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是一种美德,偿还是一种责任(1 / 1)

根据心理学的研究,人们对别人的帮助或赠与很难做到置之不理,就算我们不愿意或者力不从心,也不想背负有愧于对方的心理负担。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说:“给予是一种责任,接受是一种责任,偿还也是一种责任。”当有人给予你帮助的时候,你肯定会感觉有愧于他,总想找个机会偿还。

什么是互惠原理?简单地说,就像幼儿园小朋友里:你给了我一颗糖,我给你一张奥特曼的卡片。即使我不给你卡片,还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补偿;即使我什么都不还你,我多少会对你有一种愧疚感。

互惠原理在生活中几乎无处不在,大到国际关系,小到邻里相处,人与人的交往,甚至是蚂蚁和蚂蚁之间都存在着这样的互惠原理。那么,互惠原理有什么用呢?我们就以某些社团活动来举例,他们就是使用互惠原理更好地宣传自己。社团成员高举着牌子,手里拿着一袋糖,在人群中来回穿梭,免费给路人发糖。目的不就是希望更多的人关注自己,加入自己的社团吗?

很多商家也在积极利用互惠原理,以达到促销的目的。比如一些商店让路人免费品尝自己的糕点或者免费使用自己的商品,最终的目的就是为了让路人去购买他们的商品。假如你接受了商店免费提供的两块饼干,尽管觉得味道不怎么样,但你一定会想:我是不是该买一袋呢,吃都吃了,不买的话是不是会很无理。这就是互惠原则的巨大杀伤力!在这种原则背后暗藏的是推动人类数千年来不断发展的文明力量,所以运用在销售领域是屡试不爽的。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情况,互惠原理都能达到促销的结果。

小明是一个广告销售员,由于刚刚入行,他想迅速建立起自己的网络,多拿些广告订单。于是,听从了一个“营销高手”的建议。利用起了互惠原理,不断地给客户送礼,包括书籍、服装、化妆品、家电等。但是,效果并不是很好,年终他才发现自己的单子和向客户送的礼物相比,竟然是亏本的。

为什么互惠原理在销售领域“失灵”了?

首先,因为行业的激烈竞争,互惠原理已经被运用到了极致,客户有了防范心理。礼物是拿了,但不会有什么心理反应。客户事先已经知道你送礼的最终目的,所以很难把收受礼物和生意联系到一起,更谈不上什么心理负担了。最重要的是,很多销售人员无法向客户传递这样一种信息:我买的礼物是自己掏的腰包!

那怎么解决这样的问题呢?一是持续送礼。就算是一个经常收到鲜花的女孩,只要你坚持送一年,她也至少会为你倾倒一次。人心都是肉长的,道理也是一样的。二是在赠送礼品的时候直接强调自己不是为了销售的目的,并且对客户说:请您不要有什么心理负担。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对方的心理负担更加强烈。三是对客户进行详尽的调查,在客户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在生活和感情上提供帮助。“雪中送炭”要比“锦上添花”更让人感动!

如果仔细观察的话,说不定现在就有人对你使用互惠原理。比如说有朋友想找你帮忙,一般会请你吃饭或者给你拿些东西。在销售的时候,我们一方面被互惠原理利用,一方面也可以利用互惠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