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四章 针对性的培养(1 / 1)

无上仙运 余民 2048 字 2天前

于初击杀了这两个弟子,显然再一次暴露了自己身上,有着闪电叉的秘密。不过,在韩震早就知道了这个秘密的情况下,是否暴露,都已经不重要了。不管怎么说,之前暴露秘密,乃是因为在万仙城中,面对的也是人类修仙者。但尽管人类修仙者知道了闪电叉的秘密,妖修却是不知道这个秘密,这个秘密,也没有传播到妖修这儿。因此在这个地方,于初能不利用闪电叉,还是尽量不利用闪电叉的好,即使因为情势危急,不得不选择利用闪电叉进行对敌,也必然要在事后,做出一定的掩饰,让邪恶山谷中的妖修无法看出来。当然,这样的谨慎态度,以前的于初,并没有过。不过,随着于初修为越来越强,认识越来越深,却是越来越知道,在这个修仙者的世界,一些强大修仙者的强大了。如果不进行掩饰的话,多半会被其他修仙者发现自己使用闪电叉的痕迹,甚至如果遇到足够强大的修仙者,是一定会发现于初使用闪电叉的痕迹。再遇到更加强大的修仙者,都有可能连掩饰都掩饰不住。毕竟,修仙者的实力,一旦强大到某种程度,不要说掩饰,即使能够掩饰的住,修仙者也可以凭借现场的一些蛛丝马迹,将原先曾经发生过什么事情,给彻底的还原出来,掩饰痕迹,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但那样的修仙者,已经是真仙境界的修仙者了,以于初现在的层次,根本接触不到,也没有机会接触,当然,现在的于初,即使被真仙境界的修仙者察觉,以他身上的闪电叉这样的一件法器,也绝对不会看在真仙修仙者的眼里,甚至不要说闪电叉。即使是索宝灵鉴,神游灯,也照样不会被真仙等级的修仙者看在眼里。真正会被真仙级别的修仙者看在眼里的,乃是于初身上的命图。命图这件宝贝,不要说真仙,就算是真仙上面的无上至尊,也照样会觊觎命图这件宝贝。毕竟,命图掌握命运。不过对哪个修仙者来说,都实在太重要了,任何修仙者,在面对这么一件宝贝的时候,只怕都不愿意放弃,甚至每一个人,都会想尽一切办法的,想要得到这件宝贝。到了那个时候,才是于初真正危险的时候,现在的于初。不要说在什么无上至尊的手下,无法逃脱性命,就算是真仙级别的修仙者,一旦被盯上了,也只有死路一条,不过,命图这件宝贝,掌握命运,改变命运,而且在于初的身体里面。根本不会有人能够察觉,在这一点上,不要说炼气士,散人。即使是真仙,无上至尊,都照样无法察觉。毕竟,命图这件宝贝,掌握命运,冥冥中影响的可不止是于初一个人的命运。而是包括任何和于初有交集的人的命运,利用他人的命运,来改变于初的命运,进而达到命图之无上幸运的目的。而于初在有这件宝贝的情况下,的确不需要有太多的担心。但尽管这样,该谨慎的地方,还是一定要谨慎。尽管命图,能够将于初的运气发挥到最大不假,但命图只是将运气发挥到最大,却不是凭空生出运气,如果于初,在什么都没有的情况下,就比如拿一块石头,他是不可能炼制成符篆的,甚至拿一枚无属性的内丹,也照样无法炼制成有属性的符篆。这就是命图的作用,命图的作用,只能够将极为微小的幸运,提升到最大,却不能无中生有。这就是当初,于初在炼制符篆的时候,还必须要先跟着别人学习符篆的制作手法的最根本原因,如果不学习符篆的制作手法的话,仅凭着命图的作用,是不可能凭空让于初学会符篆的制作手法的。而且于初在符篆的制作过程中,还必须熟练掌握符篆的制作手法,如果没有熟练掌握符篆的制作手法,也是照样没有办法制作出好的符篆,毕竟,命图的作用,只是将制符时,一些微小的概率提高到最大,却不能将错误的制作手法,变成正确的手法,那本身就不符合命图本身的特点,正是由于这一点,于初在制符的时候,还是要先练习制作手法,制符手法熟练了之后,才可以开始制符。当然,命图的作用,也有其他方面的表现,就比如于初在谢十三娘那儿,得到的弱水闪电符的制作手法,就有这样的特性,甚至没有通过仔细的制符,就直接学会了这么一套制作手法,这是命图的作用,让于初直接学会的,也是命图发挥了作用,帮助了于初,省去了于初的时间。当然,这种帮助,并没有说起来那么简单,命图的演化,将制作手法,完全演化出来,才让于初提前学会。否则的话,于初想要学会制作手法,尤其是在这样的环境当中,根本没有那么多的无属性内丹,供他练习制作手法的情况下,于初根本没有办法,将符篆制作成功。毕竟,想要练习弱水闪电符的制作手法,尤其是这种从来没有练习过的符篆制作手法,于初练习起来,只怕根本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事情,甚至至少,都需要几百枚,甚至都有可能是上千枚的无属性内丹,才能够让于初彻底掌握弱水闪电符的制作手法。当然,当初的于初,在制作六阶火焰金剑符的时候,并没有消耗这么多的无属性内丹,也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但之所以那样,可不是因为火焰金剑符制作起来,比弱水闪电符容易。事实上,这两种符篆的制作手法,倒是差不多,甚至火焰金剑符,还要比弱水闪电符的制作手法,更加复杂一些,毕竟,火焰金剑符,乃是火属性和金属性同时存在的内丹,制作而成的符篆,也就是金火双属性内丹,制作而成的符篆。我们都知道,金火双属性内丹里面,包含金属性和火属性两种属性。而不管是金属性,还是火属性,都是五行属性的一种,这两种五行属性,火属性,天生对于金属性有着克制的作用,可以说,这样的一枚内丹。想要制作成功,由于彼此之间的克制作用的存在,其制作手法肯定也会越发复杂,毕竟。想要将两种完全相克的属性,糅合在一起,发挥作用,本来就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肯定是需要更多的制符手法。才能够将这枚符篆制作成功,至于弱水闪电符,则是由水电双属性内丹,制作而成,这样的一枚内丹里面,包含的也是两种属性,却是水属性和电属性,和金火双属性内丹不同的是,水属性和电属性之间,并不是相互克制的作用。而是相互加成的作用,因此这么两种属性,出现在一枚内丹里面,想要在一枚内丹里面,将两种属性糅合在一起,显然要容易的多,毕竟,其本身就是相生属性,和金火双属性内丹相比,制作手法。肯定也会更加容易,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其实要比弱水闪电符的制作手法。更加复杂。这种复杂的程度,并不因为等阶的变化而变化,就比如,一阶的火焰金剑符,之所手法,肯定比一阶的弱水闪电符。制作手法复杂,而六阶的火焰金剑符,其制作手法,肯定也是要比六阶的弱水闪电符制作手法要复杂,这两者之间,乃是相同的道理。因此这样的一枚符篆,在制作的过程中,肯定要比弱水闪电符制起来,更加困难。但在于初的手里,却不是这么回事。毕竟,于初制作火焰金剑符,可是从四阶的火焰金剑符制作起来的,当时为了练习四阶的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于初本身,就消耗了很长的一段时间,消耗了大量精力,甚至消耗了很多的内丹,消耗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最后才将这枚符篆炼制成功。其后,于初又制作五阶的火焰金剑符,五阶的火焰金剑符,其制作手法,当然要比四阶的火焰金剑符,更加复杂一些。但尽管更加复杂一些,五阶的火焰金剑符,和世界的火焰金剑符一样,都是火焰金剑符,因此其在制作手法上,必然有许多的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让于初在制作的过程中,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这简直就是一定的。因此于初在炼制五阶的火焰金剑符的时候,为了掌握五阶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利用五阶的无属性内丹,练习五阶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在练习的过程中,由于在此之前,他已经掌握了四阶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而四阶的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在道理上,以及在制作手法上,某些方面,基本上都是想通的,也就是说,这两种制符手法,在很大程度上,都有极大的相似之处。因此于初在练习五阶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的时候,可以说由于掌握了四阶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同样的制作手法,又或者说相似的制作手法,在他制作的过程中,为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这种时间的节省,导致于初在制作五阶火焰金剑符的时候,至少是在感觉上,这种五阶的火焰金剑符,制作起来,似乎并不是十分苦难。所有这些结果的出现,当然都是因为之前,制作四阶火焰金剑符的功劳。而在其后,于初紧跟着又进行六阶火焰金剑符的制作,六阶火焰金剑符的制作手法,肯定要比五阶的火焰金剑符更加复杂一些,正是因为更加复杂一些,因此于初在制作六阶火焰金剑符的过程中,按理应该消耗更多的时间,经历一个更加困难的过程,才能够将这种符篆制作成功。但事实上,结果却显然不是那个样子,于初在制作的过程中,由于已经掌握了四阶符篆的制作手法,甚至已经掌握了五阶符篆的制作手法,这两种符篆的制作手法加起来,导致于初在进行六阶符篆炼制的过程中,进一步节省了大量时间,这种大量的时间的节省,导致六阶的火焰金剑符,在于初的手里,远不如一般情况下那么复杂,也让于初很轻易的学会了这种符篆的制作手法。

