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停下了他的脚步,那么他的目标将会变得极其空洞,他就无法看到不远处的希望,更不可能找到人生的价值。因为只有勇于寻找的人,才能真正地感受到太阳耀眼的光芒。
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有着种种的憧憬、种种的理想、种种的计划,如果你能够将这一切的憧憬、理想与计划,迅速地加以实现,那么就会在事业上取得很大的成就。然而,人们往往有了好的计划后,不去迅速地执行,而是一味地拖延,让一开始充满热情的事情冷淡下去,强项逐渐消失,计划最后破灭。
当一个生动而强烈的灵感突然闪耀在一个作家脑海里时,如果他那时因为有些不便,无暇执笔来写,而一拖再拖,那么,到了后来那灵感就会变得模糊,最后,就会完全从他思想里消逝。
奥巴马是一个有着远大目标的人,他是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同时也是《哈佛法学评论》第一任黑人主编,在他身上有着数不清的传奇,为什么他能实现别人想都不敢想的目标呢?因为他敢于寻找,不满足于眼前的成功。他把不断地寻找人生的可能化为一道又一道可行之光。
1995年,伊利诺伊州黑人女参议员爱丽丝·帕尔默决定竞选联邦众议院议员。奥巴马决定去竞选她留出的空缺,帕尔默也支持奥巴马参选。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帕尔默的竞选出师不利,她很快就意识到她不可能击败对手当选。三思之后,她决定退出参选联邦众议员,并劝告奥巴马退出竞选,让她重回州参议院。
很多芝加哥市区民选黑人官员都认为奥巴马初来乍到,来日方长,应该给帕尔默让路。但是,奥巴马的竞选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而且他是一个政治抱负远大的人,不肯就范。帕尔默之后宣布与奥巴马竞争。为了重新加入竞选,帕尔默必须要拿到一定数量的选民请愿书,而且她很快就拿出100个选民恳求她参选的请愿书。奥巴马怀疑帕尔默可能在请愿书上做了手脚,就公开提出认证这些请愿书。果不其然,很多请愿书上的签名不是真的。帕尔默被剥夺了参选资格,奥巴马获得提名,并在11月7日的大选中当选。
虽然芝加哥的一些黑人政治家不喜欢奥巴马把帕尔默“赶出”政界的手腕,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对奥巴马表示支持,其中就有埃米尔·琼斯,琼斯是州议会黑人党团的主席。议会的一个白人助手丹·绍蒙协助奥巴马,绍蒙给奥巴马的第一个建议是如果他以后还想在政治上更上一层楼,他就需要走出芝加哥,到伊利诺伊州的其他地方去走走看看。住在芝加哥之外的大都是务农的中产阶级白人,在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中,他们是最反对黑人争取种族平等的群体。奥巴马接受了他的建议,频繁到伊利诺伊州的南部走访。他感觉他们就像他的外公外婆,可以与之交谈和交流。白人也对他越来越有好感。
伊利诺伊州的议会中民主党是少数,要想让自己的提案变成法律,没有共和党的支持不可能实现。在奥巴马任职的第一年和第二年,他每年都使得数个提案变成法律,到了第三年,他的60个提案中有11个变成了法律。他的成功主要在于他能跟共和党的同事一起切磋和交流,并获得他们的支持。求同存异,这是奥巴马在《哈佛法学评论》杂志当主编时学到的本领。不久,奥巴马做了参议院卫生与社会服务委员会的主席。
在奥巴马当选成功之后,他实现了自己部分的政治目标,但是我们应该清楚,这并不是奥巴马的最终目的。可以说,他的当选让很多人并不看好,因为他初入政坛,并不具备优势,在很多人眼里,他还年轻,并不能胜任这样的职位。但是奥巴马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能行,自己完全有能力。正是因为他的勇敢,他的执着,才让他打开了通向梦想的大门。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曾遇到过冷漠,他们在别人眼里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如何去选择呢?是大胆地去想象,大胆地去追寻,还是听从老一辈的“教导”,安于现状呢?如果说你不敢寻找,那么你如何看到成功的希望之光呢?奥巴马说:只要我们敢于寻找,希望总在不远的前方。
奥巴马深知这样的道理,所以他没有停留在这里,他对自己已经取得的成绩似乎并不满足,他还想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并跃跃欲试地等待着自己的机会。在很多人看来,他拥有“总统相”,而这个总统相并不是由空想得来的,而是他勇于想象,勇于探索,勇于追寻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不可能的,在他看来完全有可能,因为他所信奉的真理是:希望在自己的脚下。贝拉克·奥巴马兼有泰格·伍兹式的跨文化魅力,以及约翰·肯尼迪式的年轻魔力,这位47岁的黑白混血参议员身上拥有的某种东西,很容易让人忍不住拿他和肯尼迪兄弟、比尔·克林顿,甚至罗纳德·里根做一番比较。
一位美国政界的高级人士说,他所感觉到的奥巴马是一个非常具有“总统相”的人,只有肯尼迪的“总统相”能和奥巴马相比。只有这两个人一出场的时候,无论从眼神,从气质还是从整体上的“霸气”来看,你都能感觉到他就是当总统的料。克林顿在这方面还不如奥巴马。肯尼迪兄弟能用很简洁的话语表达出世界上许多不同国家的共同希望和梦想,他们甚至能鼓动很多美国人麻木干涸的心灵。而奥巴马也很善于通过演讲来直指人心。奥巴马角逐总统的方式与约翰·肯尼迪也颇为相像:许诺变革,散发魅力,淡化经验的作用。但要无愧于“下一个JFK(J.F.肯尼迪)”的称号,奥巴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奥巴马相比,当年的肯尼迪已经是个政坛老手。1960年1月宣布参选总统时,他已代表马萨诸塞州当了十三年国会众参议员。
即使是普通的美国人也认为奥巴马有领袖风度,换句话说就是有“总统相”。2008年3月3日晚上,在一辆奔驰的汽车里,车主的车载音响如往常一样在放华盛顿当地电台WTOP。男主播正在同某位选举专家进行连线采访,谈论的内容有些出乎车主的意料。他们讨论的话题是“普通人如果想受人欢迎,应当从奥巴马身上学习什么”。那位专家用十分粉丝的语气说:“哦,奥巴马!他非常有魅力!”主播问:“那么他的魅力从何而来呢?”“当他面对压力的时候,他非常平静而且乐观,他总是很有礼貌、有耐心。当然,我们普通人也能够做到平静乐观,但在面对压力的时候就不一定了。性格温和还能有领导人的风范。奥巴马掌握了这个尺度。”“那么和他相比,希拉里欠缺什么呢?”“她总咄咄逼人,具有进攻性,让人觉得很不好接近。”
拖延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危害都是极大的。世界上再没有别的什么习惯,比拖延更为有害的了,也没有别的什么习惯,比拖延更能使人懈怠并减弱人们做事的能力了。人应该极力避免拖延的恶习,但是事实是,只有少数人能够坚持不懈地去执行他的决定,而没有任何拖延,所以也只有少数人才能成功。
不管是由于懒惰造成的拖延还是由于考虑太多所致的拖延,都会让人毫无收获,成不了大事。因为拖延会让时机从身边跑掉,让别人得到先机。所以,对于一个人的成功来说,拖延是一个阴险的仇敌。如果我们想要获得成功,就应该及时地实现自己的心中所想,这样才能赶赴新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