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四章 后果(1 / 1)

无上仙运 余民 2074 字 2天前

灵物化形,在一定程度上,要比法力化形更加强大,当然,也就只仅仅是在一定程度上而已,一旦修仙者的修为,到了某一种程度,对于法术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之后,所能够利用法力,化形出来的东西,就不是一般的情况下的灵物化形所能够比拟得了。不过,这种层次,显然不是一般的散人级别的修仙者所能够达到的,因此尽管青龙风师,本身的修为比于初高得多,但所化形出来额风鸦,在层次上面,暂时还是没有办法和于初的火鸦相比的。当然,这并不是说明于初的实力,就比青龙风师强大,相反,现在的于初,其本身的实力,和青龙风师相比,还差的很远。这就相当于一块黄金,在只有一小块的情况下,无论如何,都是没有办法和一座铜矿山的价值相比的,而于初的灵火,就相当于一小块黄金,青龙风师的风鸦,就相当于一座铜矿山,尽管在本质上,于初的灵火的层次,要高于青龙风师的法术的层次,但综合起来,由于两者在量上面,相差太远了,因此还是没有办法和对方相比,蚁多啃死象,其实正是这个道理。眼下的于初,和青龙风师相比,实力依旧差的甚远。但不管怎么说,有了这团灵火之后,于初本人的实力,都算是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这种提高的幅度,在一般情况下,一般人的眼里,简直都是难以想象的。尤其是灵火的难得,对于一般人来说,简直根本没有得到的可能性,就算是于初,能够得到这团灵火,也是因为很多的巧合,在众多的巧合之下,最终才拿到了这团灵火。至于其他人,想要得到灵火,显然就没有这么容易了,就算其本身的运气,足够强大,想要得到,只怕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于初能够得到,除了其本身的运气之外,最大的问题,只怕还是其本身的命图的作用,如果没有命图的作用,想要得到一团灵火,简直就是太难太难了。要知道,灵火这种东西,不仅仅存世数量稀少,而且其出现的地方,都是极为险恶的所在,一般人根本到不了那种地方,即使到达了,其最终结果,只怕也是一个死亡的下场,毕竟,险恶的环境,首先就限制了人的行踪,倒是炼气士的修仙者,或许能够到达那样险恶的环境去探索一下,但炼气士的修仙者,和于初相比,实力之间,明显不具备什么可比性。当然,除了灵火之外,于初的身上,当然还有其它强大的手段,除此之外,最为强大的,当然还是要数他身上的变异符篆,其本身的变异符篆的威力,强大之处,根本不是一般的修仙者所能够拥有的,当然,就算是于初,其本人身上的变异符篆里面,最为强大的,当然还是要数双属性符篆,在这以前,于初所使用的双属性符篆,乃是火焰金剑符,眼下正在制作的乃是弱水闪电符,但不管是弱水闪电符,还是火焰金剑符,经过于初的手制作出来,其本身的变异程度,通常都会变异成五种属性,至少也是四种属性,但不管是五种属性,还是四种属性,其本身的威力,都是不可小视的,可以说,凭借这样的符篆,让于初的实力,尽管只是在先天二重,但是遇到先天四重的修仙者,也是丝毫不虚。当然,这儿指的是于初在只使用双属性变异符篆的情况下,如果和其它的手段相配合,即使是先天四重的修仙者,一旦遇到于初,照样也是要被于初击杀。而在只使用双属性变异符篆的情况下,要知道,双属性变异符篆,说到其威力,尤其是于初眼下使用的六阶双属性变异符篆,五阶的那种,通常都是和八阶凶兽的舍命一击差不多的。而八阶凶兽的舍命一击,对上普通的修仙者,尤其是实力相差极远的修仙者,其威力则是还要胜过修仙者三分,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的修仙者,即使是先天四重的修仙者,当然,特指那种极为一般的修仙者,没有什么特殊手段的那种,就比如先天四重之后,只修炼了一套上品秘术,连奇功异法都没有修炼的那种,遇到于初,如果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使用双属性变异符篆,如果使用威力强大的那种,一击就将对方击杀的可能性都是存在的,因此对于一般的修仙者来说,遇到于初,简直根本没有丝毫和于初抗衡的能力。倒是实力强大的修仙者,那种在门派当中,极为受宠,修炼资源比较丰富,又或者说其本身运气较好,奇遇比较多,掌握了各种奇妙的修炼功法的那种,在遇到于初的情况下,动起手来,或许还要颇为需要耗费一番手脚,但即使是这样,这样的修仙者,依旧不可能是于初的对手,一枚双属性变异符篆,其能够接的下来,两枚双属性变异符篆,就不是那么好接了。要知道,符篆和普通手段相比,还有一个最大的优势,那就是符篆的攻击,明显要比普通的攻击,需要的时间间隔更短,在一定的时间内,可以打出更多次次数的攻击,因此两种手段相互比较,一般的攻击手段,和符篆相比,在相同层次的情况下,明显是符篆所能够展现出来的威力,更加强大一些,这一点,简直根本都不受其它因素影响的。这也是为什么于初在使用符篆,和对手战斗的时候,通常都能够利用符篆,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如果对手的实力,又不是很高,通常于初都能够将对手一击击杀的原因,这一点,看看于初之前,和高小路等人的战斗就知道了,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之下,于初和对手的战斗,明显就是依靠符篆,很轻松的击杀了对手是,甚至有对手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于初秒杀。这就是符篆的威力,威力强大还在其次,最关键的是,击出的时候,还能够做到无声无息,要知道,符篆的攻击,和一般的攻击,不一样的是,一般的攻击,即使是于初的闪电叉攻击,在打出之前,总是会有一定的行迹可遁,用心防备的话,还是能够提前知道对方的攻击的。

