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
人生什么事最苦呢?贫吗?不是。病吗?不是。失意吗?不是。老吗?死吗?都不是。我说人生最苦的事,莫苦于身上背着一种未来的责任。
人若能知足,虽贫不苦;若能安分(不多作分外希望),虽失意不苦;老,病,死,乃人生难免的事,达观的人看得很平常,也不算什么苦。独是凡人生在世间一天,便有一天应该做的事。该做的事没有做完,便像是有几千斤重担子压在肩头,再苦是没有的了。为什么呢?因为受那良心责备不过,要逃躲也没处逃躲呀!
答应人办一件事没有办,欠了人的钱没有还,受了人家的恩典没有报答,得罪错了人没有赔礼,这就连这个人的面也几乎不敢见他;纵然不见他面,睡里梦里都像有他的影子来缠着我。为什么呢?因为觉得对不住他呀!因为自己对于他的责任还没有解除呀!不独是对于一个人如此,就是对于家庭,对于社会,对于国家,乃至对于自己,都是如此。凡属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家庭、社会、国家,也可当作一个人看。我们都是曾经受过家庭、社会、国家的好处,而且现在还受着他的好处,所以对于他常常有责任。)凡属我应该做的事,而且力量能够做得到的,我对于这件事便有了责任。(譬如父母有病,不能让别人伺候,这是我应该做的事,求医觅药,是我力量能做得到的事。我若不做,便是不尽责任。医药救得转来救不转来,这却不是我的责任。)凡属我自己打主意做一件事,便是现在的自己和将来的自己立了一种契约,便是自己对于自己加一层责任。(譬如我已经定了主意,要戒烟,从此便负了有不吸烟的责任。我已经定了主意,要著一部书,从此便有著成这部书的责任。这种不是对于别人负责任,却是现在的自己对于过去的自己负责任。)有了这责任,那良心便时时刻刻监督在后头。一日应尽的责任没有尽,到夜里头便是过的苦痛日子。一生应尽的责任没有尽,便死也是带着苦痛往坟墓里去。这种苦痛却比不得普通的贫、病、老,可以达观排解得来。所以我说人生没有苦痛便罢,若有苦痛,当然没有比这个更重的了。
翻过来看,什么事最快乐呢?自然责任完了,算是人生第一件乐事。古语说得好,“如释重负”,俗语亦说是“心上一块石头落了地”。人到这个时候,那种轻松愉快,真不可以言语形容。责任越重大,负责的日子越久长,到责任完了时,海阔天空,心安理得,那快乐还要加几倍哩!大抵天下事,从苦中得来的乐才算真乐。人生须知道有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任的乐处。这种苦乐循环,便是这有活力的人间一种趣味。却是不尽责任,受良心责备,这些苦都是由自己找来的。一翻过来,处处尽责任,便处处快乐;时时尽责任,便时时快乐。快乐之权操之在己。孔子所以说“无入而不自得”,正是这种作用哩!
然则为什么孟子又说“君子有终身之忧”呢?因为越是圣贤豪杰,他负的责任便越是重大;而且他常要把种种责任揽在身上,肩头的担子从没有放下的时节。曾子还说:“任重而道远,死而后已,不亦远乎!”那仁人志士的忧民忧国,那诸圣诸佛的悲天悯人,虽说他是一辈子里苦痛,也都可以。但是他日日在那里尽责任,便日日在那里得苦中真乐,所以他到底还是乐不是苦呀!
有人说:既然这苦是从负责任生来,我若是将责任卸却,岂不就永远没有苦了吗?这却不然,责任是要解除了才没有,并不是卸了就没有。人生若能永远像两三岁小孩,本来没有责任,那就本来没有苦。到了长成,那责任自然压在你头上,如何能躲?不过有大小的分别罢了。尽得大的责任,就得大的快乐;尽得小的责任,就得小的快乐。你若是要躲,倒是自投苦海,永远不能解除了。
一九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时事新报·学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