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能战胜他们,就加入他们中去。”这是1981年出任美国通用汽车公司董事长的罗杰·史密斯所倡导的原则。正是这个原则拯救了当时差点惨遭淘汰的通用汽车公司。
当时,世界石油供应处于暂时的紧张状态,通用汽车的竞争对手丰田、本田等日本公司借势强攻美国市场,并以其质量可靠、油耗低的优点屡屡攻城略地。在这种凌厉的攻势下,通用汽车在80年代出现了成立以来的首次亏损。
眼看日本汽车的总产量超过美国,占据了美国市场1/4以上的份额,通用汽车公司董事长史密斯开始寻求变革。他在裁员数千人削减开支的同时,将旨在替代日本进口车的J型车推向市场,但是这种设计上存在缺陷的车型一经推出就折戟沉沙。公司撤下J型车后,花费了上百万美元研制S型车,但由于成本高,仍然无法与低廉的日本汽车进行对抗。
既然在正面对决中无法取胜,史密斯干脆偃旗息鼓,寻求合作,加入竞争对手的阵营中去。从1981年8月开始,通用通过购买股权等方式,先后成了日本铃木和五十铃的合作者,让这些公司为其生产低价位的汽车。
此后,经过数月的谈判,通用又与丰田汽车公司在1983年达成联营协议,双方在美国设立汽车制造工厂。这样一来,双方在史密斯原则下实现了共赢:丰田由此可以避开美国贸易保护壁垒,不用担心进口配额限制,可以直接进入美国市场;通用则通过合作获得性能更好的产品和更先进的生产流程,以确保自己在以后的商业竞争中,不至于落后对手太远。
事实上,史密斯这种加入对方的策略对通用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他继续把日本汽车当作敌人,坚持用自主的品牌和技术来进行对抗,那么,通用辛辛苦苦积累起来的市场份额就会很快被日益强大的日本汽车吞食殆尽。
史密斯的这一原则为通用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使通用在与日本汽车工业的共生中巩固了自己的市场,也为通用自主开发低耗小汽车新技术创造了条件。在短短三年内,通用汽车走出了亏损的低谷,取得了较大的赢利。
在面对竞争时,一般人通常的想法都是“有你无我,誓不两立”,总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去击败竞争对手,将其逐出市场。但是,史密斯却反其道而行之,转过身去和竞争对手合作,建立战略联盟,靠合作来竞争。因为他知道,硬碰硬的竞争往往是两败俱伤的结果,而在竞争中采取共生的合作却不失为明智之举。
当我们实力比较弱,又面对着强有力的竞争对手的时候,共生的合作更能为我们扫清障碍,铺平道路,打开成功之门。
在微软刚创业时,基本上没有人知道比尔·盖茨和他的公司。与当时的电脑业大亨IBM相比,微软简直不值一提。
在当时,比尔·盖茨就已经认定,个人计算机将是电脑的主要发展方向,而为它服务的系统软件也将越来越重要。于是,他组织人员日夜奋战,开发研制新型的系统软件。他听说帕特森的西雅图计算机产品公司已经研制出一种名为86-DOS的操作系统,于是马上买下其使用权和全部的所有权,之后组织自己的研究人员进行改进,终于研制出了自己的操作系统——MS-DOS系统。
在当时,微软公司力小利薄,根本无法完成自己的抱负,向社会推出这项产品。这时,比尔·盖茨想到了IBM。
双方合作的基础首先是对双方都有价值。在当时,IBM想向个人计算机方向发展,但它虽然十分强大,要完成此项开发,软件上仍需合作。恰好,微软公司在软件开发方面小有名气。
在与比尔·盖茨会面前,IBM让他签署了一项保证不向IBM谈任何机密的协议。IBM经常采用这种办法从法律上保护自己。这样,IBM今后即使从客户的设想和信息中赚钱,客户也难以起诉。盖茨立即明白,IBM是很认真地和他们商量合作事宜的,因为如果IBM不想和他谈正经事的话,就不会拟协议。他兴奋地对同伴说道:“伙计们,机会来了。”
不过直到第二次见面后,盖茨才意识到,IBM准备插手个人计算机领域。当时,盖茨只是希望说服其使用微软软件。于是,盖茨对与IBM合作倾注了满腔热情。合同的第一项订货是操作系统。要完成合作项目,时间紧迫,软件的成品须在1981年3月底以前设计完成。比尔·盖茨带领自己的伙计们,向IBM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不久,IBM PC研制成功了,微软DOS也成为行业的唯一标准。自此,由于IBM PC销量日增,MS-DOS的影响也与日俱增。微软为其开发的应用软件越来越多,最终成了最大的赢家。
通过与电脑业巨人IBM的成功合作,微软挖到了自己至关重要的一桶金。正是这桶金成就了微软后来的辉煌。微软与IBM的合作很好地诠释了竞争中的合作。它能为你减少阻力,让你的事业之路越走越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