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米:流传百年的薪酬(1 / 1)

作为朝廷命官,您可以获得“禄米、土地、俸钱”三项常规待遇。作为体制内的官员,自然还有其他的福利。比如,皇帝会赐给您杂役、食料、金银器、布帛、木炭等。总而言之,让您的生活体面,而且品质高。

禄米,也就是粮食。

在唐朝,粮食主要包括稻米(稻)、小米(粟)、豆子(菽)、小麦等,其中稻米的口感最好,而且已经成为主要的口粮。

朝廷发放粮食,自然是美事一件,可官员们也很烦恼,因为粮食沉重,不方便保存,而且流通不是那么方便。

以唐高祖李渊的年代为例,正一品官员(荣誉官职,地位超然)禄米为七百石;正二品官员如尚书令禄米为五百石;正三品官员如兵部尚书、中书令、门下侍中禄米为四百石;正四品官员如中书侍郎、尚书左丞禄米为三百石;最低级别的从九品官员禄米为三十石。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推算,唐朝一石粟米约42公斤。也就是说,一品官员需要搬运58800斤禄米,从九品官员需要搬运2520斤禄米。这还是在唐朝初年国家很穷,李渊曾下调过官员待遇的情况下。如果回到隋朝做官,需要搬运的禄米会更多,那是何等的痛苦啊。

唐朝初年,京官的禄米存储在长安城西北的太仓(凡京官之禄,发京仓以给之)。到了发工资的日子,长安的官员们开始热火朝天地准备着驴车,带上家里的杂役前往太仓排队,然后将大山一样的粮食搬运回家。看到这种场景,您可能就会明白“天下熙熙皆为利趋”的生活内涵了。

提醒您注意,唐朝初年,官员的俸禄是一次性全部发放。

也就是说,您需要准备一个庞大的车队才能把禄米带回家。有句话说得好,官做得越大,担子就越重,烦恼也就越多,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这还没完,粮食运回家里,总得找地方存储下来吧。因此,官员们只能扩建房屋,官做得越大,房子就会造得越大。在现代的电视剧里,我们经常看到高级官员的府邸总是很气派,除了给家人住、讲究门面上的气派外,其实还有存储粮食的实际用途。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不给官员直接发钱呢?

咱们能想到的,古代的统治者都能想到。不发钱财,是有客观历史原因的。

主要原因:唐朝以前,货币是辅助工具,粮食才是硬通货。

古代的生产力很低,对金属的开采能力有限,没有足够的铜和银,就无法铸造足够多的货币,钱币想要顺畅地流通很困难。因此,从秦朝开始,官员的工资全部是禄米,虽然有少许钱财,可都不属于正常的俸禄。

南北朝时期,货币经济确实有点起色。不过,三年一小仗,五年一大仗,以至于人口锐减,最直接的后果就是粮食成为人人抢夺的稀缺物品。在战争年代,粮食比钱财重要,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因此,可以这样说,历史发展的轨迹决定了一个事实:在流通环节中,粮食打败了货币,占据了主导地位。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唐朝初年。

在唐朝,钱财可以买到东西,可粮食才是王道,如果你把粮食扛到街上,照样可以换取布帛、食盐、茶叶等生活物资。如果用一句话形容唐初的经济,那就是实物和货币的双轨制运行。

次要原因:货币太少,不够用。

假设一种场景,您是唐太宗李世民。

有一天,河北道行军总管府打了个报告,说他们需要军费,您能千里迢迢地给他们送几十万石粮食去吗?就算您征调几万个男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将粮食送到河北,将士们能答应吗?难道让他们背着粮食去打仗,或者说,将士们把粮食运回老家,充作他们家人的生活费吗?很显然,这是荒谬绝伦的事情。

说白了,国家必须留着现金,作为军队的开支。

有一天,尉迟敬德、程咬金等人征战归来,您作为皇帝,必须赏赐他们。于是,您突然蹦出一句话:传旨,给他们每人赏赐五万斤粮食。

可以想象,尉迟敬德、程咬金一定会在心里骂人。因为这样的赏赐就是逼着他们每天去街上兜售粮食。

所以,皇帝必须留着钱财,时常发放赏赐,树立自己的威信。隋朝末年,瓦岗军领袖李密就是因为没有钱财奖励小弟,最终爆发了严重的内讧。

还有一个原因:货币是个好东西,但需要统治者控制。

毕竟,钱能买到一切,也能腐蚀人心。

作家贺清龙编过一本名叫《中国历史十大贪官》的书,里面记载了十位超级贪官:东汉的梁冀、西晋的石崇、唐朝的李义府、北宋的朱勔、南宋的贾似道、元朝的阿合马、明朝的王振、明朝的刘瑾、明朝的严嵩、清朝的和珅。

对于贪官排行榜,读者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可有一个事实不容置疑:十位巨贪中,七位出自唐朝之后的政权。梳理中国历史,每个朝代都有贪官,可数据告诉我们,货币经济越发达,国家的财富越多,越容易滋生超级巨贪。抛开制度、文化的因素,钱财确实是腐蚀人心最直接、最有效的工具。

如果您穿越到唐朝,请记住:一定要做京官,不要做地方官。

以唐朝初年为例,朝廷只给京官发禄米,地方官员没有这个待遇。如果您是某县的县令,别指望皇帝给你发禄米,只能从其他渠道捞钱养活家人。

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

归根结底两个原因:一是国家一穷二白,拿不出这么多粮食;二是统治者重视中央政府,轻视地方官员。

听起来很难接受,但这就是唐朝初年的现实。

632年,中书舍人高季辅给李世民上奏,说地方官员级别低,还没有薪水,已经到了“饥寒切身”的地步,还是要给禄米(外官卑品贫匮,宜给禄养亲)。

李世民想了想,地方官员没米下锅,养活不了家人,哪还有心思为朝廷办事啊,因此这才下诏,开始给地方官员发禄米。

即便如此,同一级别的地方官员和中央官员,待遇还是有差别的。比如,四品地方官员只能拿五品中央官员的禄米待遇,您说这多气人!

待遇低也就罢了,地方官员的俸禄来源也没有保障。

在长安做官,太仓的粮食储备绝对是足够的。至于州府的正仓,因为经常被朝廷征调,空空如也是常态。

事实上,一直到中晚唐,地方官的待遇都是不如长安的官员的。

开元时期,扬州官员班景倩升任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进京的路上刚好经过好友倪若水的地盘,倪若水到郊外为他送行。有趣的是,班景倩离开之后,倪若水羡慕嫉妒恨,情不自禁地感叹道:“这小子去长安当神仙了,我恨不能做他的车夫啊。”由此可见,中央官员的地位和待遇有多高。

在唐朝,官员的禄米是可以浮动的,其性质堪比后世的年终奖。至少在贞观年间,李世民经常考核官员的成绩,如果得到上等考核,可以得到三个月禄米的奖励,后来上涨到一年禄米的奖励。也就是说,只要你成为优秀员工,就可以获得额外的禄米奖励,如果表现平凡,那就只有羡慕别人的份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