但符篆不一样,符篆的攻击,只要处置得当,就可以做到无声无息之间,攻击对手,要知道,符篆的激发,是极为简单的,只要捏在手里,用力一捏,就可以轻松将符篆激发,而且不会有任何明显的效果,这一点,就导致符篆的激发,很容易就能够隐藏起来,不被对手看到,在对手看不到的情况下,激发符篆,然后利用符篆,突然攻击对手,这种情况下,对手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之下,很容易就会在不知不觉之间,就被自己偷袭成功,而且更加重要的是,对方即使能够察觉,在察觉的时候,想要及时招架,只怕也已经晚了。要知道,符篆不仅仅威力巨大,攻击的速度,在一般情况下,也比一般的攻击手段更快,因此对于修仙者来说,即使在对方打出符篆之后,对着自己打过来的过程当中,看到了符篆的轨迹,想要即时打出攻击,阻挡这枚符篆,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异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很多时候,甚至根本无法接触到这枚符篆,甚至即使能够接触,这枚符篆在攻击过来的过程当中,只怕是也已经距离自己相当近的距离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两种攻击,撞击在一起,其所造成的结果,是极为让人难以忍受的,通常都是两种攻击,所造成的波动,简直一定会伤害到波动中间的那个人,也就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被迫硬接符篆攻击的那个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硬接,只怕也未必就能够收到什么效果,更加重要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硬接了,也未必就有什么作用,很多时候,其两种攻击撞击在一起,在极近的距离之内,所承受的波动,所造成的伤害,很多时候,几乎都不亚于直接承受两种攻击其中一种所造车的单独伤害,在这种情况下,两种攻击,对撞在一起的时候,甚至还有可能会有一种意想不到的后果发生,这种后果,更是不是普通的修仙者,所愿意承受的,因此,不管对于什么人来说,这种攻击,都不是一般的修仙者能够轻易接的下来的。符篆的攻击,用于偷袭,通常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这也是为什么符篆会这么受欢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当然,一般情况下,符篆还是比较难以得到的,尤其是变异符篆,想要得到,就更加困难,事实上,即使是普通的变异符篆,比如,单一属性的符篆,制作之后,变异出两种属性,这种两种属性的符篆,一般情况下,遇到比自己实力高了一阶的修仙者,符篆的威力,是没有办法和对方的实力相比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一个先天一重的修仙者,使用一枚变异出两种属性的符篆,在这种情况下,面对一个先天二重的修仙者,即使是这个修仙者,使用了这枚符篆,其打出之后,对于这个先天二重,所造成的伤害,也是极为有限的。当然,这儿所说的有限,是指对方在硬接自己的攻击的情况下,如果对方站着不动,任由自己击打,那么五阶变异符篆,击打在对方身上,对方也必然会承受一定的伤害的,这一点,简直就是一件毋庸置疑的事情。很多时候,对于修仙者来说,攻击的能力,总是要比防御的能力更加强大的,除非是像于初那样,修炼了特殊的防御法门。

但特殊的防御法门,却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尤其是于初本身,所修炼的防御法门,金鼎功,还是一门玄术,这种玄术,不要说一般的先天境界的修仙者,就算是炼气士级别的修仙者,也是不容易得到的,在大荒山区域,即使是炼气士级别的修仙者,修炼玄术的都不多。这还是炼气士级别的修仙者,如果是先天境界的修仙者,不要说玄术,能够拥有防御能力的修仙者都不多。因此在大荒山区域,一般的修仙者,如果遇到强大的对手,并且让对手偷袭的话,当然,甚至不要说强大的对手,即使是不如自己的对手,如果让对手偷袭的话,这个修仙者,被对方击杀的可能性照样是存在的。这也是为什么,能够用来偷袭的符篆,会这么受欢迎的原因。要知道,即使是先天二重,遇到普通的五阶符篆,如果是被自己的对手偷袭,在其本人不备的情况下,突然打出一枚五阶符篆,这枚五阶符篆,在击中在其本人身上的时候,即使是不能够将其本人击杀,所造成的伤害,也照样不是此人,能够轻易承受的,承受了之后,就算不被击杀,当然,先天二重的修仙者,想要利用一枚五阶的符篆,就轻易将其击杀,一般情况下,还是没有那种可能的,但就算不被击杀,其本人受伤则是肯定难免的一件事情。要知道,就在之前,于初和吴兆战斗的过程中,当时的于初,本人的实力,乃是在后天四重,后天四重的情况下,使用四阶的符篆,而于初的四阶符篆,变异之后的符篆,尤其是变异出三种属性的那种变异符篆,说到其威力,其实是和五阶符篆的威力差不多的,而当时的吴兆,其本人的修为,则是在先天二重,如果换算成凶兽的等级的话,那就是六阶。

在这种情况下,于初利用四阶的三种属性的变异符篆,击打吴兆,而吴兆在猝不及防的情况下,尽管其本身的修为,要比于初强大的多,但是被于初的变异符篆击中之后,还是受了不轻的伤。

这就是修仙者防御能力和攻击能力有极大差别的严重后果。(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