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鱼往往在后面:斤斤计较只会让你目光短浅 主动做别人不愿做的事(1 / 1)

任何事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没有前面种下的因,你就不要妄图得到最后的果实。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就是你种下的因,在做事的过程中去发现新的东西,从中提高自己的能力。还会助长自己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帮你赢得更多关爱和尊重。

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去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只要自己还能承受,多做一点也没有多大的损害。在总统竞选的过程,奥巴马并没有绝对的优势,但是最后,他却可以成功当选,这与他的主动有很大的关系。其实早在奥巴马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非常主动做事的人。

奥巴马曾经主动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不过总体而言奥巴马还是很少提及他在纽约的日子。不是这段20世纪80年代的时光没有在奥巴马的记忆里留下太深的痕迹,而是这一段时期正是奥巴马希望能找出一条让自己发挥独特作用的道路而自我沉思的时期,所以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通过读书沉淀自己的思想、磨炼自己的意志中度过的。

奥巴马的童年生活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使得他变得迷茫,他开始思考人生的价值,生命的意义。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思考,他才能醒悟。大学毕业后,很多人都选择了富裕的生活,他们在华尔街或是从事比较有前途的职业,但是奥巴马没有,他清楚地知道,这不是他想要的,他需要让自己的资本更加雄厚,所以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而是选择了其他人所不愿去的地方,在一个小小的黑人社区做议员。

正是因为这个选择,使得奥巴马看清了当下的现状,他知道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生活没有着落,他们为生活辛苦地工作着,却得不到同等的机会。面对这样的情况,奥巴马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更加有理由相信自己所做的是正确的,于是他选择了继续深造,他报考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并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本来《哈佛法学评论》主编这个位置对奥巴马来说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前景,如果他继续在这里做下去,那么他的未来可以说是一片光明。可是就在人们都向往这份职位的时候,奥巴马却选择了帮助黑人们解决困难,投入到社区生活之中。这是很多人都不愿做的事,特别是那些从名牌大学毕业出来的学生,更何况他是博士学位。但是奥巴马却不这么认为,他清楚地感受到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需要帮助,他们需要有知识,有智慧,有魅力的人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主动做别人不愿做的事,也许在他人看来是吃了亏,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当一个人拥有梦想之后,上天就会为他创造无数的机会,让他得到锻炼,让他的能力得到相应的提升,而有些机会摆在我们面前,但是我们却会让它们溜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种机会在我们看来并不是机会,它似乎与你的理想全无关系,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很多人选择了从事其他的事,然而正是这种选择,才造成了理想的无为。

任何事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没有前面种下的因,你就不要妄图摘到最后的果。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就是你种下的因,在做事的过程中去发现新的东西,从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就像奥巴马那样,他在社区里工作,体会到了黑人生活的艰难,而这种艰难让他燃起了改变这种现状的决心,这让他找到了自己坚实的立足点。

世界上万事万物是互相联系的,适用于某个领域的规律,同样也会适用于其他的领域。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在打斗的起始阶段就应该积极争取主动,抢先进攻,争取先机。如果你占尽先机,通过积极的进攻早早地结束一场打斗,不给对方机会施展拳脚,更不给他机会进攻,那么你就能够把握住机会,将对方彻底击败。

比尔·盖茨曾对微软的员工说:如果你想取得优秀员工那样的成绩,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比那个优秀员工更积极主动地工作。积极主动是一种必要的工作态度,这种态度不需要别人的督促和吩咐,更不需要别人的强迫,而是心甘情愿做事的精神状态,甚至是“为了完成任务,在必要的时候,不惜打破常规”的智慧和能力。这种态度的员工能够创造性地工作,而不是被动、机械地应付差事。

成功取决于态度,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知道自己工作的意义和责任,并永远保持一种自发的工作态度,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坚持不懈地努力,终将到达成功的彼岸。那些获取了成功的人,正是由于他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敢于承担责任而让人百倍信赖。主动要求承担更多的责任或自动承担责任是成功者必备的素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你没有被正式告知要对某事负责,你也应该努力做好它。

不管是职场新人,还是职场老手,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都会有所收益。因为我们在工作中要舍弃一些不甘心,主动做那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为自己创造机会的方式。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会吃一点小亏,但是这种亏不是绝对的,而且是对你的前途和人生有帮助的。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还可以让你的心境变得更加明朗,相信最后你会得到想要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