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普通多谓哲学之目的,在于综合科学,以研究宇宙之全体,今如此说,岂不缩小哲学之范围耶?答:如此说法,并不缩小哲学之范围。哲学之目的,既在确定理想人生,以为吾人在宇宙间应取之模型及标准,则对于宇宙间一切事物以及人生一切问题,当然皆须作甚深的研究。严格地说,吾人若不知宇宙及人在其中之地位究竟“是”如何,吾人实不能断定人究竟“应该”如何。所以凡哲学系统至少必有其宇宙论及人生论。哲学固须综合科学以研究宇宙之全体,然其所以如此者,固自有目的,非只徒为“科学大纲”而已。
希腊哲学家多分哲学为三大部:
物理学(physics)
伦理学(ethics)
论理学(logic)
此所谓physics,即今所谓metaphysics,近人所译为“形上学”或“玄学”者。此所谓伦理学及论理学,其范围亦较现在此二名所指为广。以现在之术语说之,哲学包涵三大部:
宇宙论,目的在求一对于世界之道理(a theory of the world)
人生论,目的在求一对于人生之道理(a theory of life)
知识论,目的在求一对于知识之道理(a theory of knowledge)
此三分法,自柏拉图以后,至中世纪之末,普遍流行(1) ;即至近世,亦多用之(2) 。此外他种分法固多,然究未若此三分法之为合理且有历史的根据也。
就上三分中,若复两分,则宇宙论可有两部:
一研究“存在”之本体,及“真实”之要素者,此是所谓本体论(ontology);
一研究世界之发生及其历史,其归宿者,此是所谓宇宙论(cosmology,狭义的)。
人生论亦有两部:
一研究人究竟是什么者,此即人类学、心理学等;
一研究人究竟应该怎么者,此即伦理学(狭义的)、政治哲学等。
知识论亦有两部:
一研究知识之性质者,此即所谓知识论(epistemology,狭义的);
一研究知识之规范者,此即所谓论理学(狭义的)。
就上三部中,宇宙论与人生论,相即不离,有密切之关系。一哲学之人生论,皆根据于其宇宙论。如杨朱以宇宙为物质的、盲目的、机械的,故人生无他希望,只可追求目前快乐。西洋之伊壁鸠鲁学派(Epicureanism)以同一前提,得同一断案。又如中国道家以宇宙为“自然”之表现,凡物顺性而行即为至好,故人亦应顺性而行,除去一切拘束。西洋哲学中之浪漫派(Romanticism),亦以同一前提,得同一断案。由此可见,诸哲学之人生论不同,正因其宇宙论不同。哲学求理想人生,必研究宇宙,必综合科学,
其所以亦正在此。哲学家中,有以知识论证成其宇宙论者[如贝克莱(Berkeley)、康德(Kant),以及后来之知识论的唯心派(epistemological??idealism),及佛教之相宗等],又有因研究人之是什么而连带及知识论者[如洛克(Locke)、休谟(Hume)等]。究竟知识论与人生论无极大的关系,所以中国哲学,竟未以知识问题为哲学中之重要问题。然此点实无害于中国哲学之为哲学。
哲学之功用、目的,及其中之部分既明,则本章开始所提诸问题,当有不烦详说而自解决者矣。人生哲学即哲学中之人生论,犹所谓自然哲学,乃哲学中之宇宙论也。伦理学乃人生哲学之一部,犹物理学乃所谓自然哲学之一部也。哲学以其知识论之墙垣,宇宙论之树木,生其人生论之果实;讲人生哲学者即直取其果实。哲学以其论理学之筋骨,自然哲学之血肉,养其人生论之灵魂;讲人生哲学者即直取其灵魂[参看本节(注①)]。质言之,哲学以其对于一切之极深的研究,繁重的辩论,以得其所认为之理想人生;讲人生哲学者即略去一切而直讲其理想人生。由斯而言,则人生哲学又可谓为哲学之简易科也。
(选自《人生哲学》,1926年9月商务印书馆出版)
(1) 讲此三分法最清楚者,当推斯多噶学派(Stoics)。彼谓“哲学有三部分,即物理学,伦理学,及论理学是也。当吾人考察宇宙及其中所包之物,此即是物理学;当我们研究人生,此即是伦理学;研究推理,此即是逻辑或曰辩证学(dialectic)”。(Bakewell:Source Book in Ancient Philosophy二六九页)“他们将哲学与一动物比较,以骨及筋比论理学,以血肉比自然哲学(按即所谓物理学),以灵魂比伦理哲学。他们又将哲学与一鸡卵比较,名论理学为卵壳,伦理学为卵白,自然哲学为卵黄。又与一膏腴之地相较,论理学即其周围之墙垣,伦理学即果实,自然哲学即土地或果树”。(同上,二七○页)
(2) 看Paulsen:Introduction to Philosophy英译本四四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