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命平定漳南贼匪(1 / 1)

正德十一年(1516年),王阳明四十五岁,人在南京。是时,汀、漳各郡盗匪横行。兵部尚书王琼素知王阳明有将才,于是就举荐他为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等处。

是年十月,王阳明顺道回余姚老家省亲,见到了岑太夫人和龙山公。当时,王思舆曾对季本说:

“阳明此行,必立事功。”

季本问他:“何以知之?”

王思舆回答说:“吾触之不动矣。”

前文已述,《六韬》、《三略》等兵书,王阳明早已烂熟于心,只是没有付诸实践的机会而已。眼下,大明王朝的国运式微,各地流寇蜂起。正德六年(1511年),江西省的诸郡大乱,南昌、赣州等地均有盗贼割据,横行暴虐,百姓人心惶惶不可终日。

当时,朝廷命左都御史陈金统领江西军务,剿灭匪患。陈金调来了广西的狼达土兵,虽然取得了暂时的胜利,但是这些狼达土兵恃功自傲,横征暴敛,对百姓的残害比贼匪还要厉害。陈金无力辖制狼达土兵,只能苟且偷安。百姓怨声载道,一日不得安宁。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朝廷才决定让王阳明巡抚南赣、汀、漳等处,一为消除匪患,二为安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