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否适应社会,并不在于你的能力有多么出众,而是你能否适时地改变自己。当你处于危难之中的时候,你能否让自己顺利过关?当你与他人格格不入的时候,如何把这种不同转化成自己的优势?要做到这些,你需要学会改变,不能被重复的生活所限制,唯有改变才能让你迈向成功。
世界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每一次的变化都会带来全新的东西,当你面对这种变化时,你能否适时地改变自己,不做一成不变的老顽固呢?如果你不改变自己,那么最终的结局可能就是失败,这种失败也许会是致命的,所以你要学会改变,无论是好的境遇,还是不好的境遇,你都要学会改变自己,让自己更好地去适应。
作为美国首位黑人总统,奥巴马就是一个善于改变的人。他不会抱怨世界为什么给了他黑色的皮肤,相反会感谢他的肤色,是这种肤色让他认识到了美国的现状、世界的现状,是这种肤色给了他生活的斗志,让他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打击,都能很快地转变过来,这正是源于他出色的改变能力。这种改变使得他更加坚韧,更具有魄力,这种改变让他一步一步踏上了成功的路途。
在奥巴马成功当选美国总统不久,有人别出心裁地提出用一种动物描述一下他,有人说像蛇,还有人说像狮子、老虎,但是唯有猎豹获得了最高的支持率。这是因为猎豹在捕食的时候极具耐性,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决不轻举妄动,即使猎物有时近在咫尺,只要有一点隐患,它就悄悄地等待,直到万无一失,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扑过去,一举将猎物捕获。在整个竞选过程中,奥巴马的沉稳和老练受到广泛称赞。他顺应局势迅速做出相应的改变,而不是单纯地等待时机。在这个过程中,他一直在耐心等待,这等待不是静止的,而是与当时时局相辅相成的。
奥巴马一直在告诫自己不能急功近利、急于求成,有太多人毁在一时的冲动和缺乏忍耐上。他们只想着快一点,再快一点,只要抓住它,就成功了。但事情往往在这美好的一刻终止,缺乏忍耐是这些人的通病。或许是吸取了前人的教训,奥巴马每做一件事都谨慎仔细,这也在无形中增加了他做事的成功率。人们也在他的隐忍中读懂了一个领袖所应具有的独特品质:耐心、稳重、办事有章有法。正是看重这一点,民众才会认同、肯定他,选择他作为自己国家的领导人。奥巴马也借此脱颖而出,成功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忍耐的精神与态度,是许多人能够成功的关键。就像推销员推销商品时,不管对方怎样傲慢无礼,都继续向对方介绍自己的产品,这种商人才能得到成功。一次推销不成,两次、三次、四次,最后使对方不但钦佩你的勇气与决心,还能感受到你的忍耐与诚恳,从而照顾你的生意。在商界中,生意做得最大、客户最多的人,往往是那种不灰心、能忍耐,绝不在困难时说“不”的人,一受到刺激就不能忍耐的人,不会有大成就。
奥巴马非常能忍耐,他会等待最佳的时机,并且不让机会从他眼皮底下溜走。如果你要感叹,奥巴马的成功来自于他把握机会的能力,那就是大错特错了,因为把握机会只是他表现出来的结果,而并非他在走向总统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绝对原因。奥巴马竞选总统那一年,美国的局势处于变更当中,每天都可能出现全新的东西,而这些事情,可能直接影响到奥巴马的前程。但是奥巴马清楚地知道要坐好总统这个职位,仅仅依靠出众的口才是远远不够的,他需要有洞察先机的能力和顺应时事而迅速做出改变的能力。
当时美国的经济状况非常之糟,唯有能顺应时事而进行妥善应对的人,才能从低迷的经济中找到突破重围的道路。奥巴马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他表现给美国人的不仅仅是一个诺言,更重要的是实现诺言的能力,顺应局势而改变的能力。奥巴马改变了肤色带给他的困扰,成功地将这种困扰转化为自己的优势,他让更多的美国人觉得,这个来自黑人阶层的美国人,将带给他们与众不同的美国。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是一个善于改变的人,他们不会局限于自身的条件,而是从这种条件出发,慢慢地改变自己,让自己更好地适应这个社会。而不是硬着来,非要碰个你死我活不可。大自然的法则是不会变的,你不可能要求社会为你而改变,不懂得改变的人,最终将被社会所淘汰,在理想的道路上遭遇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