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不等人的,我们得创造历史(1 / 1)

很多人打算做一件事的时候,总是等所有的东西都准备齐了才开始行动,可是最后结局却不尽人意。这是因为,在等待时机的过程中,我们让最佳的机会溜走了。所以在必要的时候,要改变策略,与其等待最好的时机,不如主动出击。

成功者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也不是随机的。他们除了敏锐地发现机会外,还能在最佳的时机出击,而不是坐在原地空等。这一点在奥巴马身上有着明显的体现。奥巴马是参议院中在任的唯一的一位黑人参议员,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二位民主党籍黑人参议员,同时是第三位通过选民直接选举竞选当上参议员的黑人。在他前面的几位是“地道”的美国黑人,不像奥巴马那样拥有两种血统。事实上,对于一个政治家来说,联邦参议员是一个很高的职位,全美总共才一百位,每一个州有两个代表席位,外加上五十个州的州长,也算是全美国除了总统之外的一百五十员的政治大将之一,所以参议员可以说是美国政界的干将,总统的候补队员。

在2004年的民主党全代会的发言,不仅让奥巴马赢得了联邦参议员席位,而且也瞬时让他成为一颗巨星闪闪发亮。他以那次演讲为基础,写出了他的第二本书——《无畏的希望》,这本书在2006年正式出版,随后奥巴马巡回全国,不断为他的新书做宣传,如此让他的名声变得更加响亮。这时候,他变得有点身不由己了。因为每当他宣传自己的新书时,人们总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问他,是不是打算竞选2008年的美国总统?刚开始时,他只是一再重复地说“不会”。

那时,奥巴马说:“我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和想做,但总得一件一件地去做。我当前的第一件要事,就是当好一个参议员。”在他刚到华盛顿的时候,他只在参议院一百位议员中排第九十八位。所以,那时他自嘲只够格给别的参议员削铅笔,哪还敢奢想其他。“再说,我还没有弄清楚国会山的厕所在什么地方呢。”他开玩笑说。从他的话中我们不难看出,对奥巴马来说能当上参议员已经很让他满足了,而且他有很多东西要学,不能太急功近利。奥巴马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所以他会认真利用好自己的职位,而不是异想天开。

实际上,奥巴马肯定没有忘记当年凯柔·布荣恩的教训,即使在民主党势力很强劲的伊州,如果不小心行事,也可能一届下来而丢了职位,保住职位当然是最重要的,这个高位平台不能丢。但问题是,依附于他而又想大展拳脚的人却等不及了。他周围的人还给他做了些研究,以便向他证明竞选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翻开美国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以参议员身份竞选总统的只有两人成功,他们是哈丁和肯尼迪,而且他们都是在第一任时竞选成功的,在其后竞选的都未如愿。这似乎是在暗示奥巴马,2008年是你唯一的机会,历史告诉他,如果错过,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再者,共和党现在情况不妙,这次是民主党的最好夺权时刻,而民主党目前最强劲的候选人是希拉里·克林顿,如果她当选,那2012年她又将竞选连任,这样一来,奥巴马就得再等八年才有下一次机会,太久了。机遇和时势造就英雄,政治上机遇更重要。在通常情况下,机遇对于一个人而言,可能一生只有一次。奥巴马非常清楚,总统这种事,还不像金融投资,因为只有一个职位可以竞争,没有第二个选择,股票则有很多的好公司可供挑选。

虽然奥巴马明白这些道理,可是在当时看来,希拉里实在是太强劲了,他开始时不敢向她挑战,认为可能性太小,可是他也发现机会确实是千载难逢。对奥巴马来说,机会不等人,机会只给有准备的头脑,但是机会来了,自己得创造一个有准备的头脑来利用这个机会。

在仔细权衡之后,奥巴马决定一战。他将这个决定告诉妻子,妻子也认为,既然想要竞选总统,在两个女儿年幼时竞选对她们的影响可能相对要小些。他顺利得到了家人的支持。这也是一个人能成为伟人的关键一点:抓住机会,善待机会。历史是不等人的,我们得创造历史。在奥巴马做了2004年的全代会主题发言后,就有不少记者和党内同人一再问他,是否准备参加2008年的总统选举。刚开始时,他的回答总是:“我先好好完成我的六年参议员任期再说。”

等到了2006年10月份再有人问他时,他说:“我倒是想过这件事。”这次他的口气有点变了。到了2007年2月,奥巴马已经正式宣布参选总统。那么,到底是什么让他改变了主意呢?在这之前,无数的人为他做过详细分析,政治这东西就是个时机问题,但时机就像是水,既可载舟,亦可覆舟。奥巴马是一颗正在升起的明星,他可以而且应该乘着这个势头向前走,而一旦这个势头过去,便错过了最佳时机。

2000年时,如果戈尔顺利赢了小布什,可能在2004年也没有布什的机会,布什可能永远也没有当总统的时候,但历史就是这样,将机会给了布什,而留给戈尔的则是永远的遗憾。不仅如此,政治家“吃香”时靠的是大众的捧场,而人们支持你,则是对你有某种期待,认为你能为他们解决棘手的一些现实问题。可是这种期待往往过高,不是一个政治家真的所能做到的。很多问题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使然,具有周期性,一旦大众发现这一事实后,他们又将对政治家的期待变成责备,认为是政客的无能造成的,而不是民众的不现实期待的结果。政治就是如此的诡秘。

奥巴马正是在权衡过利弊之后,清楚地认识到这可能是他的机会,他需要做的不是等自己做好了六年的参议员,提升了自己的地位再考虑总统竞选的问题,而是应该立刻出击,在自己最强大的时候,去迎接对手的挑战,只有这样,他才可能获得成功,不然他只能是一名参议员,无法实现心中的梦想。奥巴马曾经说过:“我曾经是最不可能赢的人。”奥巴马当初的选择告诉我们: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当初的选择,那么就不可能有今天的奥巴马;如果没有当初的主动出击,现在的奥巴马可能在等待作为参议员退休的日子。所以,时机虽然重要,但是主动出击同样也是成功的必要手段之一。

机遇,有时候游离不定、模糊不清,让人摸不着头脑。这时,只有你主动出击,获得机会垂青的可能性才会多一点。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你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不主动去吸引伯乐的注意是无法获得成功的。所以要在必要的时候主动出击,把自己的优势展现出来。

机遇是有情的,你抓住它,它就陪伴你一步步走向成功;同时机遇也是无情的,你稍有疏忽,它便匆匆弃你而去,所以一旦我们觉得时机成熟,就要果断出击,特别是在我们年轻的时候。那些杰出的年轻人,他们的成功得益于在机遇面前有果敢决断、雷厉风行的魄力,虽然他们也有犯错误的时候,但是他们能抓住较多的成功机会,因此,他们取得的成就也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