事实上,这种事情,倒不是仅仅出现在于初一个人的身上,在修仙者的世界,尤其是在制符师的世界,通常都是会采取这样的方式,进行炼制符篆。尽管五行元素,甚至五行元素精华,都是出现在妖兽的身上,人的身上,却又不是没有,只不过,在人的身上,这种五行元素,或者五行元素精华,都是以隐藏的方式存在的罢了。某些人五行缺水,有些人五行缺木,就是这个道理。但这种情况,在一般情况下,却是看不出来的。尽管在一般情况下,根本看不出来,但一旦真正接触到这些东西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机会,能够分辩出来,比如,某些人天生亲近金属性,在进行金属性的符篆制作的时候,比其他人更加容易成功,某些人天生亲近水属性,在进行水属性符篆的时候,也比其他人更加容易成功,这样的情况,是经常都会出现的,而且也不止出现在一个人的身上,一旦出现,甚至会产生极为明显的不同。而对于制符店来说,就比如韩氏灵符店这样的制符店铺,一旦发现制符师身上,表现出这样的异常,立即就会有针对的进行培养。比如,某个制符师,更加亲近金属性,那就让他主要学习金属性符篆的制作,学习金属性符篆的制作,在制作符篆的过程中,这个人制作的符篆,也就更加容易成功,甚至产生变异。而如果不进行定向培养的话,甚至是故意不让这个人进行金属性符篆的制作,而是让其学习火属性符篆的制作的话,其结果多半就是这个人制作的符篆,十分不容易成功。(未完待续。)