顾珩。”代号x将李慕白的信丢入火炉里,他望着被火烧成了灰烬的书信,脸上尽是坚定与坦然。

如果说只能把命交给别人肆意的去掠夺,那么,他的要求只有一个,便是暮离。

他希望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暮离,以此来了却上一次生命所带来的种种遗憾。

这一天,暮离给了代号x一个感谢的拥抱。她也明白,身为从实验室里出来的人,代号x必然会讨厌那些药水味,身穿白大褂的人。

可是,为了她,为了以后的长远打算,那个小少年忍下了一生乖张,选择老实的配合着她,着实让她欣慰。

代号x被暮离抱在怀中,悄悄地亲吻了一下暮离的发梢,然后才心满意足的松开了暮离。

暮离自是发现了代号x的小心思,只不过,相对于未来的痛苦而言,不如就先让小少年享受一些生活的甜吧?

暮离差不多安排好一切后,才给陈安下了命令,让陈安责令青月与闻君一起将肖宁带过来。因此,才有了今日的相见。

肖宁一眼就望进了暮离那一双闪烁着银色光粒的眼眸里,再次惊讶的尖叫起来,“啊!离老板,你的眼睛真、真的是……”银色啊……

可是,以前怎么没有看到呢?难道是她眼神不好吗?

“嗯,好看么?”暮离微眨了眨眼,甩给肖宁一个戏谑的眼神,唇畔泛着浅淡的笑意。

之前,她的眼眸是故意隐藏了颜色,如今,倒是不需要了。

在自家的地盘上,不需要那么费心神。

“好好好、好看。”肖宁一连说了三个好字,不停地点头,除此之外再也说不出来其它的话了。

她一直都想认识些大人物,做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情,让家族争光。不曾想,还真被她给遇上了。

那可是夜爵大人,血族银日啊!

肖宁也一早就听说过了半年前的血族内战,知道夜爵大人受了非常严重的伤,迫于无奈出了六宝山地界,去了人类的世界。

可惜,她没有那份本事去帮忙,只能听别人说说罢了。

“都进来吧,坐。”暮离揽着衣袍坐下来,虚抬了抬手。

“是,夜爵大人。”闻君先行应声,走到暮离右侧的座位坐下了。

青月亦跟着走过去,坐在了比闻君还往下一点的位置,他瞅了肖宁一眼,“你还傻站着吗?”

“噢,对对,我也得坐,坐。”肖宁后知后觉的样子让青月又气又恨,又偏偏不觉笑着,她寻了暮离左边位置,老老实实地给暮离行了一个礼,说道:“夜爵大人,那我就坐在这里了。”

“可以。”暮离并不介意。

位置本来就是给人坐的,坐在哪里,有什么不同的?

暮离朝外吩咐道:“来人,备茶。”

“啊?这么客气?不用不用,”肖宁连连推却。

暮离解释道:“用得的,等一会儿,给你们介绍两个朋友。”

“两个朋友?我们认、认识吗?”肖宁总觉得今日一行,似乎不同寻常。

“一会儿便认得了。”暮离淡淡笑着,不再言语。

闻君亦是如此,脸上的笑容与暮离同款,仿佛两个人是同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

他早就听说了,有两名人类远从外界追寻夜爵大人而来,结果却被夜爵大人丢进天雾城的大牢里,吃了好些天牢饭了。

今日,夜爵大人刚传了命令过去,准备将那两个人提出来。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大人物,需得夜爵大人如此小心防范。

不过他倒是很想见识一番那两名人类,据闻,那两名人类身份极其特殊,与血族人的天敌‘猎管局’还有一些匪浅的关系。

青月转开了目光,不去看肖宁那恍如傻子进城一般的表情,真的是太掉价了。

不多时,两名仆人端着四杯血茶送了上来。

茶味儿浓郁,是新鲜的青梅兽骨血。

这种血茶采自一种专门以梅子为食的血兽,口感香浓,散发着一股醇厚的滋味儿,入口即溶,隐约藏着一抹清新甜涩的青梅味道儿。

肖宁端着血茶喝了一口,表情瞬间变了,好像是品尝到了新世界,“夜爵大人,这茶好、好香啊!真好喝,好喝。”

暮离不由得笑出了声,她亦轻抿了一口血茶,说道:“你喜欢就好。”

“我很喜欢,非常喜欢。”肖宁还没有从震惊中恢复过来。

眼前一切都太新奇了,出乎了她的预料,不管是人还是物,那怕是正摆在她面前的这一杯血茶,都让她心情澎湃,难以想象……

青月实在是看不下去了,翻了一个白眼,忍不住了,说道:“你能不能别再显摆那点微薄的见识了?好好喝茶,行不行?”

“我没有不好好喝茶啊!你看,这茶,我已经喝的快见底了。”肖宁正说着,忽然院子里传来一阵轻浅的脚步声,有人正朝主楼走来。

伴随着那阵轻浅的脚步声,庭院里响起了一道温若柔和的男子声音,明显是带了几分愉悦的语调。

“李慕白,你怎么光走路,不说话?也不看风景?你看看外面的世界多么美好?就连空气都很清新,还带着露水味儿。”说话的是顾珩。

只见,宽敞的大院中,远远走来两道人影,李慕白和顾珩。

顾珩五官俊郎,身姿颀长,一如既往的英气逼人。

那一张曾经俊朗温润的面容上多了几分富态,眉宇间神采飞扬,似乎最近吃得不错。尽管是被关在大牢里,好像并没有遭到什么罪,唯独胡子长长了许多,略微粗犷了一些,多了少许狂野。

他的身上还是穿着那一件兽皮衣裳,仔细看去,衣裳似乎短了一圈,还有针线缝纫的痕迹,想来应该是缝缝补补又三天,颇有几分入乡随俗的意思。

顾珩一路走来,心情愉悦。手腕上的铁铐子已经解开了,留下一道红痕昭示着曾经受过的苦。

李慕白缓步行走在顾珩身后。

一款长袍清雅恬淡,微长的袖子遮挡住了印了红痕的手腕。

他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沉寂、冷淡的气息,一如入秋的早冬风凉,隐约透着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